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举报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乐清市纪委监委在全市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包括

1.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2.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3.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二、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转乐清)

来信举报:乐清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来访举报:乐清市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乐清市伯乐东路888号市行政管理中心C913 )

在线举报:“清廉乐清”网站 (http://jw.yueqing.gov.cn/

微信举报:“清廉乐清”微信公众号“e举报-在线举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举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乐清市纪委监委将优先查处,快查快结,并对举报情况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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