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09 来源:宣传教育室(网络信息办公室)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24年5月22日至7月1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党组进行了全面巡察。8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视其为重大政治任务,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出发,全力以赴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先后于8月28日、9月3日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讨反馈意见。在9月20日、11月12日,针对个别问题逐一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9月2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动员班子成员提升政治站位、统筹推进工作、坚持自我革命,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持续深入、取得实效。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巡察工作整改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班子成员带头抓落实、抓整改,指导和督促各科室站所,严格按照要求、时间节点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三是强化跟踪落实,提升整改实效。中心将巡察整改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决心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并将巡察整改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强化担当作为,持续提升市政工作质量和效率,切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已制定并实施《乐清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党组理论学习制度》,明确学习重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等核心内容,规定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并结合个人自学。
2.有效践行“学习+实践”模式,组织专题研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中心组成员积极参与并发表学习感言。
3.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落实意见,组织学习浙江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等,研究十五五规划相关工作,部署市政项目谋划和要求。同时,结合党支部学习、专题学习及国内外先进案例,提升领导干部的前瞻性和战略布局能力。
二、关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已制定并推行《文明创建冲刺阶段城市巡查整改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构建巡查整改闭环管理系统及考核机制,引入智能管理平台及20枚配套电子工牌,提升工作效率。累计排查和整改问题并每周公示,确保文明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2.已对中央绿轴跑道、胜利塘河工程等进行全面排查并整改,提升设施质量。实施工程质量问题销号机制,建立详细档案跟踪整改情况。
3.加强公园设施破损情况研判和应急维修,成立调查小组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并采取相应措施。完成对市民通行影响较大的3处设施的维修。
三、关于“在推进全龄友好社会方面仍存在短板,在市政设施建设和更新过程中对轮椅、婴儿车等无障碍通行需求考虑不足,‘为儿童俯下身、为老人慢下来’方面存在较大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已对建成区市政道路无障碍设施进行排查并完成25处整改优化。将在参与各项市政道路方案设计会审时,融入无障碍设计理念,确保设计方案合理、科学、人性化。
2.已调整中心公园、双雁公园入口回形护栏等无障碍设施符合规范要求,修复宪法公园无障碍通道扶手,在双雁公园残疾人服务箱旁设立便民告示牌,并组织学习无障碍通用规范,提升服务意识与责任感。同时,对公园绿地进行全面排查并持续关注更新排查进展。
3.对多处非中心管辖的场所开展全要素巡查,已向相关管理单位发函反映无障碍厕所标识、地下停车场入口引导标牌等问题。督促整改便民设施问题5处、市政设施8项。
四、关于“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农村路灯电费的问题,在排除建成区内三个街道后,已对202个行政村、738个户表进行了全面深入调查,并将户表情况分为合规、公益、历史遗留及违规接电四类。
经请示市政府,决定对合规接入的路灯及公益性质的监控等设施,继续由路灯所负责电费支出。对历史遗留问题的路灯用电,鉴于农村路灯的民生属性,决定维持当前用电现状。
五、关于“公园设施维护保养和管理力度存在不足,未能发挥应有功能”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已完成中心公园、与宪法公园等静态水系的清洁作业,定期投放灭蚊药剂;定期在东塔公园、中心公园内的报刊栏中张贴、更新报纸;对双雁公园、东塔公园及中心公园的母婴室进行全面除霉处理。
2.已向相关管理部门发函指出云浦公园内“环卫工人休息室”用途不当、“爱心小屋”废弃及“工会驿站”未有效利用等问题,并持续跟踪整改情况。同时,反馈宪法公园报刊自助取阅箱闲置问题,均已得到妥善解决。
3.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市政工作人员需参与非市政中心管辖的便民设施排查和监督工作。
六、关于“路面施工组织不够精细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清远路与伯乐路施工组织问题,已优化交通方案、工序等,并增加围挡、防尘措施。
2.在乐清日报等主流媒体上发布道路施工信息,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与交通管理部门合作强化交通秩序管理,公布投诉电话,接收市民监督。同时,制定快速响应市民施工投诉处理机制,确保及时回应市民关切。
3.在日常养护作业中严格遵守安全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施工护栏。定期检查和巡查,确保秩序井然和各项标准规范的严格执行,减少对居民影响。
七、关于“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已于9月14日组织开展了项目管理专业培训,学习建设领域相关专业知识,明确要求团队成员在工程项目管理中严格审查邀请招标的预选承包商,包括企业概况、资质及业绩,确保同一项目中邀请的预选承包商无关联,从源头规避潜在风险。。
2.为了规范应对紧急抢修类工程的程序问题,要求在项目信息不明确时先启动简易招标程序,确保合规后再施工,这一调整既满足快速响应需求,又避免程序倒置问题。
3.已制定并实施《市政中心小额工程、货物采购、购买服务发包管理暂行办法》,提升管理效率和质量。
八、关于“推进‘清廉市政’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通过实施“三张清单”制度,明确各岗位的权限和风险,并上报纪检部门备案,实现了责任与压力的层层传导,显著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
2.进一步完善了正风肃纪年度检查计划,有序组织对各科室、站所及全体职工的上下班、值班情况抽查,并深入检查“四风”问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定期开展各级谈话,切实加强了党风廉政监督和检查,强化了“一岗双责”的履行。
3.对《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健全了监督和管理机制,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和执纪力度,切实抓住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九、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已对《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与完善,加大干部培养力度的同时增加干部激励机制,倾斜于表现杰出的干部,在调整干部时注重年龄、专业和能力的合理搭配。
2.根据乐清市编委的相关文件,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已配置完整的中层职数,且均有干部担任,目前无空缺。由于历史机构改革原因导致的待消化中层干部数量较多,我们已进行统筹安排,并确定了退出领导岗位的人选。待正式退出后,将立即启动干部轮岗和选拔工作,以促进干部多岗位历练,调整年龄结构,提升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
3.已根据市政建设空缺技术人员岗位精准设置了事业单位招考专业,已成功录用新事业人员1名,即将进入公示阶段。此外,已启动人才引进工作,即将进入体检阶段,后续将紧密根据流程安排有序推进,逐步缓解年轻干部断层问题。
十、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成立专项调查小组,对2017年以来所有“三重一大”事项的党组会议进行了详尽核查。经核实,除两例特殊情况外,其他会议均确保了派驻纪检组的正常参与。
2.针对回避制度执行不足的问题,我们已进行严肃处理,并修订了《党组工作规则》及《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强化了会议纪律和决策程序的规范性。
3.在9月20日,组织了党组成员、全体科室站所负责人,以及纪检监督、组织人事、财务等关键岗位的人员,共同参加教育学习活动,强化了纪律意识和规则意识。
下一步,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党组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我们将持续深入整改,着力建章立制,并自觉担当责任,强化担当精神,明确干部岗位职责,提高责任意识,引导干部积极主动承担相应职责和义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61889809;电子邮箱260403976@qq.com;联系地址:乐清市人民路2号3栋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