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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9-17    来源:市纪委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2日至12月27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4月2日,巡察组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强化组织机制保障。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查等工作。二是抓实抓细责任分解。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为巡察整改谋思路、把方向、定标准、想办法。制定了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细化成了47条整改措施,形成了反馈意见整改清单,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三是严格整改力求实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一进行了对照检查发言,深刻剖析原因,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民主生活会后,党委领导班子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上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一项一项抓紧落实,以巡察成果运用和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全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时,把握不深刻,落实不全面” 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住房保障工作,2018年年底已顺利完成八个康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备案。强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在个人建房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上,15个基层管理所(分局)已全部使用政务服务网平台,促进基层管理所(分局)审批事项与行政审批服务系统深度融合。

二、关于“担当意识和克难攻坚精神不足” 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物业管理、高层消防、个人住宅规划许可使用平台等工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通知》,进一步理清了物业小区管理、高层消防工作职能。积极与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展使用网络平台的沟通、对接,完成原事项申报材料的梳理,网络平台使用指南的发放及指导等各项工作。

2.强化工程总承包、装配式住宅和公共建筑等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动。督促指导、鼓励国有投资项目采用EPC等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全力推进装配式住宅和公共建筑工作,已向市政府书面请示加大推广力度。

三、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还存在漏洞” 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通过召开党委会、党风廉政季度例会,总结、分析、部署全面从严治党,督促局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监督检查等“一岗双责”履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查找重点廉政风险点,制定征地拆迁补偿、工程招投标、建筑垃圾处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功能区规划审批、农民建房审批等6个重点廉政风险“施工图”。

2.严格加强外出公务活动管理,认真执行党组织、工青妇集体活动范围、报销标准等有关规定。

3.强化公车管理。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对公务车辆的日常用车登记、加油卡管理以及公务出行租车等方面作出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管理。

四、关于“在履职尽责中工作作风还有待加强” 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履职不到位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通知》,制定《乐清市安全生产隐患排雷除险大行动方案》,明确高层建筑消防有关工作职责和任务。

2.提高服务意识。加强群众办事窗口管理工作,组织有关科室(单位)学习2020年度全市万人评中层科室和基层站所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按要求积极开展各项评议活动,局机关纪委结合正风肃纪专项活动进行了专项督查,确保评议活动扎实开展,提升群众满意度。

3.严格考勤纪律。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实行钉钉打卡考勤,做好考勤数据统计和人员考勤公示,按照局考勤和请销假制度规定执行处罚。认真落实外出登记制度,外出登记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局组织人事科备案。

五、关于“对市场化后的职能有所放任” 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房屋安全鉴定中介机构管理。制定《乐清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细化鉴定工作流程,督促、检查鉴定成果,明确收费标准,做到明码标价。

2.加强个人住宅建设设计业务管理。规范个人住宅建设设计行为,在乐清市政务信息网和在各基层站所(分局)公布举报电话,在各基层所(分局)发放并收集《农村个人住房设计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便于我局对各设计公司的服务质量的监督。

六、关于“行政执法能力有待加强” 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法治信息化建设。积极参与温州市住建局建设行政处罚办案平台的开发,温州全市住建系统的行政处罚案件将统一纳入该平台办理,预计年底前完成开发并上线。

2.规范执法程序。制定《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手册》,对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基本流程、各流程需了解的法律知识以及需填写的文书、办理时限等做了系统的梳理,以便于基层办案人员对执法程序和细节的把握。

3.加强法治审核人员配备。通过购买服务聘请法律顾问4名、聘任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3位工作人员为局法治审核人员,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提高执法行政水平。

七、关于“行业监管不力” 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招投标监管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健全了招投标管理制度。

2.针对扬尘治理问题。制订《2020年乐清市建筑施工扬尘整治工作方案》《2020年乐清市建筑工地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并结合季度检查、节假日突击检查以及各种形式的暗访、巡查,加大检查频次、密度,严格要求工程项目落实扬尘控制“6个100%”。

3.针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问题。开展“挂证”集中整治行动和“挂证”动态监管,对发现 “挂证”行为的,实行即查即改。

4.加强物业管理公司监督。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整治物业小区装修、搬运等相关行为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通知》等长效机制文件,目前,全市各物业小区建筑垃圾清运及建材市场均由小区业主自行选择相应公司或委托物业企业统一代为管理。

5.加强公租房管理。对违规使用公租房问题,对有房户的采取腾退方式,对无房户采取租金上调方式,提升退出管理效率,确保公租房房源依法合规使用。对享受公租房和公租房租赁补贴家庭开展年度审核专项行动,对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停止享受资格。加强公租房实物配租家庭的管理,对公租房住房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核对,对不符合条件住户予以腾退。

八、关于“基层站所基础性建设和业务指导需进一步加强” 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大业务规范性指导力度。一是加强个人住宅审批指导,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各类行政许可决定书和批前公示(与规划不符的情况)等文书进一步进行了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文书格式下发给所有基层站所(分局)统一参照执行。二是加强物业小区管理指导,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通知》,明确了网格化管理、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管理、达标考核、日常检查和信息报送等工作要求,规范物业企业行为。

下一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整改,紧紧扭住不松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要经常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项目,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坚持定期督查,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使整改工作经得起实践和时间的检验。二是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要持之以恒地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要持之以恒地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严防“四风”反弹回潮。三是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要持之以恒地防控廉政风险,深挖每个问题背后的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对症下药,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2563900;联系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宁康东路98号;联系邮箱:1880090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