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16 来源:市纪委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9日—12月1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乐清市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2月15日,市委巡察组向乐清市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2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2月16、21、23日,水利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最严肃的政治任务,牢固树立起“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思想,认真研究了巡察组对我局的巡察反馈意见,专题研究问题整改责任和措施,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把涉及到自身分管工作的巡察反馈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列出问题清单,逐条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和时限,夯实整改责任,坚决做到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推诿,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成果运用到位。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宽宝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建立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同时制订了《中共乐清市水利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乐清市水利局巡察发现问题责任清单》,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对反馈问题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举一反三,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围绕4大类16个方面41个问题细化整改任务,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包括完成时限、牵头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局党组统领整改工作全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坚持自觉带头,以上率下,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在集中整改工作中,党组书记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督办,期间根据每月重点整改问题,亲自主持督办会4次。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分别牵头,带领责任科室细研、细查,完善整改措施。各责任科室勇于承担整改任务,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抓细抓严抓实,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全面落实整改任务。2月下旬至5月初,局党组多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通报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部署集中整改阶段具体任务,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进展。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主动履职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乐清市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完成初稿,并已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对接,进行修改完善,于2022年4月底完成送审稿。温州市区与我市供水互通,已在《温州市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中提出。银溪水库项目前期工作正在加速推进。
2.2022年4月由河湖管理科牵头对 2018 年以来涉水审批项目开展批后监管抽查,发现问题严格按程序处理。2022年决定对8个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开展稽察,3月22日已下发稽察文件,计划在第二、三、四季度各开展一次稽察工作。加强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3月17日对2个工程的4个参建单位开展约谈,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形成闭环。
3.2022年3月份已组织对相关重点工程开展调查,梳理工程滞后原因,制定下一步整改措施。已组建工作专班,凝聚参建各方力量,工程进展确定专人催促,定期汇报。落实相关有效措施。进行一月一督查,及时做好问题化解,高质量推进水利项目建设。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水事违法案件,定期开展会议,讨论对策,避免形成积案而加大后续处置难度。2022年3月办公室和规划审批科分别牵头开展排查,现我局已不存在任何网络平台政务号及委托第三方开通涉及水利工作的非官方账号情况。
三、关于“局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发扬创新精神,改变水利建设工程管理手段落后现状,提升水利工程管理平台,通过信息化提高管理能力和效率,从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各环节的动态管理为出发点,围绕水利建设工程“可视化+可查化+可评化+可考化”工作目标,开展线上审批、监管、评价,实现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 强化担当意识,推动工作落实。局班子带头改进作风,带头担当作为,成立各项工作专班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根据《2022年乐清市重大水利项目工作计划月安排表》咬定目标不放松,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持续用力抓,久久为功抓,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2.根据乐清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48号精神,该标段约16.6万方渣土由市朗洁清疏保洁和百勤渣土运输公司负责处理,实际这两公司仅处置弃土1.4万方后就放弃处置,致使该污泥处置搁置。2020年以后经局党组多次努力,已消纳约11.6万方渣土,约5万方疏浚污泥。由于乐清附近目前没有大的造地项目,难以落实消纳场。当前我局抓好责任落实。积极谋划,早日提请市政府协调解决。截至目前,清江南岸标准塘工程已收口。
3.根据巡察整改要求,严格落实相关制度。科室负责人为固定资产第一责任人,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报废、处置固定资产。
四、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22年3月份开始,我局切实落实整改要求,按照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开展议事。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办会程序,完善议题征集、方案拟定、纪要整理、督查检查等流程,切实提升机关执行力,确保决策事项有效落地拟定了《乐清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重要会议办会程序的通知》,并按照办会程序开展议事。
2.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制度,制定“局领导会议议题收集流程图”,明确会议流程,确保无缝对接。贯彻落实会议制度,严格区分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详细记录会议内容。
3.针对市委巡察组关于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存在问题,局党组深入剖析、从2022年2月开始即行即改。一是进一步完善专题学习机制。每月局党组精选学习专题、优化学习内容,确保学习质量。2月份就“群众不满意站所”问题剖析开展主题学习,分析存在问题与不足,确保改善提高基层站所满意度;3月份学习《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以此为鉴,吸取经验和教训;4月份以网络强国建设阔步前行向未来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把理论务虚与工作务实相结合,把提高个人素质与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相结合。二是健全个人中心发言制度。会议上各班子成员联系思想上的疑点,联系工作中的难点,联系社会上的热点,轮流开展发言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三是落实专人负责会议记录,进一步规范相关会议记录,确保内容真实准确。
五、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积极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截至2022年3月,局班子领导带头,有针对性的开展一次全覆盖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严格落实廉政教育,已召开局党组党风廉政例会1次,科室例会3次,并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加强党员干部,每月利用党支部会议传达学习党风廉政知识。严格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管理,每个季度季末向全局征集问题线索。
2.举一反三,对2021“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到位。加强督查,提高对履行“一岗双责”的认识。2022年3月局班子领导分别听取各自线上科室2021年“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和2022年年度工作计划,并提出了具体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全面从严治党系统录入,每月中旬提醒局领导提交相关当月党风廉政履职材料并按时上传系统。2022年3月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例会,学习上级有关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文件精神,通报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以清单形式提醒未完成班子领导按时完成党风廉政履职材料。坚持从严从实,盯牢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2022年3月,组织开展科室和全员廉政风险点排查。局领导带头,各科室及工作人员结合科室职责、个人岗位分工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一次全覆盖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并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已完成189人的廉政排查全覆盖。
3.加强思想教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已召开局党组党风廉政例会1次,科室例会3次,并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严格执行《乐清市水利局机关干部及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和《乐清市水利局党员理论学习制度》,通过《“党性教育一刻钟”专题学习》、《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典型案例学习等不断深化廉政教育,组织观看《红船》红色电影,使红色教育入脑入心。对违纪违法人员及时处理并通报,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六、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2013年以来的未处理案件开展排查,梳理案件案由,商议讨论处置办法,确保及时处置。2019至2020年市水利局收到国土部门查处函18件均未予以复函,经调查,确实因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回复,只是通过电话沟通回复;乐水函〔2018〕57号复函件称已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实际未立案,经调查该案件在调查期间已主动改正,工作人员因工作认识不足在回函中称已立案,实际确实未立案。严格执行《乐清市水利局水事违法案件内部程序暂行规定》、《乐清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实施办法》。同时加强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与知识培训,掌握水行政案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材料与时限,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进一步明确监督协作机制。办公室牵头制定相关函件落实程序,做好督促,形成闭环。
2.2022年3月已完成对2020年9月已停用的温州权力运行云平台类似问题排查,确保及时办结;已完成对2013年以来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全面排查,自查自纠,未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积极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已根据要求落实科室、专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及温州权力运行平台工作及时落实。
3.根据巡察反馈我局工作态度不严谨,局党组对发文工作不重视,存在发文不及时、行文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对2013年以来已发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排查,除巡察反馈的,没有发现其他问题。严格落实发文程序,根据《乐清市水利局公文处理办法》,严格把好发文、行文关。对《乐清市水利建设与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内容已更新并完成修编,并同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探讨修改,前期已完成起草说明、公开征求意见、司法审查、局党组集体讨论通过等环节,现正在按规范性文件发文程序准备发文。
七、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22年4月11日,由两位班子领导、局机关纪委组成的调查组对全局所有科室开展了办公用房专项正风肃纪检查,经排查,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办公用房超标准科室均能第一时间整改落实到位,其他科室没有存在办公用房超标准情况。加强每月正风肃纪检查,增加检查频次,每月正风肃纪由原先的1次增加到2次,同时将办公用房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杜绝此类问题反弹。
2.开展调查,局机关纪委牵头,对巡察反馈涉及的问题进一步调查落实,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全面开展排查。局办公室牵头,对全局公务用车管理及公务租车情况进行排查。立即完成问题整改。按规定落实公车标识,及时办理专用油卡。严格按照有关公务用车规定,继续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落实制度,强化管理,不断提高公务用车配合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八、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22年3-4月建设管理科牵头对乐清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业主的所有重点工程开展排查,主要由于政策处理、不可抗力、消纳场等问题引起工程延期,全力督促整改及时验收;4月份对在建重点工程开展检查,下发整改意见单6份并督促完成整改;加强建设市场管理,制定《乐清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程序规定(试行)》,3月17日对2个工程的4个参建单位、4月26日对2个工程的3个参建单位开展约谈,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形成闭环。
2.修订完善《乐清市小微型水利工程建设程序规定》,筑牢微型水利工程项目简政放权后的廉政风险防控。加强监督检查,2021年11月9日-11月12日,局机关纪委、职能科室对流域科管理的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并于2022年6月份开展回头看,将检查结果运用于科室与个人的绩效考核,最大限度减少廉政风险。围绕水利建设工程“可视化+可查化+可评化+可考化”工作目标,开发乐清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平台,5月试运行进一步完善后对全局开放正式上线运行。
3.2022年3月份组织相关科室对程序倒置问题进一步深入调查,主要是经办人员对工程程序不熟悉,审核把关不严出现程序倒置,针对此类问题,在会议上对问题原因进行了通报,防止后续再次发生。强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及水利业务知识学习,3月24日分管副局长主持召开《乐清市小、微型水利工程建设程序规定》学习及相关问题通报会,各相关业务科室及六个流域科负责人、经办人共60余人参会,要求加强项目监管,加大实地监管频率,确保各工程、各环节严格按建设程序规定组织实施。加强学习,要求各职能科室将《乐清市小微型水利工程建设程序规定》列为科室例会学习内容并严格落实执行,确保工程严格按建设程序组织实施。
九、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22年4月我局开展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总发现挂账资金37.448万元(包括23.8万元挂账资金,并非非税资金),于2021年12月21日经局党组同意我局发函至市财政局将37.448万元挂账资金全部上缴国库。做到非税收入应交尽交。
2. 追回10笔保教费超标准报销费用。开展全面排查,局办公室对2013年以来相关保育费报销情况开展排查,没有发现此类问题。加强文件学习理解,举一反三对其他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3.2022年4月对 2013 年以来相关费用报销情况开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按规定及时落实整改。为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制度,我局于2022年3月邀请乐清农商银行工作人员对未办理公务卡的职工办理公务卡。现我局已全面实行公务卡报销,严格执行各项公务卡结算管理规定。干部加强财务报销制度的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4.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专业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把好会计核算关,对原始发票进行严格审核,杜绝白条入账。
十、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党建主体责任意识。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既要抓好分管业务工作,更要抓好党建工作。2022年初局党组已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分析党建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工作进行了安排、提出了要求。年中年末由各班子成员带队,对各自联系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开展检查考核。局机关党委每季度听取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党建情况。落实党建工作要点。结合水利中心工作,制定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运用“党建+”模式,聚焦聚力水利中心工作。目前通过“党建+巡河”、“党建+项目引领”、“党建+水上碧道建设”、“党建进工地”、“党建+水利民生实事”、“书记办事”等载体,推进党建与水利中心工作同向聚合。下步将结合“六新六力”主题活动,梳理水利民生实事,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目前,党员志愿者在疫情防控上积极发挥先锋作用,在做好局系统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全局分8个工作组,到清江点对点助力抗疫。全天候开展建设东路文明城市创建志愿者活动,积极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2.开展梳理排查。2022年3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专题教育等开展了全面排查。经排查,均已整改到位,实现整改措施闭环管理。通过制定完善相关管理机制,落实意见建议整改闭环管理。
十一、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2022年已计划招录全额事业3名,其中定点985、211水利专业1名;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6名。加大年轻干部培养,2022年1月已提拔中层干部8名,其中90后年轻干部3名。落实传帮带制度,安排科室负责人作为导师对2021年新招录的人员签订《乐清市水利局“导师带培”意向书》,言传身教工作方法以及业务技能。
十二、关于“机关管理偏松偏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开展全面排查,局机关纪委对2013年以来考勤工作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2020年以前我局考勤采用指纹打卡,请销假采用纸质备案,2021年根据市里要求改用钉钉打卡,2021年7月之后接市里新要求又改用浙政钉打卡至今。2020年8月台风“黑格比”正面登入我市,因我局地势较低,河水倒灌,致使我局一楼办公楼被淹,原先储存在一楼的指纹打卡机和历年相关原始台账请销假单因水淹发霉处理掉,以致相关考勤无法提供。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考勤工作,每月对全局考勤进行统计核对并通报;严格按规定要求设置可打卡距离,科学合理调整打卡范围,当前我局打卡范围设为50米。
2.落实借调、临聘手续。规范临聘人员管理,严格根据《乐市编〔2021〕47号关于核定市直属各单位编外用工控制数和岗位类别的通知》文件精神,已聘任防汛仓库管理员2名,塘闸管理员69名,白龙港PPP项目工程辅助人员3名已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聘任手续,相关人员已按照要求通过劳务派遣予以聘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考勤工作,对交水集团借用人员录入市水利局考勤组,列为日常考勤对象,每月进行统计核对并通报,局机关纪委加强日常监管。
十三、关于“巡察整改长效机制仍需巩固”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加大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明确责任、研究措施,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在抓好整改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严格落实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照查摆出的问题,研究提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制度清单等“三张清单”,清单化推进整改工作。根据“三张清单”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明确牵头局领导、责任单位、任务分工、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实行“责任制+清单制+销号制”动态台账管理,确保问题高效整改。
下一步,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水利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紧盯问题不放松,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对于整改工作,我们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要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要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对情况复杂、需长期推进、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严格落实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健全机制不含糊,积极巩固提升整改成果。我们将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从制度源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党建工作。三是两手共抓齐促进,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工作发展。切实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大党建工作创新力度,提升党建工作成果,进一步补齐水利短板工作,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发改事业更上新台阶,推动乐清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7-62561938,电子邮箱:370224273@qq.com,联系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里瑞巷2号(乐清市水利局A202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