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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7-09    来源:宣传教育室(网络信息办公室)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6日至7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乐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开展了巡察。8月3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编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反馈会后,市委编办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室务成员(扩大)会议,专题通报巡察反馈详细情况并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强调要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认真研究整改方案,把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并及时以党内文件形式,将巡察整改方案报送给市委巡察办、市委第四巡察组。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室务会议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市委编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整改落实。编办主任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细化分解任务,形成有效整改合力。三是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市委编办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按照巡察整改方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2020年以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查摆,切实深透把握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准确把握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战略定位、目标任务、职责使命、实践要求。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始终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室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等会议的“第一议题”。严格落实中心发言制度,制定印发《2024年市委编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明确每月学习主题和发言人,根据学习方案和实际工作积极开展学习谈论,丰富详实学习记录,提高学习热情,增强学习实效。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机构改革后县乡两级职责机构运行情况调研工作,进一步理顺机构改革后乡镇(街道)社会工作运行体制机制,深化乡镇(街道)人员岗位化管理。根据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职责变化情况,拟定相关文件,积极开展建设职责划转后机构编制调整事宜。积极开展乐清湾临港经开区机构编制调研,提出建议方案,对临港经开区机构编制事项进行调整。

(二)开展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回头看”工作,抽取6个乡镇(街道)进行实地调研,重点督查“三定”规定执行情况,乡镇(街道)在机构设置、职能运行、岗位管理等各方面情况及存在问题,切实促进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出成效。加强乡镇(街道)标识标牌规范化建设,要求乡镇(街道)按照便民、简洁、准确的原则,规范设置乡镇(街道)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标牌、群众办事场所标识、公开栏及电子显示屏等。针对乡镇(街道)自查反馈情况,要求相关乡镇(街道)对不规范的机构牌子进行整改摘除。

三、关于“主动履职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要求对所有的新申请登记设立事业单位法人,都进行核准前的实地查看,对照报送资料逐项核对,确保登记要素齐全清晰,登记后及时网上公告。于10月份对13家事业单位法人开展“双随机”实地抽查,除现场纠正的问题外,对限期整改的问题,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实地复查。认真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注销工作,9-10月份完成3家历史遗留多年未注销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注销,5家因机构改革新产生的应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注销,还有6家应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正开展登记注销程序。

(二)通知各单位维护好人员教育信息,逐一检查确保信息完善。9月、10月分别导出人员信息再次查漏补缺,确保整改已完成。日常加强实名制数据信息检查管理,每季度定期导出人员信息,发现人员教育信息未完善的,立即督促单位做好维护,确保实名制系统数据准确完整。

四、关于“议事规则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室务会议组织学习末位表态制度相关内容,要求全体班子充分认识末位表态的重要性。制定《中共乐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要求在决定重大事项时必须召开室务会进行集体研究,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班子成员要增强全局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积极发挥班子成员的作用,促进对重大事项的正确、科学决策。

(二)研究制定《中共乐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 “三重一大”的决策范围、决策程序、议事规则、责任追究等,切实理清工作思路,量化工作任务,规范工作程序。对2020年以来“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从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决策程序和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自查,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和组织流程,确保决策过程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加强“三重一大”文件资料的整理,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明确具体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对相关文件资料进行整理、编号和归档,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例会,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工作。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等党章党规党纪学习,结合“三会一课”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加强风险排查,要求各科室通过自查、互查等方式,对照各自职责任务,紧盯容易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具体事项、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全面查找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梳理权力底数、查找廉政风险,确定本单位《廉政风险重点防控清单》,从而完成“三张清单”专项排查。

(二)全面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要坚持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机构编制部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推进。召开班子成员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汇报会,班子成员结合职责分工汇报个人“一岗双责”履职情况。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要求每季度开展廉政谈话,深入学习廉政谈话要求,确保谈话质量,召开机关党建专题会议明确廉政谈话纪律和谈话要求,同时定期开展年轻干部廉政谈话,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责任。

(三)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健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机制,在班子成员职务发生变动后,第一时间由由室务会研究分工调整事宜,并及时发文落实。

六、关于“作风建设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调研意识,切实改进工作方法,积极开展机构改革前期摸底调研,对提出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部门单位,主动深入到部门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掌握情况,提高调研频率及比例。

(二)牵头与组织、人社相关科室共同商讨,确定各自职责,建立用编进人管理联动机制,以会议纪要形式供三家单位对照执行。修改空编使用说明的模板格式,要求各单位人事干部对照执行,与相关科室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把好用人“进口关”。

七、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2020年至今的财务报销进行全面排查,将3笔超标准报销保育费追缴回单位账户。要求财务人员加强财经法规的学习,积极参加财政局举办的各类财务相关会议和专业技能培训,提升理论和业务水平,确保正确报销、规范做账。

(二)结合实际制定《中共乐清市委编办财务凭证附件管理制度》,对财务凭证附件的收集整理、审核登记、保存备份、监督检查等做了详细的规定,确保凭证附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我办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现有固定资产的数量、种类、价值等,形成详细的固定资产清单,确保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八、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强化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并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契机,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及下步工作计划,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会议确定接下来将每半年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同时要求党务工作人员学习党务工作者职责分工,优化人员配置,强化党建工作力量。

(二)制定2024年度党支部工作计划,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强化支委会的引领作用,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制定年度党课计划,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以党员身份经常性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有关规定,坚持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不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通过制定年度党支部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三会一课”相关工作机制,确保定期召开党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组织生活会,同时严格实行签到制度和请假制度。

(三)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组织生活的规范和要求,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以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为依据,定期召开党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组织生活会,确保规范开展党组织生活。

九、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通过岗位评价和绩效考核等方式,深入了解干部队伍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目标,制定青年理论学习计划,积极开展青年学习活动,鼓励新进年轻干部积极参加各位业务培训,通过抓思想教育、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升年轻干部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

(二)制定《中共乐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股级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关于中层干部交流轮岗相关规定,加强普通干部多岗位锻炼,有效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激发干部活力,提高工作效率。

十、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检查近5年干部纪实档案整理归档情况,重点检查干部选拔任用及时档案是否齐全、整理是否规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进研究,全面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档案工作,进一步明确在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中层调整等各项工作的档案纪实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加强审核把关,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档案规范、完整、有序。

(二)严格选人用人工作把关,加强领导班子对选人用人工作的全程把关力度,坚持规范程序,严明选人用人纪律,严格按照规程规定的资格要求、选拔任用程序、交流、回避等规定落实,做好中层干部选拔工作。

十一、关于“机关管理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将平时考核工作纳入乐清平时考核管理系统,全办干部通过浙政钉定期登录考核管理系统填报周纪实、月纪实、季度总结和年度总结等,每个季度考核结果经评定、上会讨论、整理公示后,报纪检监察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组织部备案,形成考核工作全闭环管理模式,促进平时考核工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二)对2018年以来全办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情况逐人逐条进行排查,对存在未备案、未集中保管证件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在全办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学习,强化全办工作人员对因私出入国(境)管理的责任意识。要求定期开展因私出入国(境)“回头看”工作,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因私出入国(境)规范化管理。

(三)对所有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开展查漏补缺,对不完整档案材料应补尽补。督促档案管理人员以日常档案工作为基础,重点学习《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材料汇编》,召开机关干部会议专题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提高全体干部对人事档案管理的思想认知。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为基本遵循,强化源头治理,构建档案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结合干部档案“三龄两历”专项审核等工作,加强与纪检、人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

(四)对2020年以来干部档案归档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缺失、归档不及时的材料进行收集,要求每年开展一次干部档案查缺工作,查漏补缺的同时,将发现存在的关键材料缺失等问题及时反馈干部本人,并告知整改方法。

下一步,市委编办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力度不减巩固整改成效。坚决防范“过关事了”思想,注重“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经常“回头看”,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继续完善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机制,进一步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重复出现。二是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强化职能职责,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严明纪律,真正做到务实高效廉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推动全市编制机构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三是注重实效盯紧整改促提升。继续坚持“以巡察促工作”的原则,把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对浙江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坚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立主业意识,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将压力转化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动力,实现“两促进两不误”,着力解决推进机构编制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推进市委编办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1882268;电子邮箱yqsbb6188226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