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23 来源:宣传教育室(网络信息办公室)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8日至12月22日期间,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发展和改革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2月2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发展和改革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抓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整改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到落实巡察整改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从讲政治的高度,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端正态度,切实扛起整改责任。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任务。成立巡察工作整改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委书记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及时了解掌握巡察整改进度,协调解决存在问题、逐项督促落实整改。三是坚持上下联动,从严从细推进整改。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坚持领导带头、上下联动,局领导班子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各责任科室主动认领任务,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举措,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列出推进整改任务落实的“时间表”,每周滚动更新整改工作台账,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统筹制定年度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强化党纪党规宣传教育,已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纳入党员干部必修课。已将党的二十大及历届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发展改革的重要论述纳入学习范畴。利用浙里干部学堂等平台,组织干部学习八八战略、领导力、经济等各领域板块,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心理健康和前沿新知。制定《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学习计划》,对党委理论中心组、青年理论中心组、专题法律学习等进行统筹安排。
(二)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制定《乐清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4年度“8+4”经济政策体系、《乐清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乐清市2024年一季度“促消费、扩投资、稳生产”十大行动方案》等,明确一季度和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一季度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09.08亿元,同比增长7.9%,对标省、市年度计划,完成乐清市共同富裕2024年度工作要点编制,召开共同富裕领导小组会议。
(三)高效推进创改开工作。结合各工程领域省、温州市级部署要求,向下做好2024年工作任务和作战图,分解主要指标目标和重点任务目标。截至目前,各专题组、专班基本完成年度工作要点编制。在2023年度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和“十项重大工程”重点工作考核中居温州第1位。落实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百千”工程2024年工作要点、2024年规上服务业企业攻坚计划等工作方案。
二、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定期开展经济运行分析调度,完成1-2月、一季度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开展2024年奋进全国县域经济前十强调度工作,对标对表推动县域综合竞争力提升。密切关注国家、省市最新政策动向,定期开展发展改革政策学习,制定出台《乐清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强化全周期项目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投资专班作用,突出条块化攻坚、清单化管理、节点化推进,逐个项目抓攻坚、抓推进、抓落实。强化督查激励推进机制。通过“赛马”比拼、集中晾晒、过程考核、督查约谈等机制,营造全市上下扩大有效投资攻坚行动热潮。强化要素政策保障机制。编制乐清市扩大有效投资政策举措清单,强化土地、资金、能耗全方位要素跟着项目走,着力提高要素供给水平和利用效率。
(二)全力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谋划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推动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提升。牵头制定服务业产业发展政策,具体涵盖9个方面共69条相关政策,并纳入《乐清市若干产业政策清单》。完成全市混凝土生产企业资料统计汇总,严格把关产能审核准入的服务与指导,依托精准的数据体系积极为上级部门的决策提供建议与意见。编制完成《乐清市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乐清市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7年)》,有序推进温州亨泰渔光互补项目和温州乐清湾港区共享储能项目,2024年计划实施亿元以上新材料产业项目6个。
(三)全力谋划打造工作亮点。加强省督查激励项目的谋划和总结提炼,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目前,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等2个事项获得温州市向省推荐。出台《重大项目统筹推进工作方案》《乐清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管控机制》,健全项目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落实重大项目“一表统管”,深化投资专班运行,优化“周研判、月通报、季拼晒”考评体系,对标省市重点项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实施进度,全力推动项目“天天有新进展,月月有新形象”。
三、关于“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干部队伍深度融合。加强人文关怀,组织机关在职(退休)女干部开展“畅游醉美乐清助共富”三八国际妇女节活动,前往淡溪镇开展垃圾分类、反诈防诈等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激发团队意识,增强发改团队凝聚力。积极鼓励年轻干部参与市委市政府、局本级的重点工作,针对中层岗位空缺及中层干部队伍年龄梯度不够优化等情况,进行了中层调整动议。
(二)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发展。加快推进海洋强市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完成《乐清市海洋产业提质增效倍增平台创建方案(初稿)》编制;申报乐清案例获全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最佳实践,为温州地区唯一。申报我市9个项目列入2024年浙江海洋强省建设重大项目实施计划,项目数量居温州第一。
(三)加强招投标监督管理。拟定《乐清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七不准”及公平竞争审查表》,并于4月10日开始实施;对于重大复杂项目,今年已经参与招标人组织的8次招标文件审查会议。出台《乐清市招标投标领域联动监管工作机制》,形成“问题精准发现、信息及时共享、办理高效规范、联动处置有力”的监督管理格局,四大业务已使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四、关于“粮食管理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着力提升粮食仓储能力。截至5月,已经全面落实新增储备任务7200吨,我市地方储备粮规模达9.68万吨,其中省外代储1.3万吨(吉林省),本地8.38万吨。有序推进乐清市地方储备粮第三中心库,目前已启动项目赋码、控规调整(公示阶段)、工可编制、地质灾害评估等工作。
(二)着力提升信息化建设。开展粮库信息化改造提升建设情况调查,全面完成市仓容1万吨以上粮库(乐清湾库、中心库)“出入库系统”“粮温检测”“AI安全监管”信息化改造与应用。完成仓容1万吨以下粮库中坝头、柳二仓、上陶“出入库系统”“AI安全监管”信息化改造应用。全市8个在用储备粮仓库均在现有条件下最大限度按要求完成信息化全覆盖工作,并发挥信息化监管实战实效。
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够紧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根据领导分工调整,完成2024年度市发改局党风廉政责任分工和年度工作计划。局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结合业务工作,对班子落实“一岗双责”进行部署指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科室及重点岗位人员开展专题党风廉政督促指导21次,谈心谈话56人次。
(二)高质量开好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组织召开了一季度党风廉政会议暨一岗双责汇报会,传达学习各级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听取了班子成员2023年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汇报,全面回顾总结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不足及薄弱环节,部署全年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完成季度党风廉政专题会议、《“不满意科室”整改方案》《乐清市招投标领域第三方中介机构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等相关台账梳理。
(三)做深做实以案促改。组织召开全局下属粮食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开展警示教育,通报近两年我局下属企业违纪案件处理情况和我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开展国有粮食企业财务专项季度检查,现场核对企业会计基础工作情况、资金运行情况,货币资金余额等。每月对企业资产账户和资金去向进行常态化检查,要求企业每月上报出纳月报表及银行余额等。局班子领导坚持联系下属企业制度,定期走访调研联系企业,通过上党课、警示教育等方式,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四)深化落实监督责任。开展全局内设科室和干部个人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组织全局机关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规范八小时以外纪律。与12家下属粮食企业“一把手”签订2024年度党风廉政责任书,全面压实企业负责人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排查线索,目前已经利用温州市围串标分析系统排查可疑线索10条。
六、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今年以来,已经调整提拔干部19人,进一步提振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启动下属企业中层干部调整工作,不断激发企业活力。严格落实机关上下班、请销假等制度,定期开展机关干部考勤情况通报。专题研究万人双评议活动,通报满意科室和不满意科室,局班子对不满意科室整改措施提出意见建议。
(二)提升服务群众水平。组织开展万人双评议专项检查,检查全局19个参评科室万人双评议台账及工作纪律。召开局、科室两级不满意科室问题剖析会议,形成整改方案。开展“破梗阻·优服务”专项行动“项目中梗阻”纠治工作,印发实施《乐清市招投标领域第三方中介机构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积极申报国家级充电桩示范县,推进全市充电桩村村通行动。
(三)切实加强基层调研。制定2024年课题调研方案,围绕新能源、新材料、区域提升、产业提质、新质生产力等方面,下达课题30个。完成局领导联系基层工作分工表调整,并部署年度工作,听取局班子成员联系基层联系企业工作汇报。
(四)强化工作落实。制定并严格落实《乐清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监督检查制度》,每月由责任领导带队对工程主体、通道、出入口、管理用房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即查即改。责任领导多次召集局相关科室和市管国企人员进行探讨,并带队调研运营成熟的其他人防工程项目,共同研究谋划盘活人防资源方案。
七、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单位内控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制度,组织重点人员加强对内控制度的学习,加强事项衔接和落实,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制定出台《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合同管理制度》,要求各科室、下属单位严格落实文件精神,对合同签订、管理进行规范。
(二)规范财务管理。邀请审计局业务骨干就局机关财务工作规范开展专项培训,结合财务工作规范培训会议内容,规范各项经费报销流程,控制经费开支,并对已入账发票展开自查工作。制定《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采购登记有关事项》,严格执行采购规范。进行资产盘点,对未登记固定资产进行补充登记。加强工会财务管理,优化学习模式,通过微信群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工会财务各项规章制度等业务知识。严格落实财务规章制度,明确年度财务计划,每季度对工会财务开展一次督查检查活动。
八、关于“对下属企事业单位财务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财务制度执行力度。开展国有粮食企业财务工作专项培训会。已将截至2023年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户利息收入合计5979.68元上缴财政。
(二)加强财务监督。各国有粮食企业逐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粮食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召开国有粮食企业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财务工作专项培训会。每月定期和不定期对粮食企业资产账户和资金去向进行检查,要求企业每月上报出纳月报表及银行余额等。开展粮食企业财务专项季度检查,细化了检查内容,现场核对企业会计基础工作情况、资金运行情况等。
九、关于“党建主体责任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着力打造党建工作亮点。按照“标识明、融合紧、切口小、品牌响”谋划党建品牌,结合部门职能,继续确定“谋划发展、携手共富”为党建品牌。发动各支部聚焦发展要事、惠民实事、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重点谋划载体,精心谋划领办1个“党建+”项目,采取进度排摸、案例调研等方式,提升品牌效应。谋划机关党委书记领办实事项目,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二)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落实党建论文《推进党建联建助力共同富裕研究》一篇。丰富学习载体,通知党员开展依法依规上网用网的常态化教育,用好平台媒体,多渠道学习,提升政治理论和业务能力。用好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已谋划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开展主题宣讲,微党课等活动,选树青年理论小组学习示范小组和学习标兵,打造富有朝气、契合青年特质的青年党建品牌。局机关资管党支部组织支部党员前往全国首家国旗教育馆瑞安国旗馆开展红色基地现场学习。
(三)加强党建工作人员力量配备。局党委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要求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为机关党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加强年轻党员干部培育,吸纳优秀年轻干部为积极分子11人、发展对象2人,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储备。
十、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规范党组织生活,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骨干开展为期2天红色学府党务素养培训,制定支部会议计划,按支部人数确定会议室大小,严格支部学习请销假制度,提高支部学习会参会率。创新活动方式,采取每季度支部书记讲党课的,部分党员交流研讨,到红色基地现场研学的方式,活跃主题党日学习的形式。建立支部会议请假制度,严肃支部会议纪律,严肃签到、请假、学习等流程。充分发挥党课教育作用,局党委书记带头上党纪学习教育纪律党课,局班子成员结合各自的中心工作至少精心准备一次党课,到联系的支部上党课。
十一、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修订《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党委工作规则》,明确议事程序,规范会议组织和会议记录,做好会务保障。开展了人事档案管理专题学习,进一步提升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开展已认定的“三龄两历”自查自纠、人事档案“回头看”工作,2024年1月至4月期间共移交档案75份。
十二、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专业干部配备,根据我局在编在岗干部情况,并与核定的“三定”职能进行了专业性匹对,共梳理出专业型干部63名,占单位总人数40%。根据我局岗位专业需求申报了事业单位省统考用编计划7名。积极鼓励我局干部参加线上、线下的专业性业务知识培训,邀请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钱陈所长为全局干部上了一堂《县域经济如何发展新质生产力》专题业务知识培训课。
下一步,市发展和改革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对标找差、举一反三,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扎牢制度“笼子”。二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领导班子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做实对分管干部、分管工作的日常指导监督,形成带头抓落实、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作风建设,一严到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问题,力促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三是着力深化融会贯通。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将整改成果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发挥好班子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将巡察整改同推进三个“一号工程”“十项重大工程”、市委奋战“1310”的战略部署等结合起来,真正把巡察工作成果运用到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61882157;邮政信箱: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邮编325600,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