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15 来源:清廉温州网站 浏览次数:
“这几个村的租赁合同签订都有问题,这里并不应该盖村委的章。”乐清市南岳镇巡察小组在巡察过程中发现被巡察的5个村“三资”管理的一个共性问题。
对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承包发包和租赁合同签订方式一直以来都存在一定的分歧,在老的思想观念里,认为村委会的印章可以代表村行使一切职权,而在成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后,村内的经济职能就已被划分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市农业农村局也明确规定,所有涉及资金往来的合同协议应当盖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印章,该问题也在审计中被多次指出,可有的村偏偏“屡教不改”。
根据巡察工作立行立改、边巡边改的原则,南岳镇巡察组把该问题移交至镇纪委,镇纪委在接到问题线索后立即对各村发放整改抄告单,并要求各村村监会主任从本月起在各村理财小组会议中严格对各类合同(协议)落款盖章情况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合同(协议)坚决不予入账审签。
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南岳镇基层巡察组始终坚持把农村“三资”管理情况作为巡察工作的重点内容,在巡察前,积极向组织、审计、财政、信访等部门广泛征询意见建议,
专门征询镇农村农业办公室意见,调取换届前第三方审计报告与清账报告,收集关于“三资”管理制度新政策新要求,组织巡察干部集中学习,充分了解农村“三资”现状与潜在问题。
在巡察中,通过充分运用查阅会计凭证、组织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实地走访查看等方式,对各被巡察村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资源、违规使用集体资金、坐收坐支、乱发奖金补贴、村干部侵占、挪用、截留集体“三资”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等问题一网打尽。截至目前,共巡察发现“三资”违规问题25条,对村主职干部批评教育2人次,不断巩固和提升了农村“三资”管理成效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