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17 来源:市纪委 浏览次数:
根据《乐清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纪委常委会研究等程序,拟录用下列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纪委市监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0年1月17日起到2020年1月22日止,共5天。
4、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
市纪委干部室:61880958。
中共乐清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