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27 来源:市纪委 浏览次数:


2020年7月至2021年3月期间,乐清市柳市中心卫生院副院长陈同明、儿童预防保健科科长黄统等人三次组织接种门诊工作人员接受疫苗供应商的吃请。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2021年8月,陈同明、黄统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20年7月,某疫苗供应商代表来到柳市中心卫生院副院长陈同明办公室,希望围绕新疫苗使用注意事项对该院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同时该疫苗供应商代表提出请参加培训的人员于会后一起吃饭。

陈同明觉得参加完培训顺便吃个“工作餐”,属于正常来往,无伤大雅,便予以答应。于是他在卫生院疫苗接种微信工作群通知了参会人员。

当日疫苗接种培训会后,陈同明、黄统带领接种门诊20余名工作人员在疫苗供应商代表的陪同下,到柳市某酒店就餐,餐费由该供应商代表支付。另外2020年11月和2021年3月,陈同明、黄统以同样的方式,分别组织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在酒店接受疫苗供应商代表的吃请。

因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安排,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规定,2021年8月,陈同明、黄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党员反省
陈同明:我当时觉得接受疫苗供应商代表的宴请只是一顿“工作餐”,顺便还能增进同事们之间的交流,没想到会违反纪律。现在经过教育,我已经明白自己的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实属不该,我愿意接受处理。今后我将加强纪法学习,增强纪律意识,严于自律,不碰红线。
黄统:我把疫苗供应商的吃请当做人情来往,不知不觉中违反了纪律。而且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如果他们以后提出要求,我自然是抹不开面,也许就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我既感到后悔,也庆幸及时悔悟,今后一定廉洁履职,严格遵守党纪法规。
执纪者说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礼下于人,必有所求。作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于看似善意的宴请,答应之前先要问问自己:“谁请客?和谁吃?在哪吃?吃了会有什么影响?”只有对目的不纯的饭局坚决说“不”,才能做到不嘴软、不手短、不触“电”,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防止落入“围猎”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