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29 来源:宣传教育室(网络信息办公室)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4日至12月1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卫生健康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5年2月2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卫生健康局党委反馈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卫生健康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局党委高度重视,照单全收、严肃对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目标,压实整改责任。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部门、措施和时限,实行清单化管理、专班化推进。三是坚持统筹协调,狠抓督导落实。将整改融入当前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定期督查并约谈整改不力科室,确保整改见实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开展“十五五”规划编制调研,制定《乐清市公立医院发展问题清单 》《乐清市基层医疗机构有关情况汇总表》;召开乐清市卫健系统务虚会议,结合实际完善《醉美乐清”医疗卫生系统发展规划》;印发《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和联系下属单位的通知》(乐卫发〔2025〕27号)《关于建立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联片驻点制度的通知》。
二、关于“新时代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谋划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省卫健委精神,印发《乐清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重点》(乐卫发〔2025〕21号),制定2025年重点工作清单。
(二)成立“十五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市卫生健康事业“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三)积极争取资金支持,保障“两重两新”、公立医院改造提升、乡镇卫生院迁扩建等项目实施;定期分析评估“十四五”规划指标执行情况,督促整改暂不达标项;明确乐清市健康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三定”方案,修订完善《乐清市健康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
三、关于“县域医共体紧密度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印发《乐清市医疗服务共同体联席会议方案》,梳理汇总医共体建设相关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乐清市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权责清单的通知》《关于征求〈2025年乐清市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完善医共体内部管理权责清单、医院发展工作清单及医共体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二)开工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目前已实现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标准数据集采集。
(三)完成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测评价,形成分析报告并反馈整改意见;完成2024年度市级公立医院及医共体年度绩效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提升医护人员能力;持续推进“双下沉、两提升”;印发《关于征求〈2025年乐清市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四、关于“公立医院高质量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印发《乐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成立乐清市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工作专班的通知》,聚力冲刺三甲创建;拟定《关于乐清市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工作的实施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完善后呈市政府决定;以急诊医学科、儿科、消化内科为突破口,强化重点专科建设;引进省级专科团队,提升三四级手术能力;梳理分析全市异地就医情况,推进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深化“改善就医体验”活动,并将相关工作纳入2025年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组织人才招聘,落实毕业生分配。
(二)出台《乐清市公立医疗机构差异化发展总体思路(初稿)》,强化资源要素统筹能力;加大与各部门的沟通,争取延续中医药传承创新基金;强化孕产妇分级管理与儿童健康服务,健全保障网络与预防体系,将多项妇幼健康服务纳入基本公卫项目,率先将产前无创DNA检测纳入市财政补贴,并出台《关于印发〈2025年乐清市“0-6岁儿童免费开展孤独症筛查”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将0-3岁孤独症基层卫生院的初筛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三)开展公立医院债务排查,提出化解建议;已下达2025年全口径预算并加强日常监管;梳理历史欠款情况,积极协调解决。
五、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延续推进《乐清市乡村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乐医改〔2023〕5号);印发《关于医师在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到基层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测评价并形成报告;新增“优质服务基层行”国家推荐标准单位,确定新一批创建单位;印发《关于征求〈2025年乐清市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二)落实《乐清市全面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乐医改〔2023〕10号),完成高层次人才及优秀毕业生提前招聘;计划招录定向委培生;推行“县招乡管村用”机制,招录基层人才;落实《关于同意建立乐清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周转池”的批复》(乐市编〔2023〕25号),申请周转编制;健全医共体人员双向交流机制;落实相关文件,率先推行医共体分院院长年薪制;落实基层医务人员职称晋升优惠政策,对长期服务基层的优秀人才突破岗位比例限制申报高级职称。
(三)完成乡镇卫生院基建资金需求排查;保障柳市、翁垟、湖雾等3家卫生院迁扩建项目后续资金,组织复工协调并启动招标。
六、关于“公共卫生安全与服务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系统应用,对各公立医疗机构发放检测试剂备用;每月进行传染病疫情监测分析;实施疾控监督员督导机制,开展日常及专家督导。
(二)出台《关于乐清市120救护车院前转送的规定》;完成调度系统数字化改造。
(三)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案卷排查;印发《关于开展“大学习”活动的通知》(乐疾控工〔2025〕1号),加强执法队伍专业能力建设;对巡察反馈的个案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七、关于“‘一老一小’工作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优化老年健康服务:复盘骨质筛查工作,将超声骨质筛查纳入基本公卫项目,推动医共体牵头单位开设骨质疏松门诊;加强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清优托育园托位使用率100%,通过多种模式实现公办托育机构区域覆盖,落实优惠政策降低运营成本,2025年我市被列入省第二批普惠托育纳入公共服务试点。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建设。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加强论坛、学术交流及新媒体平台监管,做好重大决策、活动舆情风险评估,扎实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二是以更实举措强化党建统领。完善党委领导下院长负责制,加大“双带头人”培育和“双培养”力度,健全基层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机制。深化“厚德精医·双强三树”工程,规范落实“三会一课”,推进党建督查全覆盖。持续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是以更严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强化正反典型教育。坚持风腐同查同治,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加强干部“八小时”外监督。深化“清廉医院”建设,健全医德医风评议制度,优化内部巡察审计一体化机制。聚焦业务细节和群众身边“微腐败”,创新数字化监管。四是以更优机制强化争先创优。树立“不争第一、就是落后”的争先理念,对标最高最好最优。树立实干实绩导向,加强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和轮岗交流,健全“干中学、学中干”能力提升机制。深化“破梗阻·优服务”机关效能建设攻坚,解决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等问题。五是以更高标准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锚定打造共同富裕县域标杆总目标,着力打造“温州北部医疗高地”、“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县”、“医防融合创新样板”、“‘一老一小’服务友好先行区”、“健康浙江县域样板”等五个标志性成果;对标改革创新和群众需求,深化“三医联动”、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小切口、大撬动”等四项改革。突出“高质量发展”放大规划、人才、人文、安全和数智等五个效应,奋力推进乐清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再突破、再提升、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13780107735,电子邮箱:101404733@qq.com。联系地址:乐清市城东街道晨曦路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