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4-23 来源:宣传教育室(网络信息办公室)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11日至7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巡察。9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思想自觉。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进一步深化对政治巡察定位的理解把握,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把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转化为完善制度、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巡察整改组织保障。局党组坚决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形成以上率下、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人、要求传达到位。三是强化督导问效,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实施“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管理,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实行台账管理和销号制度。加强全过程督促检查,定期听取整改进展,研究解决困难,坚决整改到位。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构建长效常治机制,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学习制度,强化系统学习。制定详细的理论学习计划《中共乐清市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紧密结合主责主业,突出医保特色。围绕医保改革、基金监管、服务优化等医疗保障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安排学习内容,并规范学习记录,定期自查自纠。
(二)主动向上对接,实行链条管理。充分运用电话、微信、浙政钉等便捷高效的沟通渠道,实现对接响应。构建链条管理体系,收集机构日常排查提交的医疗服务价格、药品带量采购供应问题等,向温州市医保局反映,同时指导机构通过线上采购渠道反馈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深入对接、科学研判、有效落实。
(三)强化管理服务,积极响应指导。成立集政策、经办为一体的宣传队伍,深入基层送政策送服务。利用各平台资源,借助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宣传。邀请上级医院专家、项目组专家,详细解读省DRG2.0版政策最新变化,指导医疗机构掌握病案质控要点、费用申报流程及智能审核规则,帮助机构理解政策要点,掌握系统操作规范。深入开展医保直通车服务,走访定点医药机构,解答医保政策疑问。
二、关于“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上还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医保扩面。加强“一人一档”数据库建设,强化新生儿、学生儿童等重点人群精准动员参保,做好困难人群、残疾人员等特殊群体城乡居民医保资助参保工作。提升参保征缴服务水平,强化参保缴费数据治理。强化宣传动员,通过召开动员会议、张贴海报、制作小视频、发送提醒短信等举措,借助报纸、官方公众号、电视台等媒介,利用全市500多个村口及300多家医药机构等场所,努力让居民充分了解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流程、医保待遇等基本医保政策。
(二)优化职工医保参保工作。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对接人社、税务、市监等部门,促进企业员工依法参加职工医保。加大政策宣传,制作职工医保政策宣传三折页,联合人社、税务、农工党基层委、乡镇街道开展多种宣传活动。协同邮政管理、交通、市监等相关部门发挥监管责任,做好快递员、网约车司机、外卖小哥等新业态就业人员参保。协同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好退伍军人医保参保提醒、参保确认、医保转移接续等工作。
(三)完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压实理赔时效服务责任,益康保商保机构共保体主负责区域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班子分管成员具体抓、各片区团队协同配合机制。规范商保机构共保体理赔服务技能学习,明确益康保理赔事务内容。提质增效夯实惠民保障,商保机构共保体健全并简化理赔流程,公布统一理赔查询热线(0577-88880009,88681111),并建议共保体增设线上查询功能,同时扩大产品宣传,提升服务质量,调整产品方案。
三、关于“‘三医’协同作用发挥还不充分,医保的杠杆作用发挥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及时推进医保改革措施。严格遵照温州市医保局统一部署与要求,及时完成年度DRG清算任务。将过程性评价作为保障DRG清算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以数据赋能助力各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内部成本管控与运营分析,稳步推进DRG清算工作。对基层医疗服务项目开展情况调研摸底,收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相关数据及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成本测算,形成现行医疗服务价格与成本之间的现实偏离状况及具体的调整建议,得到了温州市医保局的重视并部分采纳。
(二)积极对接解决药品耗材供应保障。持续强化与各定点医药机构的日常沟通联动,充分利用电话、微信、浙政钉等多元化、便捷化沟通渠道,重点了解带量采购药品、耗材的挂网执行情况,同时跟踪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的配送时效是否符合规范、配送质量是否达标,以及是否出现缺货、断供等风险预警信息,确保及时捕捉供应保障中的各类问题。指导相关医疗机构及时反馈或整理问题汇总,排查梳理供应保障问题,强化与上级部门对接,推进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三)强化部门联动加强行业源头治理。加强部门协同监管,牵头制定医保基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线索互移、标准互认、结果互通。加强常态化监管,依托日常检查、综合巡查、受理举报投诉等多形式检查与载体,对全市297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同时梳理问题清单,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2025年常态化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16轮,压实医保基金使用主体责任。
四、关于“医保服务体系建设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执行医疗救助政策。强化跨部门协作,明确以“省大救助信息系统”的精准认定结果,作为医疗救助实施依据。通过系统低保档案,对低保、低边贫困对象按收入型、支出型等类别进行区分。建立数据共享机制,畅通数据共享渠道,精准区别救助对象。对因系统迁移问题导致的数据异常的,汇总至上级医保部门,已于2022年11月底统一完成终止操作。通过联系属地乡镇(街道)村委、村居协管员,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核实其他重点人员医疗救助费用的具体情况。明确支付期限,对于救助对象申请报销的,自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
(二)补齐医保经办服务短板。2022年3月浙江省智慧医保系统上线,下放相关镇街、村居社区等账号权限。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列入清单的糖尿病患者一对一核实,告知相关政策和办理方式。扩大政策惠及面,全面排查未备案人员名单,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特病相关政策,同时发放374个特病备案宣传立牌,摆放在相关医疗机构,提高政策知晓率。
(三)加强定点机构协议管理。落实定点准入细则,严格按照《温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管理实施细则》《温州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规范定点准入材料和流程,严格执行温州市局部署,通过资料审核、现场核查、函询相关主管部门意见等方式,对机构所申报材料和信息进行审核。依据申报资料及《评估表》对机构进行现场核查打分,现场核查人员至少2人,确保公平性和公正性。审核把好初审和复审关,做好档案归档和定点护理机构人员的培训考核。开展“回头看”工作,从协议签订、履行、变更、到违约处理开展全流程监督,并建立自查自纠相关台账。
五、关于“医保基金运行和监管存在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多措并举维护基金收支平衡。扎实推进全民参保,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动员,推进“应保尽保”。强化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严把“准入关”“履约关”“优化关”。合理高效布局定点医药机构,优化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加强医药费用审核结算。落实病案质量评审及DRG相关工作,高度重视病案质量评审、年度DRG预算及清算工作。加强医保基金监管,2025年度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97家,按照相关规定追回违规资金和予以行政处理。每季度对基金运行进行分析,强化基金预算管理,提升基金使用效率。
(二)整合增强监管力量。整合行政监管、经办机构、医学专家和第三方等力量,成立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专班,统一开展协议核查、行政执法等医保基金监管检查行动。建立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等担任社会监督员,对医保主体进行广泛深入监督。建立经办联片管理小组,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医保中心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副主任、组长分别联片各医保服务点,统筹管理联片经办服务工作。
(三)强化事前、事中监管指导。加强事前提醒,通过业务培训、恳谈会、发送提醒单等方式,深化事前服务提醒,指导定点医药机构加强信息化建设,将医保规则植入前端,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加强事中审核,利用智慧监管平台,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费用审核;深化部门联动,与卫健、民政、公安等部门做好沟通与数据共享,同步停止医保待遇,避免“人死卡活”问题的发生。对涉及欺诈骗保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曝光典型案例。加强与卫健部门联动协作,在医保实时审核环节予以重点监控。
六、关于“医保法治建设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2021年以来的重大行政决策、定点医药机构协议、法制审核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其他未按期完成情况。加强与上级医保部门、司法部门等对接沟通,充分考虑上级医保政策和本地结合应用等各种因素,及时研判和协调,根据乐清本土情况科学合理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及时对接温州市医保局,获取相关行政合法性审查意见。温州市医保局法务律师提供了《对两份服务协议合法性审查的法律意见》,认定《服务协议》具体内容,协议条款设置整体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未与相关规定冲突,无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上位法的情形。于2025年11月4日开展了法律知识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法制审核能力。对于复杂决策,由法律顾问联合审查,提升审查专业性,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七、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扛稳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贯通联动、一体到位,推动党员干部知责、担责、履责。多次召开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开展党风廉政培训教育,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一体推进正风腐同查同治,深入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医保基金管理、使用、监督各环节,严惩风腐交织问题。充分利用省医保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加强公权力大数据监督预警线索闭环处置,处置数据后追回基金15092.52元。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中层干部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通过不定期谈心谈话、监督检查,促成压力传导,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深化等活动,强化干部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开展“幸福医保·清风护航”“六个一”专项行动,深入打造清廉医保生态。
八、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巡察指出的相关报销不规范问题进行核查,提供相关截图、凭证、情况说明作为补充,同时规范科目登记。严格执行费用报销审核程序,医保中心经办人在浙政钉申请报销后,经由局财务审核人员、中心主任、分管领导、局长等审批责任人后完成报销。制定了《乐清市医疗保障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并开展多次开展财务相关规定学习,加强执行,规范使用财政资金,促进财务报销佐证材料齐全、程序规范。
九、关于“采购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规范采购行为归口管理,将采购平台账号分立局机关和市医保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办公用品采购由局公用经费支出,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医疗保障工作专项经费”使用中的相关办公用品等,由医保中心自行统一采购。采购平台账号已指定局办公室和医保中心分别独立专人管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严格管控好账号,按规定执行操作。医保中心加强采购物品管理,综合组负责统一采购及管理,各组根据实际申请物品,经中心主任审批同意后,定期报综合组。规范出入库记录,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申领物品时,根据名称、数量进行完整登记并签字留底,出库入库相关台账由医保中心专人负责保管,建立《医疗保障专项工作经费采购管理规定》。
十、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增强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例会实效。组织相关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深入学习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和专题例会的核心作用。同时开展了会议记录人员业务培训,要求严格按照《乐清市医疗保障局会议制度(试行)》,规范会议记录,确保会议内容记录翔实完整。认真开展各季度党风廉政专题例会,对标部署任务,会议对前一阶段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并提出下阶段改进措施,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定期指导和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中;积极与分管科室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开展廉政谈话时,充分结合具体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常态教育、常抓监督。6月份,领导干部对中层干部及年轻干部针对违规吃喝开展谈话12人次。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加大党风党纪学习教育和廉政谈话,10月对新提拔的2名干部进行任前谈话。
(三)从严从实加强作风建设。加大正风肃纪检查力度和频度,认真记录检查情况。分管领导对医保中心进行集体廉政谈话,督促其提高自我约束、拒腐防变、履职尽责能力。严格落实公职人员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紧盯人、财、物环节,全面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尤其是中层岗位廉政风险,制定廉政防控措施,织牢廉政防控风险网。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党员干部廉洁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十一、关于“管党治党责任压力传导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对照六制六规范要求开展支部组织生活,组织生活会中,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以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各党员干部交流学习、工作体会,认真进行了党性分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效果。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抓手,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班子要结合分管领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和剖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党组成员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以达到红脸出汗、团结批评再团结的目的。开展会议记录人员业务培训,要求对会议内容翔实记录,确保会议内容完整全面,如有附件要备注说明,并做好文件资料保管工作。
十二、关于“干部队伍建设谋划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5年招考2名事业编工作人员,缓解当前人员短缺的困境,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有针对性地引进临床医学、药学、财务审计等年轻、专业人才。2025年10月股级干部调整中,提拔了一位正股级年轻干部,打破论资排辈,为优秀干部提供晋升通道。加强干部专业能力培训学习,开展或参加多层次、多类型的内部培训,如月度例会、业务培训会、案例分析研讨会等,促进干部更新知识结构,提升专业素养。
十三、关于“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巡察中指出的不规范问题进行查漏补缺,对2019年年度考核表考核等次已补齐,并对同一年度其他干部《年度考核表》进行补全;对个别《干部任免审批表》已补签字。人事干部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并于2025年9月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等,确保相关经办人员掌握规范要求。规范归档整理,对拟归档材料进行严格鉴别和审核,对关键档案(如晋升人员档案等)实行“初审+复审”双人负责制,确保材料完整,规范、清晰。
下一步,市医保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医疗保障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根基。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局党组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学习机制,带动全体党员干部深学细悟、笃信笃行。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夯实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二是持续提升履职效能,坚决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局党组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聚力“十五五”时期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准确把握医保在推进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职责定位,持续深化改革,强化基金监管,优化服务供给,全力推动我市医疗保障事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三是持续压实主体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局党组将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不动摇,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机制,强化压力传导。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激励干部队伍在改革攻坚、服务群众、防范风险等一线工作中,争当“六干”先锋。聚焦医保基金监管、医保改革落地、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深化“清廉医保”建设。四是持续深化成果运用,赋能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标本兼治,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推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持续跟踪问效紧盯不放。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提升医保服务水平、守护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的实际成效,扎实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全力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贡献医保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61881557,电子邮箱yqylbz@163.com;联系地址:乐成街道乐怡路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