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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通报3起基层党员干部违规吃喝典型问题

时间:2020-09-29    来源:市纪委    浏览次数:

为坚决制止大吃大喝、餐饮浪费歪风,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的良好社会风尚,近日,乐清市纪委通报了3起近期查处的基层党员干部违规吃喝典型问题。

1.芙蓉镇雁湖村党委书记蔡其针使用村集体资金违规吃喝问题。2019年8月至12月,雁湖村报账员蔡某某经蔡其针授意,未将3000元部门慰问金存入村集体账户,并协助蔡其针套取村集体资金8000余元,共计11000余元作为雁湖村“小金库”使用。2019年8月至2020年2月,蔡其针将“小金库”资金用于村干部聚餐、个人请客、接待餐费等支出。2020年9月,蔡其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翁垟街道桥头村党支部书记叶青松等人使用村集体资金违规吃喝问题。2017年1月至2017年9月间,经叶青松等人同意,桥头村违规支出餐费1万余元。后叶青松等人通过虚报工程款的方式,将上述1万元餐费在村集体账户中予以报销。2020年7月,叶青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城南街道原马车河村党支部书记吴海余、村委会主任郑金开使用村集体资金违规吃喝问题。2008年至2010年间,原乐成镇马车河村党支部书记吴海余和村委会主任郑金开在着手原马车河村旧村改造前期准备工作的过程中,违规支出餐费、购买香烟费用等共计45万余元,上述费用均在原马车河村集体账户予以报销。2020年8月,吴海余、郑金开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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