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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清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12-04    来源:宣传教育室(网络信息办公室)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1月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乐清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4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站位,强化组织,全面推进巡察整改。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党组书记、主任担任组长,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一把手”带头整改,分管领导、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全面整改,推进全员参与整改的良好氛围,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抓深落实、全面推进。二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全力破解整改难题。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认真研究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对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举一反三,强化引领,全面转化整改成果。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破解体制机制上的“顽疾”,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作风、促发展的重要举措。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中心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组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落实整改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把落实整改与推动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相结合,深入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数字化建设,提升管理效能和质量。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扎实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持以学习统一思想。党组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心邀请党校老师进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每位党组成员结合机关事务工作撰写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体会。

(二)坚持以交流促进协作。党组书记对其他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促进工作交流;2023年5月,中心召开民主生活会,全体班子成员进行深入剖析;2023年6月,中心组织到平阳、苍南等兄弟单位学习机关事务工作先进经验做法,寻找差距,提振精神。

二、关于“提升服务保障质量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服务意识。各办公区组建机关单位服务群,广泛征求各入驻单位意见建议和问题并及时解决。开展市行政管理中心食堂服务质量意见现场征询活动,收到意见建议2条,各项评价满意率平均达到97%以上。

(二)加强日常管理。一是强化停车管理服务。通过加强巡逻、监控系统、发放违停提示单等加强日常管理,同时突出上班高峰期车辆秩序管理和引导。二是强化卫生保洁服务。中心公开招引新的物业入驻,增强物业承包商竞争和优胜劣汰意识;督促物业增加保洁设施设备如室外扫地机等,提高保洁清洁效率和力度;提高日常巡查的密度和力度,推进卫生保洁规范化建设。三是强化工程维修。中心紧盯故障报修、现场查看、实施维修、检查验收、反馈评估5个环节,确保工程维修维护管理体系环环相扣、有序衔接、运行顺畅。

(三)加强监督考核。一是深化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形成社会化服务单位争先创优的氛围。二是加强监督管理,每个月日常考勤随机抽查不少于1次。进一步规范物业、食堂社会化服务单位请假制度并严格落实。

三、关于“管理职能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办公用房管理。一是完善办公用房数据管理,加强房产数动态变化管理,及时做好动态记录。二是加大办公用房信息摸排力度,发出《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和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开展2023年度办公用房信息统计、安全排查工作。三是加强办公用房出租审核管理,2023年上半年审核1处办公用房出租,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审核。四是加强办公用房检查。扩大检查范围,延伸至部门的下属单位及基层站所等,年度安排检查80家以上单位;加大办公用房整改力度,发现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立即发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期限、整改要求;加强问题整改跟踪,对未按时整改到位的,及时报送市纪委按规定处理。

(二)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开展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共排查公务用车1281辆,并完善车辆相关信息,发现未安装GPS定位车辆8辆,未喷涂车辆2辆,目前各单位已完成整改;分两批开展全市公务用车轨迹离线时间过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共排除了66辆公车的定位故障问题和9辆新购置公车未安装定位设备问题;加强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培训力度,召开了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会议;组织市住建局及下属基层站所公车管理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加强公务用车督查执法,不定期对全市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进行检查,今年以来开展4次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市纪委按规定处置,同时做好问题跟踪抓好后续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四、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发放津补贴。中心于2022年10月已停止发放并取消驾驶员里程补,已全部退回对编内驾驶员多发的里程补。对津补贴发放情况开展全面排查,经查:2022年10月至2013年1月对编内驾驶员多发放公里补贴67590.55元,已于2023年6月19日全部退回缴入单位账户。

(二)严格管理公车使用。一是进一步规范用车管理,加强定位监督,每月进行抽查,若发现设备损坏或不正常工作的给予维护更换。对GPS定位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设备损坏4台,更换设备4台,其它设备正常。二是进一步规范油卡使用及油品的监管,每月对油卡充值和消费情况检查不少于1次,并严格执行单车油卡金额不超过5000元的规定。三是对巡察反馈的情况逐一进行核实,分管领导对市机关用车保障中心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强化管理,推进公务用车规范化建设。

五、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管理工作人员。加强市机关用车保障中心队伍建设,合理调度派遣车辆任务,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分管领导和市机关用车保障中心负责人对发现问题的两位工作人员进行谈话。

(二)强化严谨工作作风。一是做好出入库登记,加强仓库管理,定期对仓库物资进行清查清点。二是聘请法律顾问,完善合同审查措施,出具合同合法性审查报告,层层把好合同关。

(三)规范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议事。办公室组织业务学习,规范签发文工作,严守签发文纪律。

六、关于“绿化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绿化苗木采购机制。对30万元(含)以上按《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绿化采购项目将严格采用公开招投标、竞争性磋商等公开竞争性方式采购。对30万元以下绿化采购将在充分了解市场价格的情况下,比较3家供应商进行询价,择优选择供应商。2023年开始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进行。

(二)规范绿化台账清单。一是完善绿化管理办法,定期开展检查,确保绿化登记准确、规范,包括标明种植未成活补偿部分。二是补齐台账清单。第二办公区已补齐2017年以来的补植清单,以后每年结算时都会提供当年结算清单。市民活动中心详细记录绿化补植的实际数量、品种、规格、地点、成活及后期养护与否。各办公区开展绿化台账检查,查漏补缺

(三)严格后期养护管理。一是加强绿化补植养护工作日常监管,详细记录绿化补植的实际数量、品种、规格、地点、成活及后期养护与否。二是针对部分绿植养护不力未及时更换的问题,已于2022年12月16日进行更换。

七、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固定资产监管。将2019年至2021年未录入资产云和核算云系统的固定资产进行补录,并于2023年6月7日排查其他固定资产录入情况,确保固定资产应录尽录。

(二)规范保育费支付。一是补齐保育费报销中职工子女出生证明资料,缴回超标准支付的保育费870元,并对2017年以来的保育费报销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组织财务工作培训会,严肃财务纪律,规范报销要求,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三)齐全财务凭证。从2023年1月开始已经将相关合同、协议、暂收款收据、住房公积金人员明细等附件放入记账凭证;办公室组织财务及相关科室人员对2023年1月至今的已报销记账凭证附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并每半年财务账册管理开展自查自纠;组织财务工作培训会,严肃财务纪律,规范报销要求,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八、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党务工作。排查机关党委、各支部、支委会议记录,进行自查自纠;机关党委书记对专职副书记进行谈话,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对机关第一党支部组织委员进行谈话,强化工作要求;机关党委组织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严谨党员发展工作。追查问题原因,补齐记录,针对党员发展会议纪律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对相关党务人员的记录问题开展谈心谈话;组织业务培训,提升干部业务能力。

(三)突显党建助推中心工作。打造党建工作品牌“扫楼走院”,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强化党建在中心工作中的引领作用。班子成员每月带队进行“扫楼走院”,结合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提炼打造具有机关事务辨识度的党建品牌,助推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

九、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一是强化团支部建设,推进青年干部成长。组织团支部开展学雷锋活动。二是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建设,按规定调整和提拔干部,增加年轻血液。

(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台账材料。办公室对2018年至今的干部选拔任用台账材料进行了全面认真细致的检查;分管领导对相关科室责任人开展谈话,督促做好台账管理工作;对业务科室负责人和人事干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业务培训。

十、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党组防范廉政风险意识。召开党组会议,强化党风廉政和“一岗双责”工作的学习,督促党组成员提高谈心谈话和督导党风廉政工作的实效性;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履新后及时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规范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要求。

十一、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从2020年3月开始,印发乐机事〔2020〕3号《关于进一步严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纪律的通知》,对管理人员及具体操作流程做了明确的要求,原乐清饭店所有下岗职工正式纳入管理范围,出入境审批表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

下一步,乐清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强化政治建设,严明党的纪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内涵,更加自觉地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对党忠诚的政治功底,始终把纪律规矩放在第一位。二是强化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举一反三,把抓好突出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健全完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房产管理、公车管理、后勤管理等制度体系,努力形成科学全面、有机衔接、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切实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和刚性约束力,为推进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后盾。三是抓好班子队伍,助力中心发展。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自觉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规范言行举止,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引导党员干部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61880206;电子邮箱yqjgsw@163.com;联系地址:乐清市行政管理中心C210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