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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档案馆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4-25    来源:市纪委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至8月期间,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档案馆开展了巡察。2022年9月2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档案馆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乐清市档案馆领导班子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意见。9月28日,市档案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10月11日,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按照巡察整改“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见建章立制”的“六见”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逐条对照问题细化整改任务,从严压实落实整改责任。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为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巡察工作整改领导小组,由馆务会议召集人、馆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下属单位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期间的日常工作。按照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三是制订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制订了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举一反三查找问题,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制订了整改任务分解清单,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一、关于“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目标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22年11月7日,已召开全馆工作人员会议,陈敏馆长组织传达学习《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档案资源建设指数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

2.2022年11月8日,召开馆务扩大会议,召集中层干部对2022年度档案资源建设指数评价开展专题分析,明确整改提高措施。

二、关于“贯彻档案工作四“好”、两“服务”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1.积极与市防控办对接,在不影响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市防控办同意市档案馆征集编研科工作人员郑建丽回档案馆上班,2022年8月到岗。

2.开展业务、科技、工程档案接收工作:接收地籍档案81450卷。接收农村生活污水档案1452卷。接收环保审批、验收、行政处罚档案8459卷。接收土地承包档案4697卷。接收二胎审批档案5786卷。

3.已将04国道乐清虹桥过境公路工程档案移交进馆工作纳入征集编研科2023年的移交计划,并与市交通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接,督促其抓紧做好该批档案整理工作。

三、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修订乐清市档案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认真做好重点项目合同款使用馆务会议记录。

四、关于“专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乐清工艺美术史料选编》上册365页已经定稿定版;下册200多页已定稿,排版工作已经过半,2022年12月底可定版。计划2023年元旦假期过后将全部定稿送出版社,启动书号申报工作。

五、关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1.12月2日已在市政府网站档案专题栏目开展民国商业档案展览,并在乐清市桃园书院举办民国商业档案展览。

2.已初步规划现有场地设置功能,计划增加旧城旧村原貌档案影像资料展览。与市城投集团、乐成街道合作,争取50万元资金,用于开展旧城旧村原貌档案影像资料宣传展览,已研究通过三方委托协议。与乐清市桃园书院合作举办民国商业档案展览。

六、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22年已安排财务会计人员参加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2.已修订乐清市档案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审批程序。

3.2020年11月19号凭证、2021年1月43号凭证已补上公务出差审批单。2020年11月19号凭证已补上温州市档案局邀请函;2020年9月45号凭证苏州工会培训文件因间隔时间较久,无法找到,已经做出说明。

七、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已修订财务管理制度,2022年末无结转资金。

2.明确资金管理审批程序,并组织财务相关人员学习。

3.《民国档案编研》第一期出版前期项目款发票已补上审核人签字。库房倒架清点费用3095元支出属于乐清市税务局开给个人的劳务发票,需支付给提供劳务人员,因此出现发票开票人与支付对象不符现象。

4.规范资金管理审批程序:由经手人负责将票据进行分门别类整理,并填写经费报销审批单,经手人在票据上签字,先由科室负责人进行审核签字后,交给财务主管审核签字,再根据资金审批要求由财务分管领导签字支付。

5.2022年采购项目均已履行采购审批程序,并在政采云上采购,严格经费支出。

6.已补齐相关材料。

八、关于“办公用房调配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参照《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已增设业务技术用房。原206、306、406室指电梯旁边的二楼、三楼、四楼房间。现已将306室挂上312房号牌及整理室标牌,406室挂上413房号及装订室标牌,206室设为老干部活动室,313室设为编目室。502室已腾空杂物,添加乒乓球桌,改回职工活动室功能。

2.现已搬掉三楼、四楼电梯旁两房间的休息躺椅。已将306室设为整理室;406室设为装订室。

九、关于“会议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已明确政治理论、业务学习会等由全体工作人员参加。

2.10月11日召开支委会,明确实施党支部会议相关特有程序时,由党员参加,并单独记录在党支部会议记录本里。

3.2022年10月11日召开支委会,组织支委委员开展支部换届党建业务知识学习。

4.并已明确支委会委员分工。

5.已安排办公室主任对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并落实每月一次会议记录检查。

十、关于“党员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22年7月29日召开支委会,允许3位年老体弱党员不参加支部固定党日活动,并经2022年年8月18日馆务会议通过。

2.参照2021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程序,认真筹备开展2022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尤其是要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的审核。

3.已督促落实两位未签订承诺书同志签订不参教不信教承诺书。

十一、关于“党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已与市农业银行联系,明确开设账户所需资料。经2022年12月16日馆务会议集体决策,同意中国农业银行乐清市支行为中共乐清市档案馆支部党费专户开立银行,正在申请财政批复书。

2.分管领导对办公室主任进行了批评教育。已在账目材料里做出说明。

十二、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1.已制定乐清市档案馆中层干部队伍轮岗交流制度。

2.已通过温州内跑平台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报送《关于近期拟调整干部有关情况的报告》、乐清市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使用审核表,提拔40周岁以下干部。

3.经过一年预备期的考察和培养,2022年8月,档案馆党支部党员大会接收年轻干部张旭娇为中共正式党员。

4.2022年12月2日,馆务会议研究启动信息技术科副科长职位选拔活动,意向人选为1984年7月出生,40周岁以下,拟提任为主持信息技术科工作副科长。

5.确定新录用公务员姚雪洁为人事干部;积极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操作规程,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等相关业务知识。

十三、关于“人事管理不科学”问题的整改情况

1.根据市档案馆各科室工作实际,已研究设置重要岗位AB岗。

2.已制定乐清市档案馆人才队伍建设(2022-2025),明确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重点项目等。

3.2022年,已组织3名业务骨干参加省档案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并组织全馆干部职工参加数字化改革线上培训;1名业务骨干代表乐清市档案系统参加温州市档案职业技能竞技大赛,荣获团体二等奖、个人三等奖。

4.2022年8月31日,馆务会议研究解决财务人员人事安排问题。②馆务会议已确定由正式人员姚雪洁负责财务工作。临聘人员金约茜已转为办公室文员使用。

下一步,乐清市档案馆领导班子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继续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馆领导班子将坚持不懈加强自身建设,做到问题整改和自身建设同落实、同推进。带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向先进学习、同榜样对标,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在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走在前、作表率。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自觉把政治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带头加强理论武装、带头维护良好政治生态、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带头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61882708;邮寄地址: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888号乐清市档案馆(邮编325600,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yqsda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