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5 来源:市纪委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至8月期间,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经信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2年9月2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经信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经信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高度重视,9月28日召开党委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专题部署动员。局党委书记全面压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以上率下亲自抓,领导班子成员及分管领导履行好“一岗双责”。明确提出全体党员干部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做好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最严肃的政治任务。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在认真学习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的基础上,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下属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工作整改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中共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委员会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突出问题导向,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逐条对照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并明确责任分工,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下去,不折不扣地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体现实效。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局党委要求局班子领导和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落实好“一岗双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同步推进,力求实效。党委书记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抓总,靠前指挥;局班子领导主动认领、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及分管领域整改;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对照具体内容,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倒排时间,对所有整改任务实行挂账销号管理制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有序推进整改落地见效。
一、关于“理论学习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情况
1.扎实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经信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积极组织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10月16日上午,局属各党组织组织党员干部集中收听收看,认真聆听了总书记的报告。大会开幕会结束后,党员干部进行了学习交流。10月25日,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二十大报告。10月30日,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二十大报告、新党章、十九届中纪委报告。11月16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邀请旁听,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会上的讲话精神,各班子成员分别作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体会发言。充分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带头示范作用,结合六新六力、“三学一争”活动,建立《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2.12月9日,组织召开第四季度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例会和一岗双责汇报会,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内容解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3.每周对“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情况进行通报,制定出台了《“学习强国”平台学习通报制度》。
二、关于“产业能级提升引导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全力以赴做好电气产业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验收工作。建立实施了以电气产业为主导,数字经济、新材料、智能装备、新能源产业齐推进,临港经济产业为特色的“1+4+1”产业链链长制,由四套班子相关领导任“链长”,牵头研究解决产业链重大发展问题,统筹协调各方资源支持产业培育发展。
2.2022年累计新增温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7家,组织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4家,组织企业申报省级以上首台套产品5家,认定企业省级新产品超300个。
3.举办第22届中国电器文化节系列活动之乐清电气产业“两新两联”新产品云发布暨金秋订货会,成功推介一批乐清电气名企名品,国内电气装备、新能源电池、风光能源等行业龙头企业向乐清电气企业发出合作邀约,13个新销售市场合作项目现场签约。正泰光伏百亿项目已经签约落地。中能生物基新材料进入项目论证阶段。已出台《乐清市老旧工业区块(厂房)改造提升若干政策(试行)》《乐清市工业用地项目预评审办法》,同时开发工业用地数字化配置应用场景,构建用地需求企业“全景画像”,根据亩均税收、全员劳动生产率等关键指标,进行分类赋分、综合排名,选出发展前景好的优质企业给予优先供地,推动工业用地配置公平有序、精准有效,进一步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从10月起已多次召开工业经济形势分析会、经济运行调度会议和工业口乡镇(街道、功能区)例会,研判分析落后指标,调度解决各乡镇街、功能区当前发展问题。成立工业经济稳增长指导小组,每月制作《工业经济指标清单》分析各乡镇短板指标和下步目标,并通过市四套班子联系挂钩镇街、重点企业机制指导工作,与镇街共同研判、共同推进。常态化红黄灯预警机制,对5亿元以上企业亮红黄灯企业逐一进行原因摸排分析并提出相应帮扶措施。
三、关于“数字化平台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依托智能电气行业数据仓,打造产业大脑公私域数据融合中心,完成与温州市级产业数仓对接,目前已归集数据量达2600万条、电气产业链企业25万余家、行业标准1.2万个,实现数据采集、存储、编目、清洗、治理等功能。
2.在全省率先上线产业大脑互联网门户,举办了智能电气产业大脑推介会,新上线工业云组态、工业条码、工业VR等子场景。目前,已构建形成“全链条智造赋能”“全产业稳链畅链”“全行业资源共享”等3大应用生态36个应用场景。
3.举办多场宣传推广活动,获评优秀细分行业产业大脑、入选全省《数字化改革》专刊,以及省数字经济系统优秀地方案例。11月25日,在工信部首届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大会上,赛迪研究院将智能电气产业大脑作为先进制造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典型实践进行推广介绍。同时,乐清市已成功入选全省首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创建名单,着力打造“细分产业大脑+企业数字化改造”新模式,智能电气产业大脑运营公司通过遴选成为总承包商。目前,产业大脑已累计注册和服务企业2.6万家。
四、关于“重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我市于2022年8月23日印发《乐清市工业用地项目预评审办法(试行)》,9月23日正式实施,并同步上线运行工业用地数字化配置应用,相关评审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我局根据评审指标对全市1800余家企业进行了评审赋分,同时匹配企业用地需求情况,筛选符合供地条件优质企业315家,并在工业供地过程中使用预评审结果。
五、关于“小微园发展谋划不够系统”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22年10月,乐清湾港区海洋经济数字电气小微园启动开工建设。待目前在建的小微企业园建成投用后,东部园区达11个,西部10个,中部12个,分布较为均衡。同时,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老旧工业区块改造,我局正积极谋划推进南岳镇小微园、湖雾中街工业区三期地块、大荆上阁口地块等东部小微企业园。
2.结合老旧工业区块改造建设,进一步释放土地利用空间,改造后达到省小微企业园要求的,积极组织申报省级认定。2022年通过老旧改造将北白象螺丝城地块、城东街道云岭地块纳入小微园建设计划,其中螺丝城项目已开工。
3.小球小微园基础设施项目,目前已开工建设,预计2023年工程完工。中街二期工程已启动开工。中街三期工程正在划红线,预计2023年3月份可启动征地程序。
六、关于“工作绩效评价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2019年度乐清市高端装备专项补助资金和2020年度市技术改造资金补助项目进行绩效评价。2022年10月份,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2020年乐清市数字化车间(工厂)提升试点项目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七、关于“网络平台防护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委托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公司对智能电气产业大脑进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工作。12月2日完成测评,通过对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安全保护状态的分析,该次等级测评结论为中,综合得分74.94分,通过三级等保测评。
2.协助网信办对我市40余家重点进行排摸,登记网络信息系统;年内开展2次工控系统安全检查,对15家企业工控系统进行检查。
八、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22年经由虹桥物资公司等4家股东商议决定将经营权租赁给东垟村,由东垟村出资开发,目前市场手续已办妥,评估公司正在进行评估。乐清市木材公司已与柳市镇人民政府签订建设用地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5年,自2020年8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目前双方各自按照租赁合同正常履行相关约定。
2.通用机械制造公司已经于2022年10月15日与租户签订了承租合同。根据前期以租代管时,承租户投入了约3万元对房产进行维护装修,现予以折算计入租金,今后按照合同进行收取。
3.已经将发生火灾的厂区进行了封堵,在完成消防和安全评估后,再另行处理。目前,经国资办同意,燃料公司对承租方加快达成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意见。
九、关于“公务用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经排摸,9月份反馈会后未发生因踩点派车。今后将继续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公务派车。经排摸,2022年9月份之后多部门联合派车32次,均按照派车用途做好了登记备注。
2.按照要求,对于今年以来的公务用车进行了排摸,对发生的2次临时取消车辆派送单,及时做好了登记备注。
十、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开展调查,已经对乐清市重型机械配件厂时任厂长和时任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
2.企业按照规定对2020年-2022年三年中多发放的高温补贴予以追缴,共计15600元。同时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做好危化品职业病防治物品和劳保用品的发放。并对化建公司现任总经理进行了提醒谈话。印发了专项检查通知,要求下属国企进行自查排摸。11月份在书记交流上进行了学习,要求各支部举一反三进行自查。12月份发放了《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规范津补贴发放管理的通知》,要求各支部组织学习。
十一、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整改完毕,员工工资均通过银行发放工资。已经对接国资办,要求将下属国企列入下年度国企专项财务审计名单,并协助配合国资办做好国有企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十二、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经对接,现党支部组织委员杨某某将于2023年1月返岗,主要负责党支部党建工作。
2.已于2022年10月完成乐清市木材公司等个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
3.于11月11日的支书例会上对党支部活动审批管理等相关业务知识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党支部书记业务水平。对乐清市重型机械配件厂时任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4.乐清木材公司党支部已于12月5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给予陈某某停止党籍处置,市经信局党委会已于12月13日讨论通过,目前已提交市直机关工委和组织部审批。在处理期间,继续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做好党员日常教育。在全系统开展了脱管失管排摸,杜绝再次出现党员脱管情况。
十三、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市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赵某某已被免职,目前由副总经理卓某某负责公司工作。同时举一反三,对下属单位即将退休的班子人员进行了排摸梳理,根据结果及时做好班子调整。
2.组织相关经办人员学习了人事任免考察方面的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免去了经济公司副经理赵某某的职务。
3.经对2022年11月底企业在册140名参保职工进行摸底核查,针对存在协议的职工,明确社保等所有费用由其本人负担,前期企业垫付的在其办理退休或者关系调出时一并追回。2023年开始,该6名职工由其本人缴纳社保等费用。
下一步市经信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为、强有力的措施,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压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最根本的政治任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切实加强纪律观念,做到懂规矩,守纪律。三是强化措施力度,务求整改成果实效。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统筹推进后续整改任务。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坚持分类施策,对完成整改的问题,落实好相关制度,防止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持久整改的问题,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四是着力制度建设,继续巩固整改成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尚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切实将整改的过程变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过程,不断开创经信工作新局面,争取以最优的成绩体现最优的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2522421;电子邮箱:yqsjjhxxhj@163.com;联系地址:乐清市伯乐东路557号乐清日报社412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