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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职能转换无缝衔接 乐清办理部门交接过渡期“不作为”第一案

时间:2022-12-22    来源:市纪委    浏览次数:

“非常感谢,因为你们的帮助,悬在村民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近日,乐清市天成街道马良村村民代表向乐清市评议办工作人员打来致谢电话。因为乐清市纪委市监委的积极介入,困扰了百余户村民数月的一桩心事终于了结。

村民们的这桩心事原是一件喜事。为解决村中近百户村民的住房问题,前些年天成街道马良村旧村改造安置用房建设工程启动,并于今年2月交付。看着新房落成,为了让村民早日入住,村里的党员自愿组建临时筹备小组,办理集体产权证等事宜。

“办理集体产权证必须先给小区取个名字,我们来到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咨询。工作人员告知了注意事项。”临时筹备小组成员马先生告诉记者,根据工作人员的指导,村里几位德高望重的村民选取了多个小区备用名供村民投票选择,并最终选定了小区名字。

然而,今年6月,当该临时筹备小组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发现申请办理“住宅区、楼宇的命名”事项,因部门职责调整,该事项办理申请出现无人受理情况。在多次对接无果后,村民们找到了市评议办。

乐清市评议办了解到该情况后,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调查工作。原来,“住宅区、楼宇的命名”事项原由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受理和办理,但今年3月30日国务院颁发的《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规定,从2022年5月1日起,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征求同级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批准。由于上级民政和住建部门就职能划转问题尚未进行交接,因此两家单位均未受理群众申请,导致群众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并影响了集体证小产权证办理、房屋装修等后续事务。

查清情况后,市评议办立即对接联系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政局和市住建局,对过渡期间事项办理流程予以明确,由市民政局和市住建局共同办理事项,避免再次出现“政府职能改革带来的问题由群众买单”的问题。

在多部门联动下,近日,马良村旧村改造安置用房建设工程“住宅区、楼宇的命名”事项得以办结。该件也成为新地名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温州地区办理的第一例,为过渡期间类似事项办理提供了范例参照。

市评议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面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职能划转问题尚未交接并不是部门推诿不作为的理由,目前相关部门负责人已受到诫勉谈话、提醒谈话处理。接下来,市评议办将加强类似事项的督察,确保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情况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