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2-15 来源:乐清市 浏览次数:
牢记职责使命 主动担当作为
奋力推进乐清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乐清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2月15日
章 明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乐清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温州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乐清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的部署,回顾总结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19年任务。
1月11日至13日,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讲话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大成果,深刻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党进行自我革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宝贵经验,对以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党的团结统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作出战略部署,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提出明确要求。讲话高瞻远瞩、思想深邃、直面问题、掷地有声,充分彰显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高度自觉,具有鲜明深刻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1月17日,省委书记车俊同志在省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总书记赋予浙江的新期望,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推动清廉浙江建设取得更大成果,为全省“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坚强保障。1月24日,温州市委书记陈伟俊同志在温州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强调要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勇于自我革命的初心、将管党治党进行到底的决心,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和温州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召开后,市委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学习,研究讨论了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今天上午,市委书记林亦俊同志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了重要讲话。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建设清廉乐清的起步之年。市委以上率下,坚定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扎实推进清廉乐清建设,党内政治生态展现新气象,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决落实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全市纪检监察组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紧扣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各项工作稳中有进、稳中有升、稳中有效,呈现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强化政治监督,在落实“两个责任”上有新成效。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打好扶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多跑一次”改革等上级党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75个,处理144人,全力保障政令畅通、落地见效。协助市委制定清廉乐清建设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保障清廉乐清建设的“三大协同工程”。深入推进政治巡察,全市共巡察20家市直单位、9个乡镇、150个村居党组织和6个重点项目,发现问题980个,移交问题线索59个,党纪政务处分45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面对面听取各乡镇(街道)和部分市直机关党委(党工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并进行评议,发出评议及整改意见111份。依托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信息化系统,为乐清800余名市管领导干部建立个人清廉档案。推进问责工作常态化,对32名领导干部实施“一案双查”。
(二)持续正风肃纪,在深化作风建设上有新作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铁腕纠四风、重拳治怠政”作风建设行动,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把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日常检查和集中督查、补短板和防反弹结合起来,抓住重要节点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4个,党纪政务处分50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3起。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镇村延伸,工作成效得到副省长、温州市委书记陈伟俊同志批示肯定。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严格执行“执纪监督治怠政”九条措施,创新推出营商代办员和监督员“两员合一”、服务监管“一岗双责”机制,实现探头前移、全程监督,共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54起,问责75人。部署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违规借贷专项治理,形成有效震慑,取得积极成效。
(三)突出抓早抓小,在履行监督职责上有新举措。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动态更新、集体会商和分类处置,全市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464人次,同比增长107.07%,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分别占62.16%和22.47%。深化“拉袖子”谈心工程,对6835人开展谈心提醒,其中科级干部545人。拍摄制作《除疴治弊 激浊扬清—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专题片,组织党员干部到法院旁听市水利局原党组成员、市中运河指挥部原常务副指挥张益才案庭审,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挖掘提炼本土廉政文化,组织拍摄的王十朋廉政家规家训专题片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刊播,59条纪检监察新闻信息被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浙江日报等媒体录用。
(四)坚持严惩腐败,在保持高压态势上有新进展。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478件,同比增长48.9%,党纪政务处分531人,同比增长51.7%,其中科级干部14人,移送检察机关14人;成功追回1名在逃公职人员,震慑7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自首。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向微腐败开刀、让老百姓微笑”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2起,党纪政务处分32人;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39起,党纪政务处分46人。深化涉纪信访“阳光反馈”公开质询评议机制,该经验做法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信访培训会议上作典型交流,涉纪信访工作和南岳镇里三村信访问题“阳光反馈”办理成效得到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王海超同志批示肯定。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开展案件质量专项检查,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牢牢守住办案安全这条底线,严格规范各类调查措施特别是留置措施使用。及时总结审查调查、巡察中发现的典型问题,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强化办案的综合效能。
(五)深化体制改革,在提高治理效能上有新突破。坚持不懈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完善与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的问题线索移送及协作配合机制,在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上巩固成果、扩大战果,推动监察工作质效全面提升。在全市25个乡镇(街道)和4个功能区设立监察办公室,明确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确保依法履职、依规监督。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共立案260件,同比增长64.56%。协助市委出台巡察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一规定、三规则”等政策性文件,完善巡察机构设置。采取“常规+专项+回头看+一体推进”的巡察模式,用足用好“12+N”方式方法,着力提高巡察工作质量和效率。强化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推进派驻干部与委机关干部“同教育、同管理、同监督”管理模式,增强派驻机构的凝聚力和归属感。健全完善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改革呈全面发力、纵深推进之势。
(六)加强自身建设,在打造过硬队伍上有新成果。深入开展以“五强化五提升”为主要内容的“树新形象、做好榜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部署开展“锻钢铸魂大练兵”“四查四严”专项行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注重思想政治建设,通过“清风讲坛”、“周一夜学”、理论中心组等平台,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干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以务实有效的党建工作聚人心、强党性、树形象。推进教育培训常态化,不断增强干部履职本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干部交流力度,队伍活力不断增强。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走访听取市四套班子领导、各乡镇、部门负责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逐一进行吸收、整改。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全面落实“五张清单一张网”,层层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有效夯实队伍建设主体责任。
尽管2018年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必须清醒看到,当前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少数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四风”问题更趋隐蔽,高压之下仍有人不收敛不收手;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减存量、遏增量的任务依然艰巨,涉纪信访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予以解决。
二、继承发扬改革开放40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的宝贵经验,推进新时代乐清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改革开放40年,是乐清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辉煌成就的40年,也是乐清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代同奋进、与改革开放共命运的40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坚决贯彻上级党委、纪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忠诚履职、勇于担当,推进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显著成效。经验弥足珍贵,必须继承发扬。我们要紧密结合乐清改革开放历史进程特别是管党治党历史进程,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和温州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总结提炼的体会和经验,立足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再创新篇章。
(一)必须始终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绝不动摇。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方面担负着重大历史使命。40年来,我们始终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摆在突出位置,在正本清源、固根守魂中端正党风、严肃党纪,在支持改革、服务发展中强化监督、促进廉洁,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乐清落地落实。必须加强对党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政治监督,做到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在乐清坚如磐石。
(二)必须始终坚持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绝不偏离。党章赋予纪委“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这是对管党治党历史和经验的总结提炼。40年来,我们始终维护党章党规党纪,协助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善向好。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紧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牛鼻子”,层层压实各级党组织责任,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须认真履行好协助、监督职责,协助同级党委统筹安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细落实。
(三)必须始终坚持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绝不懈怠。腐败与我们党的性质宗旨水火不容,与改革开放的目标原则背道而驰。40年来,我们始终紧扣惩治腐败这个关键任务,坚持惩防并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保持正风肃纪反腐的高压态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必须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保持惩治高压态势,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四)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绝不背离。人民立场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根本政治立场。40年来,我们始终把以人为本、执纪为民体现到纪检监察工作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具体举措之中,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在扶贫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惠民政策落实等方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须从严从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让广大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绝不停步。乐清靠改革起步,凭改革领跑,借改革腾飞。40年来,我们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俱进上迈出了坚实步伐。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决落实纪委“三转”、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监察体制改革、巡察机制创新等新理念新思路,把各项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必须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四个全覆盖”监督布局优化、力量融合,为清廉乐清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六)必须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绝不放松。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正人须先正己。40年来,我们始终把队伍建设抓在手上,从严加强教育、管理、监督,队伍能力素质不断提升。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严管厚爱并重,坚持“周一夜学”,强化内部监督,落实“五张清单一张网”,树立了忠诚干净担当新形象。必须按照“有位、有为、有威、有畏”要求,激发干部活力,提升专业水平,坚持刀刃向内,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铁军。
三、2019年工作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也是市委一张蓝图绘到底、推进乐清高质量发展的承上启下之年。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2019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温州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乐清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的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不忘初心再出发,牢记使命勇担当,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不动摇,正确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不偏离,以建设“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清廉乐清为总抓手,以“有位、有为、有威、有畏”为总导向,坚守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为乐清奋力开创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要牢牢把握“从严治党”总方针。当前反腐败工作已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我们既要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把“严”字高质量地长期坚持下去,也要不断扎牢织密制度笼子,强化刚性执行,还要加强党性教育,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思想堤坝,真正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步推进、同向发力。
——要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稳中求进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和遵循规律的科学态度。“稳”是“进”的基础和前提,“进”是“稳”的目标指向,要正确把握两者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要夯实“稳”的基础,保持政治定力,保持高压态势,保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另一方面要强化“进”的措施,在加强日常监督、提高纪法贯通能力、提高审查调查质效等关键领域、薄弱环节上有所突破。
——要牢牢把握“精准履职”总原则。精准履职是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要找准职责定位,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下一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要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三转”。要强化精准思维,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精准作出处置,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要牢牢把握“聚焦四有”总导向。坚持政治引领有站位,遇事多想政治要求,处事多想政治影响,成事多想政治效果。坚持奋勇争先有作为,高标准落实上级决策部署,高质量解决实际问题困难,高水平探索新经验新做法。坚持公正公平有威信,履职过程中敢于出手、敢于碰硬,实事求是、不偏不倚。坚持依纪依法有敬畏,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
(一)聚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思想武装、理论武装
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为抓手,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把握系列讲话的精髓要义,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确保入耳入脑、入心入行。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据党中央、省委、温州市委和乐清市委的统一部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细抓实。强化政治导向,在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上持续发力。强化问题导向,依托“三会一课”等制度,全面查找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强化效果导向,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督查,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严格问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二)聚焦党的政治建设,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把“两个维护”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纲”和“魂”,坚定不移贯穿到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政治巡察、问责追责全过程和各环节。加强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督促全市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到打好“三大攻坚战”“五套组合拳”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实际行动上。牢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
优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严肃,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和完善党内政治生态评估制度,加强成果运用,督促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深入剖析政治生态评估自查自评发现的问题,全力推动整改。
严纠“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温州市委、乐清市委办法。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成果,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发挥巡察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监督作用,在反馈中进行专门分析,提出整改建议,列为整改重点。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坚持不懈抓节点、抓查处、抓曝光,坚决防止反弹回潮。深化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违规借贷、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治理,持续巩固成果。
(三)聚焦党委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维护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权威性。立足职能职责,在服务保障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上紧跟紧随、提速提效。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行为,督促各单位担当尽责、主动作为。
坚决护航“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紧紧围绕温州新时代“两个健康”发展先行区和乐清新时代企业家健康成长示范区创建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专项监督,推进工作落实。进一步查处破坏营商环境行为,既严肃整治“勾肩搭背”亲而不清,又防止“谈商色变”清而不亲。开展基层站所执法队伍集中整顿行动,以严禁吃拿卡要、严禁利益输送、严禁优亲厚友、严禁弄权渎职“四个严禁”为主要内容,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和重点案件。持续深化“万人双评议”活动,增强民营企业话语权和评判权。
推进清廉乐清建设。督促指导有关职能部门深入推进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站所、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企业建设,形成合力共建的良好氛围,努力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点,推动形成市乡村三级联动、统筹推进的良好态势。全面开展“清廉乐清 你我同行”主题系列活动,切实营造“学廉、知廉、倡廉、诺廉、崇廉”的浓厚氛围。
(四)聚焦治理效能提升,深化体制改革、机制创新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内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内部关系、重构业务流程、规范手续文书,确保执纪执法有序对接、相互贯通。进一步完善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推动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积极探索监察工作向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学校、医院等领域延伸,确保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纳入监督范围。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作用,严格执行工作规程,强化干部专职专用。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认真落实《市、县(市、区)纪委监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指导意见》,制定实施派驻机构改革方案,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修订完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强化对派驻机构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推动派驻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更加有力、运行更加有效,不断厚植“派”的权威。建立市纪委市监委联系纪检监察室与派驻机构信息共享、共同研判驻在部门政治生态、办案协作等工作机制,形成协调协作工作格局,实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五)聚焦监督主责落实,强化日常监督、长期监督
强化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盯紧公权力运行各环节,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特别是管住管好“一把手”。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组合拳。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着力用好第一种形态,督促落实党委(党组)书记约谈提醒、签字背书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对函询结果的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提高函询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压实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优化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信息化系统,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落实责任不力,或者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严肃追究责任。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
(六)聚焦巡察利剑作用,推动有形覆盖、有效覆盖
坚守政治定位。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聚焦“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农村基层巡察要以提高党员党性意识、查办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降低信访举报总量、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不断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
完善工作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制定完善2019-2021年巡察工作全覆盖规划。健全重大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处置机制,做到边巡察、边移交、边查处,进一步凸显巡察监督威慑力。加强巡察上下联动,探索开展“提级巡察”“交叉巡察”,着力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建立健全巡察工作约谈、乡镇(街道)党(工)委巡察工作报告等制度,切实发挥巡察机构职能作用。
强化成果运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采取销号管理、督查督办、情况通报、成效联评等手段,从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一律严肃问责。健全巡察成果转化机制,对涉及全局性、系统性的突出问题,提出标本兼治的对策建议,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持续深化改革,力求从根本上破难题、促发展。
(七)聚焦重点领域腐败,加快削减存量、遏制增量
有力有效反腐。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行业,紧盯影响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腐败问题,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问题线索相互移送等机制,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深化追逃追赃工作,紧盯重点人员、重点案件不放松。强化公职人员出国(境)证照管理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抽查核实,确保外逃人员“零新增”。积极推进基础业务应用平台和基础数据平台建设。用好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切实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作用。
依纪依法反腐。全面落实监察法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格审批管理,确保依法规范行使各类监察措施。严格遵循刑事审判标准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材料,做深做细案件审理、申诉复查等工作。探索建立审查调查和安全工作一体化运行机制,高度重视“走读式”谈话安全,坚持防范为先、全程管控。
(八)聚焦群众切身利益,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整治
深化专项治理。持续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解决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为打赢低收入百姓增收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深化民生领域专项治理,聚焦群众痛点焦点难点,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深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做到有“伞”必打、除恶务尽。
夯实基层基础。抓好抓实信访举报工作,继续深化涉纪信访“阳光反馈”公开质询评议机制,完善领导接访、包案和督办等制度,规范基层信访举报件办理,努力实现涉纪信访减存量、遏增量、增流量、提质量。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为重点,加快推进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村(居)全覆盖。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监督作用,加强村级民主监督。
(九)聚焦干部队伍建设,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
锤炼政治品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聚焦四有、锻铸铁军”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充分发挥“清风讲坛”“周一夜学”等载体的作用,持之以恒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抓好委机关党建工作,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全市各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要带头加强政治历练、积累政治经验、提高政治能力,做讲政治、有信念、懂规矩的表率。
提升履职能力。加强执纪执法综合能力培养,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全员培训。以“三比三创”擂台赛为契机,坚持比学赶超、争先创优,在全系统营造“学先进、找差距、创业绩”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加大干部培养力度,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激发“鲶鱼效应”,增强队伍活力。
严格内部监督。强化队伍层级管理,落实“五张清单一张网”,进一步细化责任内容、拧紧责任链条。严格按规定对过问、干预纪检监察工作实行记录和报告,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从严从重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做到“清理门户、打扫庭院”经常化,坚决防止“灯下黑”。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上、生活上的关心关爱,始终做到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
同志们,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扬鞭。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温州市纪委监委和乐清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实干诠释使命,以实干创造实绩,奋力推进新时代乐清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