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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9-16    来源:市纪委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21日至12月1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2月1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凝聚各方力量,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集中精力抓好整改,确保反馈意见一一得到回应、件件得到落实。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及时成立巡察工作整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对照问题细化整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从严压实整改责任。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将任务分解细化,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推动全系统形成上下联动、环环相扣、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做到举一反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切实防止再出现类似问题。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还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出台《中共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供制度保障。按照此规定,认真抓好落实,确保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取得实效。制定了《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每月安排主题中心发言人员,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开展学习讨论,提升学习成效。通过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工作会议及时全面传达学习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与推动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一体研究推进落实,提升我局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细。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部分重要工作推进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好乐清市智慧城管总体规划的起草、编制,已发相关部门、人员征求意见,如确无意见将该项规划落地。乐清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已完成基本建设,现已开始试运行。

(二)通过招投标确定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进行燃气规划修编。启动相关基础资料调研会,与相关部门、燃气企业充分对接。

(三)对照燃气规划,要求企业按照规划要求制定管道燃气建设年度计划,开展实施燃气管道建设。督促燃气企业加大投入,及时上报年度计划。协调市发改局尽快出台农村自建房收费标准。严格对照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开展中期评估,对不符合的予以临时接管。

(四)开展燃气管理自查自纠,对安全现状评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督促企业报送整改情况。进行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制定检查方案,邀请安评专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复查,形成闭环管理,同时开展全面排查,对相关内容进行回头看。    

(五)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完善用气报装网上平台和APP,提供更多的服务功能,要求企业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市民的知晓率。通过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众号等开展宣传,提高市民的知晓率和利用率。借助城市道路挖掘年度计划会议召开之际,向各管线单位详细介绍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一件事”,并发放了操作指南。

(六)对符合安装要求的13个公益广告已全部施工完成。

(七)召开城市管理专项整治部署会,制定市容市貌专项整治方案,采取“一点一策”,因地制宜的勤务模式,开展不定时日常巡查+打击行动。通过加大巡查打击行动力度,基本遏制住了流动摊占道经营现象。

(八)出台《乐清市城区三个街道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保洁质量考核办法》和《乐清市城区三个街道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保洁质量考核评分细则》。同时,根据《乐清市城区三个街道环卫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了《乐清市城区三个街道保洁服务保洁质量考评方案》,明确了各考核主体的职责分工。

(九)下发《关于印发<乐清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文件,分解细化考核任务,压实乡镇(街道)垃圾分类宣传责任,制定《2022年第一季度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考核结果通报》文件,通报各乡镇(街道)、功能区一季度宣传工作考核结果。

(十)收集各乡镇(街道)督导员名单,在《关于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通报2022年第2期第4期(总第25期)》文件中,通报了各乡镇(街道)督导员队伍建设情况。

(十一)下发《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制定环卫保洁人员垃圾分类监督、考核、奖惩等管理制度,从严管理环卫保洁队伍,提升人员垃圾分类业务能力。制定《关于加强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工作的通知》,完善垃圾不分类不收运机制。

(十二)制定《关于下达2020年度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成绩良好单位的奖补资金及2022年度垃圾分类创建预拨经费的通知》文件,向各乡镇(街道)下达资金,为投放点建设提供财政保障。下发《关于印发乐清市生活垃圾治理2022年工作要点和重点指标分解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置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下发《关于开展全市环卫设施数据接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乡镇(街道)将垃圾房数据接入环卫监管平台。    

(十三)出台《关于开展“六小行业”排水整治自查自纠行动的通知》,加强与乡镇街道的对接督促,制定2022年度排水监管执法管理考核目标。

(十四)制定《开展“六小行业”排水专项治理方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开展“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3次。

(十五)对 “四边三化”整治存在的问题开展调查,及时完成整改。完善“四边三化”行动考核办法,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对“四边”问题点位进行每月一次定期巡查和不定期督查,考评结果进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

三、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印发《中共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议事规则》。班子成员加强对《党组议事规则》学习领会,进一步增强对党组议事规则的理解、判断和执行能力。

四、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今后严格按《乐清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干部职工子女保教费报销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报销保育费。

(二)制定出台临时人员津补贴发放规定,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严肃财经纪律,确保津补贴发放合规有序。

(三)制定《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格按上级文件规定要求执行公务派车工作,坚决杜绝近程派车等违规现象。

五、关于“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政风险仍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绿化工程项目招投标进行全面自查,建章立制,增强依法招标意识,加强廉政学习教育,强化风险防控。

(二)制定《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开展辅助人员廉洁从政行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强日常学习教育和督促管理,大力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加强辅助人员日常动态管理,切实规范辅助人员的行为,提升廉洁自律意识。

(三)制定《开展2022 年全域建筑垃圾(泥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在建工地进行摸排,同时加强建筑渣土路面运输巡查监管,联合交警、运管开展联合打击行动。

六、关于“执法履职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一是明确业务科室主体责任;二是建立权责清晰、层级分明的业务指导体系;三是开展业务分析研究和健全工作制度;四是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二)出台《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教育培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制定《2022年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干部教育培训谋划安排表》,注重业务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加强法制员、法制审核人员队伍建设,围绕温州市局《2022 年度重点执法任务清单》开展执法工作,优化中队内部分工,办案平台流程再造。

七、关于“信访工作仍然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出台《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下访接访工作,集中解决热难点问题,为化解信访积案奠定了基础。

组织开展信访口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个人办理信访件的综合能力。

(二)出台党建+信访工作机制,强化为民服务宗旨意识,实现源头治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出台了《护航“二十大”重复信访销号清零大行动》。

(三)建立信访工作考核督办机制,出台了《信访工作考核办法》,发出第一季度《信访通报》。对于重复访及积案已开展督办和业务指导,认真化解销号。

八、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印发《关于在局系统开展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的通知》,在全系统再次部署开展酒驾醉驾案例警示学习教育,人人签订承诺书,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杜绝酒驾醉驾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出台《违法建设巡查监督工作制度(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强化落实个人建房“四到场”,深入细化违建巡查、处置、督查。印发《关于在局系统开展廉洁从政行为自查和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专项活动的通知》,在全系统部署开展岗位风险排查防控,确保全局干部职工守牢底线红线。建立健全内部考核机制,拟定《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执法中队及在编人员年度考核办法》,将队容风纪等纳入动态督察考核扣分项目。

(二)印发《2022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党组会议上组织班子成员学习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要求、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和应知应会知识,进一步提升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意识。

九、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印发《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对该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做到有制度可依,按制度执行落实。

十、关于“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紧紧抓住“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有利契机,进一步理顺队伍管理体制机制。出台了《乐清市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各进一步”的原则,筑牢监管闭环链条。

十一、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局党组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温州市直属机关党组织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党建主体责任,明确党组党建职责要求和工作规范,不断增强抓好党建工作的政治自觉。制定《2022年党建工作计划》,按照“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的工作思路,以党建带队伍、以党建提效能、以党建促发展。

(二)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局党组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落实好班子成员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召开书记例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不断深化支部书记思想认识,改变工作方式,强化履职责任,将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印发《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制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不断完善党建考核机制,强化对支部及党员的管理,进一步压紧压实支部党建工作责任。

(三)组织各支部就《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再学习,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尤其是支部书记思想认识,严肃组织纪律,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确保组织生活规范有序。出台《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汇编》,明确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制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严抓细抓实机关党建工作。

十二、关于“‘三重一大’事项仍未及时报备”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学习《中共乐清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出)机构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并对局党组议事规则进行完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及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会,确保“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在派驻纪检组的监督下落实到位。

十三、关于“考勤制度落实仍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印发《关于严格落实考勤制度的通知》,完善钉钉考勤打卡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各科室(站所)组织学习,抓好日常对照落实,严格遵照执行。

下一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持销号管理。动态跟踪、严肃问责,做到整改不到位不销号,整改不完成不收兵。对已完成整改的,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深化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中的问题,按照工作计划加快推进,确保在计划时间内整改到位。二是构建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注重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固化形成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三是强化成果运用。把建章立制和强化制度执行有机结合起来,把落实整改和解决问题作为提升能力的有利机遇,把巡察整改成果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效融为一体,成为提高全系统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作风转变的过程。不断增强工作实效,在共富路上为全力打造“醉美之城·幸福乐清”提供综合行政执法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61887900; 电子邮箱:3128676@qq.com;联系地址: 乐清市乐成街道宁康西路60号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