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12 来源:市纪委 浏览次数:
“郑院长,这间办公室用房面积超了1.8平方米,其他的几间也有不同程度的超标,要马上整改。”
“好的,我们的办公室刚装修完,准备下个月搬入的,幸亏你们的事前监督提醒,不然搬进来再整改就麻烦了。”
近日,乐清市纪委监委作风督查组开展正风肃纪专项督查,在检查乐清市中医院新院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时,督查人员经过实地测量,发现该院行政区域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
乐清市中医院新院区是今年新建成的重大项目,该院行政区域办公用房尚未正式投入使用,乐清市纪委监委作风督查组着眼于抓早抓小,运用事前监督机制,对新院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进行现场测量,并现场向医院负责人反馈问题,明确整改要求。
近年来,乐清市纪委监委将办公室用房使用管理作为“四风”问题督查的重要内容,除了采取实地查验、现场反馈、整改“回头看”等方式开展专项检查外,还创新建立事前报备机制,要求各建设、装修单位对拟投入使用的办公用房要事前提供装修图纸,由作风督查组中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人员进行专业审核、提前把关。另外,督查组还对装修后投入使用的办公用房及时进行复盘督查,确认没有增、改、占等变通现象发生。
“请看一下,仪器测量结果是14.6平方米,你们领导是副科级,按规定办公用房不得超过12平方米。”
“办公室飘窗下的柜体面积0.8平方米也是超标准的部分,不能搞变通,需要一并整改到位。”
在乐清市医疗保障局,乐清市纪委监委作风督查组对该局几名领导干部办公室进行实地测量,现场反馈督查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据了解,市医疗保障局于2021年底装修搬迁新址,在办公室用房装修阶段,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对其装修图纸进行事前审核。
“从装修图纸看,都是符合要求的,但是在实际投入过程中,还是发现存在一定程度的超标准现象,另外他们对柜体是否占用办公面积还存在认识误区。”乐清市纪委监委作风督查组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自去年以来,乐清市纪委监委共开展办公用房专项督查10次,检查94家单位,上报线索3条,对违规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搞“门内门”“配桌不配人”“以柜代墙”等变通行为,依纪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办公用房面积有明确的规定,规定就是底线,绝不能搞变通、打擦边球。下一步,我们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事前审核、提前监督、现场查验等机制,推动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步入更加规范化管理轨道。”乐清市纪委监委分管负责人表示。
供稿: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