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17 来源:市纪委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 2019年11月27日至12月2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委编办进行了巡察。2020年4月1日,巡察组向市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编办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室务成员(扩大)会议,专题通报巡察反馈详细情况并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第一时间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整改到位。办主要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业务分工,主动认领责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要求全办上下高度重视,对照意见和建议的具体内容逐个细化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主动履职,当好参谋。编办班子坚持服从编委、服务大局,在编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落实组织部归口管理,全面提升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积极发挥机构编制参谋助手作用。二是主动担当,克难攻坚。克服畏难情绪,敢于担当,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牢牢树立“机构编制就是法律”的工作理念,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切实增强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指导,严格审核。加强对涉改单位的业务培训指导,严格审核部门(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规定,从严审核领导职数设置。二是进一步加强机构改革后相关落实情况的督查核实。重点开展对机构改革后乡镇街道工作人员专题培训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核实,已对涉及的6家单位开展机构改革后乡镇(街道)工作人员专题培训落实情况的督查核实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基层管理服务水平。
三、关于“履行机构编制管理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理顺部门(单位)职责。组织开展部门职责问题调查活动,梳理查找市委工作机关、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之间是否存在职责交叉重叠、职责边界不清等问题及原因,进一步明晰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和协调配合机制。二是加强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服务,目前已完成历史存留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31家,工作完成情况有了大幅提升。
四、关于“执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持续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制定出台《乐清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审批规程》,进一步规范对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计划的审核原则、审核流程。二是加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实地督查力度,在全市740个机关事业单位中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公示月活动,实地督查单位37个机关事业单位。三是加强对核定编外用工控制数使用情况的监管,对26家已经市委编委、编办核定编外用工控制数单位进行督查,总体良好。
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研究部署编办党风廉政工作,研究印发《2020年市委编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分工。二是全面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要坚持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责任。
下一步,市委编办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组部署要求,按照“问题导向、分类处置、制度规范”的原则,紧紧扭住巡察反馈问题不放,坚持一以贯之、一抓到底,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以高标准巡察整改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继续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全面完善服务县域治理现代化的机构编制管理体系,为努力书写新时代乐清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体制机制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7-61882268;邮寄地址: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888号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四楼B416室;电子邮箱:yqsbb6188226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