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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乐清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工作报告

时间:2020-04-03    来源:乐清市    浏览次数:

坚守初心使命 勇于担当作为

为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乐清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4月3日 

章  明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乐清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温州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乐清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部署,回顾总结我市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

1月13日至15日,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讲话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释我们党实现自我革命的成功道路、有效制度,深刻回答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的重大问题,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讲话高屋建瓴、统揽全局、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视野、居安思危的政治清醒、兴党强国的使命担当,对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赵乐际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重点突出,任务明确,要求具体,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1月19日,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在杭州召开。车俊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清廉浙江建设新成效保障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许罗德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主题鲜明,求真务实,要求坚定不移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1月21日,温州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召开,陈伟俊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强调要高站位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高标准打造清廉浙江示范区,以一刻不能松的定力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方向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要求高标准担当尽责、高质量接续奋斗,为温州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市委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温州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对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刚才,方晖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清廉乐清建设的重要一年。市委旗帜鲜明、以上率下,坚定不移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以贯之抓好清廉乐清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得到巩固发展,政治生态持续优化。在温州市纪委市监委和乐清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呈现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聚焦“两个维护”,政治监督坚定有力。坚持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督促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打好三大攻坚战、减税降费等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协助市委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交办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分类处置,严格对标“六个见”要求,推动整改常态长效。扎实推进巡察全覆盖监督网建设,创新建立巡审联动工作机制,高质量开展政治巡察,全市共巡察乡镇(街道)、市直单位30个,村社、基层站所221个,并分别对扶贫领域、小微园建设管理领域和人防系统开展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共发现问题1255个,移交问题线索66件,推动建章立制117项。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责任落实中“四重四轻”等16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温州率先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精准用好问责利器,全市共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52起77人。

(二)强化服务保障,护航大局成效彰显。开展“三清单一承诺”行动,围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制定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引导清单,组织全市公职人员签订反对“挈篮子”承诺书,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护航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和企业家健康成长示范区创建。分类指导民企纪检机构设置,建立信用体系、内部管理、风险防控、清廉文化等清廉民企规范化建设四方面标准,推动清廉“因子”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正泰集团被列为温州“清廉民企”示范点,德力西集团、合兴集团等“清廉民企”建设卓有成效。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监督检查,查处典型问题39起,追责问责45人次。开展基层站所执法队伍集中整顿行动,创新推出涉企执法活动审批备案监管系统,评选出基层站所助企服务十大亮点工作,查处问题142起,党纪政务处分60人。深化“万人双评议”活动,提升测评信息化水平,推动清廉站所建设,进一步形成作风建设新动力。审慎使用涉企审查调查措施,切实把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贯穿执纪执法全过程。

(三)坚持执纪为民,群众利益有效维护。牵头实施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结合“三服务”活动确定27个集中整治项目,共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22起189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7起28人。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攻坚”月行动,严格落实“两深化三完善三建立”惩腐打伞八项制度,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8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4人。开展信访举报“质量提升年”活动和重复信访“清淤整治”专项行动,提高疑难信访问题调处质效,实现信访举报总量、检举控告量、初次举报量和重复举报量“四下降”。深化信访举报“阳光反馈”机制,举办温州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阳光反馈”现场观摩活动,进一步提升品牌效应。扎实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着力打造柳市镇蟾东村、南岳镇杏湾渔村等一批清廉村居建设样板,得到省纪委、温州市纪委主要领导高度肯定。

(四)深入纠治“四风”,作风建设持续发力。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组建“1+5+X”正风肃纪明查暗访监督网络和9个作风督查小分队,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省“36条办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定性量纪和提及审核把关机制,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开展津补贴发放、办公用房和公车加油卡使用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3起7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3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3起24人。认真落实“基层减负年”要求,共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8起,处理8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5人。针对普遍性问题和反复出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制定问题、整改、制度“三张清单”761项,推动分类解决、建章立制。

(五)深化体制改革,监督效能不断提升。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第一时间向温州市纪委监委和市委请示报告。完善对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两为主一报告”、对派驻(出)机构“三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派驻(出)机构由19家整合为14家,实行“六个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建立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履职“一督二导六规范”制度,明确权限清单及工作流程,有效发挥监察职能作用。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市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575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分别占68.44%、22.29%。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开展“及时澄清问题、支持干部干事创业”活动,为9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着力营造关心保护干部的良好氛围。

(六)突出标本兼治,“三不”机制一体推进。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468件,党纪政务处分452人,其中乡科级干部42人,留置10人,移送司法机关53人,重点查处了市市政公用建设中心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郑某某,南塘镇原副镇长王某某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强化“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理念,深化审查调查“三责任、三到位”工作机制,安全监管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加强案件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审理质效。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注重查找监管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向相关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建章立制。深入开展以“7+X”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月”活动,市四套班子领导家属带头参与“清风家庭助廉”行动。挖掘提炼乐清本土清廉文化,编撰《家山自古有清风》家训集,举办“廉政清风”全国剪纸艺术邀请展,推动廉洁意识入心入脑、化风成俗。

(七)抓好主题教育,自身建设全面加强。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聚焦四有、锻铸铁军”主题实践活动深度结合,推动主题教育与队伍建设互促互进。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持深入一线掌握实情、动真碰硬检视问题、积极主动落实整改,有效破解了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难题。组织开展“比学创优”擂台赛活动,掀起全系统创先争优热潮。紧抓全员大练兵,通过传帮带训、个案研讨、案例教学、集体测试等方式,着力锻造本领高强的尖兵队伍,相关经验做法得到省纪委督导组充分肯定。严格落实“五张清单一张网”,健全完善“周必谈、月主题、季覆盖”制度,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八小时”外,严防“灯下黑”。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有的纪检监察组织对高质量发展内涵规律把握不到位,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意识不强、办法不多,“四责协同”联动效应发挥不够充分;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业务不熟、不精,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的能力还要进一步提高;个别地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仍有薄弱环节,一些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等。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予以解决。

二、做好今后工作的基本原则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纪检监察工作走上高质量发展轨道,呈现高质量发展效果,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总结提出“五个坚持”“三个一以贯之”的经验体会,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温州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分别提出做到“五个始终”“五个必须”的基本要求,这些是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必须认真遵循的重要原则。结合乐清实际,关键是要在实践中做到“五个牢牢把握”。

(一)牢牢把握政治建设的引领作用。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践行“两个维护”上要更加自觉、更加坚决。最重要的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最基本的是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大局,加强监督检查,为乐清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全力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最关键的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重要原则。稳中求进是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也是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总基调。要准确把握“稳”和“进”的辩证关系,稳扎稳打、稳中求进、以稳促进。“稳”就是要坚定信心决心,保持战略定力,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反腐惩恶的预期,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进”就是要明确进的方向,以久久为功的韧劲持续优化政治生态,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攻坚战、持久战。

(三)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高质量发展是形势所趋、工作所需。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关键是要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深化“三转”,以党章、宪法赋予的职责为准绳,坚守“监督的再监督”定位,推动实现协助职责与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要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在精准高效履职上下功夫。要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在正风肃纪反腐中加强锤炼,以“有位、有为、有威、有畏”的高素质铁军保障高质量发展。

(四)牢牢把握一体推进的方法路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要认真做好问题查处、系统治理和建章立制“三篇文章”,既要管好“关键少数”,又要管住“绝大多数”。要始终保持不敢腐的高压威慑,健全不能腐的制度建设,加强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以踏石留印的劲头、纠建并举的思路、标本兼治的举措,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加快推进清廉乐清建设。

(五)牢牢把握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的新期望,也是乐清纪检监察工作的目标要求。必须始终秉持敢为人先的责任担当,与时俱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举措、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必须坚持不懈推进纪检监察体制“三项改革”,以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统领牵引,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升效能,以纪检监察机构改革配套保障,推进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2020年工作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温州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乐清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协助市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建设“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清廉乐清为总目标,以“有位、有为、有威、有畏”为总导向,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在高水平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奋力推进乐清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要认真落实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部署要求,精准履职、担当作为,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监督之路在乐清的实践。

(一)持续强化政治监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永恒课题,推动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在主题教育中激发出来的政治热情和奋斗精神,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担当使命任务的实际行动。继续抓好有关专项整治任务的督促落实,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真正解决问题。

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全面加强政治监督的意见》,始终牢记“两个维护”是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加强对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贯彻落实中的温差、偏差、落差问题。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持续深化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完善量化评估体系建设,探索建立评估结果运用机制。

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协助党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推动构建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机制,督促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全面深化清廉乐清建设。抓实主体责任评议报告、约谈函告、检查考核等手段,用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信息化系统,深化主体责任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持续拧紧责任链条。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坚持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二)持续做好服务保障,推动形成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加强对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立足职能定位,自觉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到行动上紧跟紧随、执行上坚定坚决、落实上较真碰硬。持续跟进疫情防控工作监督,突出境外输入风险防控、精密智控、闭环管控,坚决筑牢防线,切实巩固持续向好态势。加强对“三强两促”、“六重”清单、治水攻坚、美丽田园创建等市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纠打折扣、推诿扯皮、敷衍应付等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问题,以有力监督推动有效落实。

全力护航“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加强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重要部署、政策举措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推动落地见效。深化“三清单一承诺”行动,推进清廉民企建设,持续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深化领导干部违规借贷和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纠干扰和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违纪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万人双评议”活动,不断提升中层科室和基层站所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发展能力。正确处理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和护航民营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关系,切实保障涉案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

鼓励干部担当作为。认真践行“三个区分开来”,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温州市委和乐清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有关要求,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积极稳妥做好容错纠错工作。严格执行《关于处置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试行)》,坚决打击恶意举报和诬告陷害行为。加强回访教育工作,最大限度调动和激发受处分人员积极性。

(三)持续加强基层治理,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保障脱贫攻坚。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围绕“两聚焦、两紧盯、两督促”,切实做好扶贫开发和扶贫协作专项监督,对搞数字扶贫、虚假扶贫等问题盯住不放、精准施治、严肃问责,对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严肃查处,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推动基层治理。开展“强化清廉村居建设、有力推动基层治理”专项工作,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深入整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持续深化信访举报“阳光反馈”、重复信访事项复查工作“一事一办”等机制,综合施策,着力化解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举报。紧抓清廉村社综合示范点、主题示范点“双创建”工作,发挥以点带面、串点成线的辐射效应,把清廉村社建设向纵深推进。

完善基层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党组织、村(社)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深化村(社)务监督“1234”提升工程,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地为群众办事。健全村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巩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扎紧扎牢制度笼子。

(四)持续抓好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一体推进“三项改革”。深入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推动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监督效能。严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要求,把双重领导体制落实落细落具体。持续推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进一步规范监察业务流程,强化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深入推进“六个一体化”,落实纪检监察工委双重领导体制。

切实履行监督首责。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推动“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严格日常监督,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把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推动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融会贯通、有机衔接,切实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督促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带头用好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加大对函询结果的抽查核实力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作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精准把握“四种形态”相互转化尺度,做到宽严适度,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拼干劲、勇担当、创新局” 作风建设活动,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省委、温州市委和乐清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纠‘四风’、治顽疾”九大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烟票”、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搭股(参股)等问题和不吃公款吃“大款”、以商会考察名义旅游、私车公养、“会所歪风”等隐形变异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防止“疲劳综合征”。畅通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加强大数据等科技手段运用,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严厉惩治顶风违纪行为。

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针对纠治“四风”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相关制度漏洞,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细化规定,推动构建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可遵循、可监督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体系。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六)持续推进政治巡察,扎紧织密全覆盖监督网

坚持政治定位。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按照“三个聚焦”要求,重点突出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能力欠缺问题,强化政治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坚持把巡察与优化政治生态、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起来,着力发现并推动纠正政治偏差。

创新方式方法。紧扣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要求,创新联动方式和途径,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增强联动监督效果。推动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乡镇(街道)纪(工)委监督贯通融合,强化对基层站所、村社巡察力度,构建全市一盘棋的工作格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规程》规定,优化简化巡察工作流程。

强化成果运用。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督促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从本级改起、从本人改起。健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整改报告审核评估等制度,推动巡察整改见底见效。推动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深化改革、健全内部治理体系相结合,提升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水平。

(七)持续深化“三不”机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定不移减存量、遏增量,努力提高治理腐败效能。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的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深化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国企等领域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突出抓好“走读式”谈话和留置安全管理,坚决筑牢安全底线。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进一步做好案件审理、申诉复查等工作。

扎紧不能腐的笼子。督促有关单位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和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管好关键人、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推动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执法司法、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加强信息化监督平台建设。

提升不想腐的自觉。利用好典型案例和忏悔录,配合党委强化党性教育、思想教育、纪法教育,督促发案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推进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推进清廉文化建设,打造一批清廉文化宣传品牌,制作一批清廉原创作品,举办以清廉文化为主题的群众性活动,营造全社会“学廉、知廉、倡廉、崇廉”的浓厚氛围。

(八)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全力锻造新时代乐清纪检监察铁军

加强政治锤炼。市纪委常委会要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执行党和国家各项制度,带头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各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纪委委员要以身作则,做讲政治、顾大局的表率。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提升履职能力。进一步深化全员培训工作,加大纪法培训、安全培训、信息化培训力度,推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专业能力、养成专业作风。通过挂职锻炼、专案抽调等形式,强化实战练兵。加大干部培养管理、选拔任用力度,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深化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比学创优”擂台赛活动,完善激励关怀和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严格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制约体系,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始终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持续防治“灯下黑”,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同志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温州市纪委市监委和乐清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尽责、砥砺前行,坚定不移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乐清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