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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同志,卫生院有人吃药品回扣,你们去查一查

时间:2020-01-03    来源:市纪委    浏览次数:

“纪委同志,我现在要反映有人收受医药代表药品回扣行为!”2019年8月,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纪委接待了一名自称是护士的举报者。鉴于案情比较重大,该院纪委立即将问题线索移交至乐清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随着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案件调查的深入,真相逐步明朗,结果令人啼笑皆非,这是一起由药品回扣分赃不均引发的“窝里反”。

事情要从2017年说起,由于人事岗位调整,2017年底虹桥中心卫生院医师赵祥旭担任医疗门诊组组长,周素微等人为门诊医师。

“我成为门诊组组长后,就有几名医药代表过来找我,让我多多帮忙推销他们代理的药品,并按照进货量给我一定的回扣,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同意了。之后我在工作中发现有另外几名医药代表会给周素微和药房的周温丽及万晓霞回扣,就召集四个人商量这些钱怎么分。”赵祥旭承认。

最后讨论的结果是药品回扣按照医师1.3、药房1.1、护士1.0比例进行分配。确定分配方案后,医师、药师便将各自收到的药品回扣集中起来交放医师处,每两三个月分发一次,前后参与的有赵祥旭、周素微、周温丽、万晓霞以及门诊护士阮慧琴、陈秀秀和薛晓慧等人。

尽管如此,几名护士由于没有直接接触医药代表,而且对分配比例也不是很满意,始终认为自己分到的钱远远少于医师和药师。

“其实我们并没有少分给几个护士,但是她们就是不相信,有的还甚至还扬言要去纪委反映,这就让我们几个医师很恼火。”医师周素微说。

“因为分配不公,之后越想越不服气,也考虑到收受药品回扣本身就是违法违纪的行为,所以我就到纪检部门进行反映了。”这名举报的护士说,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案件很快得到了查实。2018年1月至2019年1月,虹桥中心卫生院医疗门诊团队赵祥旭等人分别收受医药代表药品回扣800元至6000元不等。因违反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规定,2019年12月,赵祥旭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周素微等5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执纪者说:

本案中,虹桥中心卫生院医疗门诊团队收受药品回扣被“一窝端”,暴露出赵祥旭等人过度追求经济利益、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同时也暴露出基层医疗机构廉政防控机制不健全,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卫生健康部门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警示教育,扎紧制度笼子,防止基层微腐败。纪检监察组织要运用专项巡察、监督检查等手段,紧盯重点人、重点岗位,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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