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巡视巡察

中共湖雾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4-25    来源:市纪委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至8月期间,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湖雾镇党委开展了巡察。2022年9月2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湖雾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湖雾镇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巡察工作整改领导小组,逐条逐项扎实整改。由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等工作。2022年11月份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委会议3次、落实情况研究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二是落实工作责任,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中共湖雾镇委员会关于报送《中共乐清市湖雾镇委员会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报告,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三是严格督促检查,在强化监督上下“狠”功夫,镇党委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在坚持已有制度的基础上,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进一步完善细化了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财务管理规定、公务接待等规章制度,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镇纪委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通报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缓慢、措施不力、任务完成不好的,倒查责任,坚决追责问责。努力以督查促整改,确保整改纠正到位,改出成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根据市委宣传部学习指导意见,认真落实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列出全年学习清单、明确学习内容。(二)加强集中研讨。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中之重,坚持集体学习研讨为主,从10月份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始,每月安排了2名班子成员作中心发言,采取“领学+自学+研讨”的方式。(三)深入调查研究。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确定调研主题,深入调研,谈学习的心得体会,谈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工作的具体实践,交流学习经验,推动了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提高学习质量和水平。

二、关于“城镇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①在本镇的“十四五”规划的主要任务中加上优化道路交通建设的相关内容,主要包括大荆旅游环线连接线工程、新湖路建设工程、湖江公路拓宽工程等5个交通设施类项目。②将湖江路拓宽工程列入2023年的年度建设计划并将工程所涉及的用地列入本轮“三区三线”调整的范围。③在明年的规划中,着重建设核心区道路、基础设施,配合卫健局做好属地相关工作,湖雾卫生院已于2022年11月开工建设。④做好湖雾中学校舍拆扩建工程前期工作,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能级提升。将湖雾中学校舍拆扩建工程列入“十四五”时期大荆片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项目库,与教育局积极对接。

(二)①统一思想、重视商贸,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氛围。召开限上批零分析和部署会部署内容。②开辟新渠道,以电子商务为抓手,整合资源,招商引资。③积极培育重点企业和个体,以期统计入库。

三、关于“美丽乡村建设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①镇党委牵头召开新时代美丽乡村务实会,压实责任,强力推进。②加强专班组的责任落实和督导,对照进度,确保各村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拆整进度。③对拆整进展缓慢村社,由镇纪委对村“一肩挑”干部进行谈话处理。

(二)①镇业务科室安排工作人员协助三界桥村整理完善台账,目前已在核实台账完整性,后期将把补偿资金支付到位。②镇纪委对时任负责该项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谈话处理。

(三)①规范合法养殖,加强执法力度。镇业务科室协同执法部门持续对辖区内非法养殖点进行整治,已初步取得成效。②加强各村社的环保宣传工作。镇业务科室协同环保部门多措并举开展环保宣传工作。③落实好巡查检查,做好水源污染、垃圾中转站等问题的处理,并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后续复查及监管工作,巩固和提升巡查工作成效。④镇纪委对负责养殖管理工作的农办主任进行谈话处理。

四、关于“推进复耕复垦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①镇业务科室组织召开“土地抛荒”整治推进工作专题会议,压实责任推进工作,逐村建立工作专班。②业务部门协同村干部进行现场指导督办,提高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①积极协调当前三界桥村存在的矛盾纠纷。分管领导持续跟进矛盾纠纷化解情况,并参加法院调解三界桥村有关耕地矛盾纠纷。②镇业务科室组织召开村一肩挑、村监会主任、报账员等人员专题培训会。③镇业务科室内部召开业务专题学习会。④镇纪委对三界桥村“一肩挑”干部进行谈话处理。

五、关于“民生优化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①提早运作资金,进一步加大民生工程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优化民生保障。②积极与水务集团对接,研究出解决里湖村缺水问题的“单村供水”和“城镇供水”两种方案。③组织召开小球村生态公墓项目洽谈会,督促小球村集体积极筹集资金。

(二)①镇主要领导牵头,在关键时段内开展“除险保安”工作研判会。②湖雾镇牵头多部门对非法砂石场联合执法,现4家非法生产已有3家停业。安监所开展除险保安专项行动,共发现并整改隐患182处。③镇牵头执法、交警、路政等部门进行为期2个多月24小时值守,打击违法加工和不规范运输,从源头进行整治。

六、关于“招投标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①调整招投标中心小组成员,成立招投标监督小组,完善镇招投标中心的组织架构,同时召开小组会议,明确招投标工作机制。②业务科室组织召开招投标工作会议明确采用多种中标方式开展招投标工作。

(二)①组织镇招投标中心领导小组及项目分管负责人加强理论业务学习,规范招投标工作。②建立名录,引导参标企业良性竞争,对于近年来在镇域范围内有不合规行为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引导规范有序参标。

(三)①召开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成员会议,明确招投标工作中保证金收取相关要求。②分管副镇长对时任招投标中心负责人进行谈话处理。

七、关于“工程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①湖雾乡风文明大舞台建设工程成功通过验收。②湖雾镇政府邀请专业人员对相关科室进行专业培训,提升对工程项目的监管能力。

(二)①湖雾镇纪委对里湖村“一肩挑”干部进行谈话处理。②镇纪委加大对工程建设的审查力度,对里湖村、镇三资办发放监察建议书。

八、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①立即督促落实小球村应收应付账款的问题,小球村已将借款归还至湖雾镇人民政府。②对账户内应收应付账款进行梳理,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应收应付账款处置工作。

(二)①完善财务监督审计制度,对不规范的经费不予发放。②湖雾镇纪委对发放该笔经费的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加强资金发放的审核。③召开班子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湖雾镇人民政府财政(财务)管理规定》。

(三)①召开班子会议,组织全体班子学习《中共乐清市纪委关于进一步严肃公务接待有关纪律的通知》文件,按照文件明确规定,执行公务接待的各项要求。②严格落实并完善公务接待制度,无接待公函的人员,一律不予公务接待。公务接待凭正式接待公函(或正式通知)、标准限额内正式发票、接待清单、餐费清单,经经办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批后,予以报销。

(四)①补全聘用人员节日慰问名单、临时人员劳务派遣名单等缺漏的财政凭证附件。②财务人员对历年发生的慰问支出、劳务派遣费用进行自查,并且在今后的票据审核中注意附件的完整性。③湖雾镇纪委对租车发票经手人进行谈话处理。

九、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差旅费报销要求补全差旅费审批单。开展专题会议,学习乐清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乐清市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加强外出审批流程管理,严格执行事前审批程序,对于未进行审批的报销单不予报销。

十、关于“三资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对三资办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镇业务科室组织召开村一肩挑、村监会主任、报账员等人员专题培训会。

十一、关于“党委会议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①召开党委会,组织镇党委班子学习党员处理的党委会规范手续。②召开党建办相关工作人员会议,对出现的党员处理问题进行举一反三,确保以后科室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决议事项。③召开科室内容工作会议,对党员教育发展管理问题进行专题学习。

(二)①制定《湖雾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落实议事程序,严格落实镇党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②按照新制定的《湖雾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严格规范班子会议讨论决定任免的程序、逐项表决、末位表态制等内容,完善党委会研究人事议题的工作流程。③组织委员对原镇党政办主任及现党政办主任进行谈话处理,要求今后办公室一定要严格要求,认真做好班子会议和党委会会议议题收集、组织安排和会议记录工作。

(三)①召开党政办、党建办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就严肃政治意识、加强工作责任心等问题进行整顿,加大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政策文件的专题学习。②对党政办主任谈话处理,要求认真执行会议记录管理制度,做到专人记录,会后按照正规格式及时整理、规范会议记录,确保所记录内容的真实性和要素完整,如确因记录有误问题需修改,应做好修正记录;③对时任记录党委会会议记录的原党政办主任进行谈话处理。

十二、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①召开科室工作会议,对存在“下属优秀人才党支部成立的党委会记录和文件等材料缺失”问题进行研究,并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文件)》,要求党建办工作加强业务学习。中共湖雾镇委员会出具说明,对优秀人才党支部的成立予以追认。

(二)①制定《联村领导、驻村干部抓农村基层党建的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要求联村领导每季度至少参加所联村党组织生活会 1 次以上,村内重大政治活动必到。②党建办加强对各村社党组织的每月学习会、基层党建等方面总的指导,每月统计各村社党组织的学习会时间,组织人员到各村开展学习情况督查。

(三)①对现任党政办主任进行业务指导,要求其一定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并按要求做好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②对时任湖雾镇党政办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四)①镇党建办加强业务指导,开展基层党组织关于“三会一课”制度的业务培训,要求每个党组织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员学习会,做到会前有统计,会后有监督。②镇党建办对村级党组织“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全程进行业务指导。各村级党组织已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各项要求执行。

十三、关于“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镇党建办召开科室工作会议,就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加强了业务学习。

十四、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①举一反三开展“党员脱管问题”排查工作,根据排查结果,及时整改,为出国党员办理保留党籍手续。②镇党建办对滞留国外的党员进行情况查明,待该党员回国后再做党纪处理。

(二)①党建办已经为流动党员重新办理了流动党员证,并建立流动党员管理跟踪程序。目前全镇有96名流动党员,要求流动党员定期回所在党支部参加学习会,要求每年年底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时候对流动党员查验流动证。②对长期外出,或因其他因素不能回村的流动党员,镇党建办根据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要求,要求各党支部为在外流动的党员寄送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读本,并通过微信群,进行在线学习。

(三)镇党建办梳理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名单,并向中街股份经济合作社党支部了解党员的情况。

十五、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①组织镇党委班子学习当前最新的干部提拔任用的规范流程;②党建办(组织)开展针对干部选拔业务问题的专题培训,并要求严肃政治纪律,加强业务能力提升。同时,对现分管人事工作的党建办干事进行谈话处理,要求其加强业务学习。

(二)①组织镇党委班子学习当前最新的干部提拔任用的规范流程;②对现分管人事工作的党建办干事进行业务谈话处理,要求其加强业务学习;③开展党建办业务专题培训学习会,加强业务能力培养,严肃政治纪律,特别是在干部提拔选人用人的程序上定要严格;

(三)①组织党建办(组织)组织口相关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梳理近几年的组织人事相关工作台账,通报选人用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②开展党建办业务专题培训学习会,加强业务能力培养,严肃政治纪律,特别是在干部提拔选人用人的程序上定要严格。同时转发《乐清市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要求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十六、关于“工业小微园建设进度慢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情况

(一)成立中街二期攻坚小组和小球小微园攻坚小组,完成中街二期设计图纸相关事宜。小球小微园现已进入配套设施施工阶段。(二)通过与市职能部门积极对接,中街工业区三期配套设施建设已纳入大荆共富专项债项目,同时同步申请农转用指标。

下一步,湖雾镇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续抓好整改提升。在前期整改基础上,持续抓好整改措施落地,坚持“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巩固巡察整改成果,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防止纸面整改、虚假整改和简单整改,防止出现新问题;对未完成事项紧盯不放,整改不到位决不放手。二是层层落实党建责任。以整改为契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督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以问责促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三是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加大制度机制落实和监督管理力度,推动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62130154,电子邮箱:346353215@qq.com,联系地址:乐清市湖雾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