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17 来源:市纪委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2月3日至12月27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4月1日,巡察组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站位。严格按照市委巡察整改要求,深入细致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先后9次组织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和推进巡察整改落实。按时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心领导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查,认真检视剖析,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主动认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梳理,制定整改方案,中心党组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督办、亲自检查验收;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对号入座、牵头负责确保整改任务到点到位,整改责任到岗到人。三是强化统筹协调,狠抓督导落实。中心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会同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扎实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加强“瓯e办”自助机宣传推广活动,优化“瓯e办”自助机布局,进一步完善自助机功能。二是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进消防设计审查、二次装修施工许可、建筑方案设计审查等事项进驻中心并授权到位。三是加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指导力度,对全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分清情况,分类实施,推进全市政务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二、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修订)》,每月对窗口办件情况开展考核。二是加强窗口考核、案卷抽查结果运用,窗口工作人员不能胜任窗口工作或违反相关规定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一律由中心通报派驻单位召回,被召回的正式在编人员当年考核不得评定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被召回的编外人员应当予以辞退。
三、关于“监督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对窗口工作纪律的巡查力度,每星期至少开展1次领导带队巡查。指定专人负责查看监控,每天通过监控检查窗口工作人员的纪律不少于2次,及时发现并纠正窗口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联系,发现窗口存在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并跟踪督办。
四、关于“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推广应用尚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积极组织部门参加专题电视电话业务培训,要求各部门按照条线要求,及时做好事项认领和办事指南规范等工作。组织人员加班加点为各住建所在原来的2.0系统里配置流程、环节和人员。
五、关于“岗位人员管理不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把“入口关”,新进窗口工作人员要实行“以老带新”,做好岗前培训,业务熟悉后才能上岗。不得随意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人员信息查询业务要求做到人证一致。二是将城区管理所划拨转出让审批业务、个人住宅审批事项移交给自然资源和规划审批科窗口,人员一并划转到审批科窗口,由该窗口统一管理。
六、关于“办件监管还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开展办件违诺情况调查与整改。根据反馈的问题集中约谈相关基层站所、窗口负责人,并对审批办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查摆原因,明确责任人,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为确保服务指南能及时更新,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推行自助打印服务指南,相关指南直接和政务服务网同步,线上线下保持一致。
下一步,市政务服务中心党组将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任务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改革发展和各项事业取得新成绩。一是强化党的领导,夯实党组织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深入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不断丰富学习教育载体,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三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干事创业活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按照整改方案持续发力,盯住问题不放,持之以恒抓巩固、抓提升,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促进事业发展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优化政务服务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7-61882313;联系地址:乐清市伯乐东路88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30办公室;联系邮箱:yqa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