时间:2026-04-23 来源:宣传教育室(网络信息办公室)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5月30日至7月1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文明中心)开展了巡察,9月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文明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乐清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抓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巡察反馈会后,市文明中心高度重视,在9月5日巡察反馈会当天立即召开室务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并提出明确要求,逐项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期限。二是全面压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带头抓落实、抓整改,严格按照要求、时间节点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9月3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层层分解整改任务,确保巡察整改有的放矢、精准发力。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深化整改成果运用,把整改工作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使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关于“思想建设领域存在明显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一是2025年9月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定于9月18日下午召开本月党支部学习会。会议其中一项议程为:组织全体与会党员围绕“如何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与单位工作实际相结合”这一主题开展专题讨论。二是为改变过去“读文件、简单传达”的单一模式,支部已建立并实施“月度学习分享”制度,每月固定安排2名党员同志,在集中学习会上进行专题分享。将一人讲、大家听转变为人人参与、共同探讨,推动学习由被动接受向主动思考、深入研讨转变。
(二)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市文明中心于9月16日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中心室务会于10月20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会上对《“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文化理念与实践·意识形态篇》等进行了学习传达,中心主任专题部署了下步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与要求。二是组织人员对文明实践所站进行走访、调研,全面掌握动态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优秀的申报高水平,不达标的要求整改,无法整改的后期将采取转化阵地等做法。积极整理文明实践所(站)阵地融合情况,对接市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统筹文明实践站与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礼堂等资源,每个所(站)有辖区特色项目,开展“文明实践项目进所站”“社工赋能 邻里课堂”等形式、内容丰富的项目活动,联合机关工委等部门开展“非遗蓝夹缬创意手作”“心肺复苏培训”等活动。三是9月30日,邀请市融媒体为网宣员做热点分享,并开展头脑风暴讨论,后期将结合热点不定期开展观点分享会。
二、关于“履行核心职能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去情况
(一)加强精神文明工作品牌打造。一是整合市文明中心、市政中心等部门资源,在清和公园打造好人公园1个,设有77个好人事迹展位;对新获身边好人、道德模范荣誉者,发送贺信至其村社及所在乡镇,扩大事迹知晓度。政策层面,落实《乐清市道德模范关爱礼遇实施细则(试行)》,以10条礼遇措施、9条帮扶机制,树立“德者受尊、德者有得”导向,擦亮乐清市道德模范品牌。二是在重阳节期间,整合市文明中心科室以及全市各实践所站的资源,将“我们的节日”融入“乐来乐好 乐享文明”主题活动,全市共开展重阳节活动150余场。三是整合市文明中心、宣传部及各社会组织的资源,将文明实践“百千万”进所站活动融入“乐来乐好 乐享文明”主题活动,全市共开展文明实践“百千万”进所站活动98场。根据市文明中心各科室年度宣传需求,强化宣传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如在典型培育与宣传上,在《乐清日报》开设“乐清好人”专栏与“好人热线”专栏,“文明乐清”公众号同步设“身边好人”专栏,定期宣传好人事迹。
(二)强化实践活动与宣传平台的融合。一是市文明中心文明实践科牵头对2022年以来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活动报名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其他问题。自2025年7月3日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的各类需群众参与报名的活动均第一时间在“文明乐清”公众号进行了发布,再在“乐清市文明实践中心活动群”进行发布。二是由市文明中心文明实践科牵头对2023-2025年文明实践中心开展的各类活动进行全面排查,筛选梳理了活动参与人数少等情况,并进行了详细分析、精准施策,制定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活动人数规定标准,以推动今后活动高质高量开展。
三、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差旅费报销。提醒全体干部职工使用公务卡支付动车票、机票、住宿费,规范进行公杂费、伙食补助费等报销工作,严格开展集体外出考察审批等相关工作。加强财务报销审批,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提供详实的报销佐证材料。
(二)加强资产管理。由财务人员对2021-2023年期间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发现的2021年11月采购一套价值0.258万元的液压设备未登记固定资产,已于2025年9月22日进行固定资产台账登记。于2025年9月22日将“乐清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无形资产台账登记。于2025年9月22日对2019年12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采购办公桌椅8.35万元中剩余4.63万资产进行固定资产台账登记。
四、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10月27日,市文明中心重新修改制定了《乐清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范围和议事要求做了明确,并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要求,召开室务会议。同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提前书面报备。
五、关于“机关党建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党支部政治引领。一是9月15日支部委员会议上,市文明中心党支部书记带领支部委员共同学习党员发展工作条例,并确定修改《2025年中共乐清市文明中心党支部工作计划》,将吸收优秀年轻干部入党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中。二是为切实了解非党员同志个人思想动态及入党意愿,9月5日党支部书记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了一次集体谈话;支部副书记于9月25日对重点岗位和有潜力的2名非党员同志开展第三季度谈心谈话;支部委员于11月18日对非党员同志开展第四季度谈心谈话。三是为加强非党员同志对党的认同感和向心力,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于9月18日、10月15日,分别组织非党员同志参加主题党日学习会,持续推进思想引导和教育联系工作。
(二)提升党建工作质效。一是为强化党支部书记和委员的责任担当,提升组织履职效能。9月15日支部委员会议上,党支部书记带领支部委员共同学习《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二是由党支部书记牵头负责,对近年来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具体整改措施与完成时限,建立了《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已全部整改完成。
六、关于“职能配置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中层干部管理。市文明中心主任亲自专题研究,由分管副主任牵头对人员混岗情况、长期未轮岗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积极对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沟通中层干部调整方案,切实激发中层干部工作活力。
(二)进一步梳理内设科室职能。一是全面排查梳理。对照三定方案,对各内设科室现有职能、实际承担任务进行逐一核查,未发现其他职能划分混乱的情况。二是明确职能归属。2025年2月18日,经室务会研究已将“文明乐清”公众号相关工作调整至宣教科,明确责任主体。2025年8月12日,经室务会议研究,对最新的班子成员根据科室职能进行了明确的分工。今后将定期开展职能执行情况自查,确保内设科室职能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实施。
七、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梳理出4名年轻干部名单;梳理了4名近5年临退休人员;梳理了中层干部9人,并结合单位干部实际,建立干部队伍梯队及人员名单。
(二)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由市文明中心分管领导牵头对2023年中层干部调整和职级晋升工作进行了全面调查。9月8日,市文明中心副主任就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综合科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今后严格按照相关程度执行。
(三)严格落实议事规则。一是对2020年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10月15日,市文明中心副主任分别对时任综合科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由办公室负责人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八、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一岗双责”落实。扎实开展党风廉政谈话,由市文明中心主任牵头对2021年以来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11月17日,市文明中心主任对相关室务成员进行提醒谈话,同时,市文明中心积极整改,要求班子成员廉政谈话内容须结合工作领域职责权限、业务流程和岗位风险点,推动廉政谈话从“泛泛而谈”向“靶向施策”转变,今年以来,市文明中心领导班子共开展廉政谈话38人次。
(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一是市文明中心高度重视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11月28日研究制定《乐清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廉政风险预警制度》。二是11月28日,进一步梳理完成《乐清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廉政风险防控“3+1”清单》,依托清单进一步压实关键岗位廉政责任,提升风险防控的针对性和前瞻性,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构筑廉政防线。
九、关于“机关内部管理规范化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一是10月27日完善制定了《乐清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公务用车审批制度》,明确要求所有公务用车必须坚持“事前审批”原则,严禁“先用车后补单”,若出行途中需变更目的地,用车人必须及时向公务派车管理人员报备。2025年8月以来共派车19次,所有公务派车均实现审批单齐全、流程规范、记录准确,未再发生审批缺失或“近程派车”现象,公务用车管理规范性得到显著提升。二是加强车辆统筹,将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积极推行车辆“集约化”管理,每月不定期安排“集中下乡日”,整合各科室调研、暗访任务,实现从“分散用车”到“集中高效”的转变。
(二)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一是由市文明中心分管副主任牵头,综合科具体负责对近一年考勤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除巡察反馈的2名人员缺勤次数较多外,另排查发现有另外1名人员请假次数较多,10月30日,分管副主任对3名人员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制定《乐清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的通知》,对考勤制度、外出和请假审批制度等进行了严格规定。并落实定期通报制度,分别对8月、9月、10月全体人员考勤情况进行了通报。三是出台《乐清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对临聘人员考勤、年度考核、聘用与离职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要求。
下一步,乐清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深化巩固整改实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断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健全闭环管理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一抓到底。二是不断健全制度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聚焦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管用、严格规范的长效工作机制,始终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以规范化制度建设固化整改成果,持续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质增效、常态长效。三是持续深化成果转化。坚持“以巡察促整改、以整改促提升”,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中心工作的强大动力,将其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紧密结合,与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合,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质效、加快事业发展的实际行动,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检验巡察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61882237;邮政信箱: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888号行政管理中心B区914办公室(邮编325600,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