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1 来源:宣传教育室(网络信息办公室)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13日至8月8日期间,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各责任领导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亲身示范,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责任科室不折不扣地落实整改任务,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狠抓问题整改。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按照各自的整改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完善各项制度、把握时间节点、推进任务落实。三是加强督查检查。局党委定期督促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根据时序进度,及时提醒各责任科室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推动整改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一、关于“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完善局党委议事规则,将政治理论学习纳入党委会“第一议题”,明确党委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责任人,明确各中心组成员对政治理论的学习要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以理论学习推动应急管理工作。
(二)常态化开展灾普试点工作,全程参与方案拟定、领导小组与工作专班建立、行业部门数据收集、应急部门数据内外业更新等环节,严把质量关。
(三)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规范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至少开展1次学习并提前明确主题,其中集体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确定2名以上发言人,中心组组长作总结。
二、关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厂中厂”专项整治,排摸“厂中厂”、承租企业底数,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消除事故隐患;开展电气焊作业专项整治,推进电气“加芯赋码”,规范企业动火作业行为。
(二)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培训,2023年以来,共线上线下结合培训3.6万余人,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及高危行业人员2154人。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围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业企业火灾事故防范、燃气安全等重点工作,联动部门乡镇企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传,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月、“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安全教育绘画作品展览以及知识竞赛、防溺水直播、“共行安全万里”骑行等各类安全生产主题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四)推进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提升。联合社会化服务机构,组织专家队伍到企业开展“一对一”服务,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帮助企业健全完善、改进优化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标准化为抓手,努力打造一批安全生产现场可看可学的典型示范企业。
三、关于“推进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谋划预案体系建设工作,与温州市应急管理局预案处进一步对接温州市级预案修编情况,着力推进市级总体预案和5大专项预案修编工作。
(二)修订物资仓库管理和重要设备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做好物资设备出入库登记。同时,对应急物资仓库和重要设备进行了全面排查清点,确保出入库登记规范,库存保存完好。
(三)推进乐清市综合应急救援队建设,建成地质灾害、矿山、危化和抗洪抢险市级专业救援队。2023年6月12日-16日,在蓝天救援队柳市、虹桥、北白象、天成、雁荡5支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开展技能比武培训,着力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四、关于“落实防灾减灾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全市避灾安置场所进行了抽查,2023年8月10日,下发了《加强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管理的通知》(乐减办〔2023〕12号),明确应急食品配备到位、处置到位。
(二)推进避灾安置场所建设,新建公立寄宿学校、南草垟社区、良港社区3个避灾安置场所,设立长运车站、正大学校2个大型临时避灾安置场所备用。做好《全市建设项目建筑工人台风应急响应期间转移安置预案表》,督促做好转移安置预案,鼓励拆迁居民投亲靠友,鼓励建筑企业自行安置工人。
(三)建设乐智安安全云应用,以安全监管信息和应急信息为中心,集信息、评估监管、监测预警、救援指挥于一身,为全市工矿企业提供一体化、一站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数字化信息管控平台。提升乐智防防汛大脑,构建极端灾害性天气防御“一键叫应”体系,根据各乡镇不同风险影响情况实施语音电话“叫应”。
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开展案件自查自纠。对2022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案卷开展集中评查,共集中评查案卷37件。邀请乐清检察院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监察业务交流,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业务知识更新培训。
(二)组建安全生产技术检查员。2023年9月28日,从本地区专家库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中,通过单位推荐、个人自荐以及审核审议等方式聘用9名安全生产领域专家担任兼职技术检查员。2023年11月1日,组织9名技术检查员参加基层应急管理业务培训,通过上级专家实地带培的方式加强对技术检查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三)制定《乐清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试行)》等7项重要制度,2023年6月30日,公布《乐清市应急管理局合法性审查目录清单》,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审查相关业务。
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还不够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研究制定《2023年乐清市应急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相关理论学习,提升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水平。组织各科室、中层干部开展廉政风险大起底,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局班子领导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对相关科室及下属单位持续做好廉政监督,及时遏制纠正不良苗头。
(三)持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通过党支部党员学习会、党风廉政专题会等为载体,进一步强化干部的廉政意识,筑牢廉政防线。组织机关干部参加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七、关于“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完善《乐清市应急管理局“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做到事前充分酝酿,并提交《三重一大事项事前告知书》,涉及采购的明确金额和采购方式,做到事后做好监督,规范采购程序和实际效果。对42项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审核。
(二)重视“万人双评议”活动。对近年来被评为“不满意科室”的情况做深刻的原因分析,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加强对“万人双评议”科室日常服务情况的检查和督促指导,促使提升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考勤管理。完善《乐清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考勤与请销假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正风肃纪监督检查,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既查考勤记录,又查在岗、开会、下乡门牌是否规范使用,对迟到、缺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促进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上下班工作纪律。
(四)健全完善《乐清市森林消防大队管理制度》,对违反制度的17名队员,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考核扣分等处理,督促其严格遵守管理制度规定。
八、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2017年以来的公务接待情况进行梳理自查,修订完善《乐清市应急管理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就餐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并附菜单,公务接待申请人员务必按规定做好公务接待报销工作。
(二)对2023年以来用车登记情况开展全面自查,修订完善公务用车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监督检查,做到公车使用事前申报,油卡使用和车辆里程按月公示。
(三)全面排查2017年以来三公平台申报情况,并对2023年7月以来线下三公申报情况开展自查,对未做好事前申报的负责同志开展谈话提醒,督促其按规定做好申报工作。
九、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市应急管理局财务报销制度》,督促报销人员严格落实财务报销有关规定,督促财务人员规范做好经费列支。
(二)修订完善《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劳务费管理制度》和《乐清市应急管理局资产管理暂行规定》,2023年12月,全面排查2017年以来局机关利息收入情况和固定资产使用登记情况,督促相关负责人同志按规定做好专家劳务费个税申报工作,严格落实资产管理相关规定。
十、关于“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切实召开民主生活会。召开党委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好民主生活会论述探析》等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此次巡察提出的问题,紧密联系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深入进行问题检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修订完善《乐清市应急管理局民主生活会制度》,建立党委一把手审核领导班子成员剖析和发言材料制度,并严格执行。党委书记、局长对班子成员开展集中谈话提醒,督促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各支部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程序,准确把握会议主题,精心组织、认真准备,扎实开展好2023年组织生活会。
十一、关于“干部队伍建设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完善《乐清市应急管理局选人用人工作操作规程》,开展干部交流工作。修订完善《乐清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制度》,完善“奖勤罚懒、奖优促劣”的干部激励机制,提升年轻干部积极进取意识。
(二)修订完善《乐清市应急管理局选人用人工作操作规程》,邀请温州市理工学院专家对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开展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应急管理等综合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干部履职能力。对局机关干部专业和工作经历进行一次大起底调研,按照“人岗相适应”原则,选定2名具有危化监管工作经历的干部从事危化监管工作。
(三)调整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分工,具有持证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应急管理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业务知识更新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十二、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党建带团建活动。引导青年把爱国主义和党的领导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向心力。通过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和工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定期组织学习党的理论和政策,吸引更多的青年干部参与,通过小组活动了解表现,发现培养具有党员潜质的积极分子。
(二)规范化建设党支部。进一步规范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不断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和水平。组织召开党建实务培训会,对下属3个党支部的党务干部进行《机关党建工作实务》专题培训,对党支部职责、委员职责、党组织生活、党员发展、“三会一课”制度等作了详细说明,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三)加强党员学习教育。每月定期召开主题党日活动和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加强党员对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提高党员的党性觉悟,督促党员严格遵守党员应有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
十三、关于“公务接待审批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全面排查2017年以来三公平台申报情况,并对2023年7月份以来线下三公申报情况开展自查,同时修订完善《市应急管理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规范运行。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更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坚持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认真对照巡察整改目标要求,持续分类整改,巩固落实。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整改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监督督办,明确时间进度、整改质量,工作标准始终如一,对账销号,确保在限期内整改到位。二是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巡察整改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继续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的,及时修订完善,切实从源头上防止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确保问题不反弹。三是全面推进成果运用。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工作推进相结合,促进安全生产强基础守底线、实现“一力争三确保”,促进防汛防火强效能筑屏障、实现“不死人、少伤人”目标,促进应急救援强规范优指挥、确保突发事件快速响应科学处置,真正把市委决策部署转化为实实在在推动应急领域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的具体举措。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1882186;联系地址: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4楼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