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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财路 最终迷路的总工程师

时间:2019-12-10    来源:市纪委    浏览次数:

“与管理对象走得太近,无法保持清醒的头脑。当自己放松警惕的时候,贪念之心、侥幸心理和随意性就会容易爆发,久而久之就会忘乎所以。”这是乐清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原总工程师、党组成员郑章贵郑章贵的一段忏悔。

郑章贵和管理对象“亲”“清”不分,破坏营商环境,利用职权获取巨额利益等问题,引起当地党员干部的热议。2019年7月,郑章贵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郑章贵1965年出生,成长在一个农民家庭,学生时代的他发奋学习,1986年考上了温州大学建筑专业,是村里的第一个大学生。在他身上,寄托了家人的希望,也是村里的骄傲。1989年工作后,分配到县城乡建委工作,一直在城建口耕耘30年,属于专业型技术干部。郑章贵本可以用他的专业知识为乐清城市建设做出更多的贡献,但随着职务升迁,他开始不安份守己,挖空心思想办法发财,最终断送美好前程。

2018年底,市纪委收到了反映郑章贵相关问题线索。经过细致初核,决定对他立案调查审查。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通过内审外调和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彻底查清了郑章贵违纪违法事实。

郑章贵和管理对象走得很近,甘于被围猎。2015年下半年,乐清市城西大道一期和三环路延伸工程项目将要公开招投标,郑章贵是业主单位负责人。工程承包人张某某得此信息后,要求予以关照,并经常找郑章贵吃饭、喝茶、洗脚等联络感情,在“兄弟情”的攻势下,郑章贵丧失警惕、忘乎所以,答应予以帮助。同时张某某也口头答应工程中标后给予郑章贵2股股份,两人彼此心照不宣。

“在此后的接触过程中,我就把有关的招投标信息透露给他,指点他们去怎样的公司拿标书。”张某某等人得到内幕信息后,积极寻找符合相应资质的多家公司进行挂靠。郑章贵根据张某某挂靠的公司资质情况,对参加投标的公司资质进行条件设置,搞“萝卜招标”。

通过一番里应外合的操作,张某某所挂靠的公司顺利中标。2016年9月,张某某登门送上了两袋现金共116万,郑章贵予以收受。

事后还发生一个小插曲,导致郑章贵不得不“收了退、退了收”。2016年下半年,张某某的儿子在郑章贵分管的另外一个工程项目中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公安机关调查,这让郑章贵内心非常害怕,担心牵连自己,于是赶紧筹钱退还了116万现金。过了几个月,等风声一过“确认安全”后,侥幸和贪欲又再次占据上风,他又重新收受了张某某送上门的110万现金。

郑章贵不仅是个干部,也是个很精明的“投资人”。在分管领域和他人共同经商办企业,入股分红,获得了高额回报。如2000年至2005年,时任乐清市建设局下属燃气管理站站长的郑章贵入股倪某某的加气站,后获得分红257万余元。另外,在2005年,郑章贵还入股同学金某某的某能源公司经营燃气充装站,后获得分红113万余元。

郑章贵的发财路径不仅是搭股分红,还向管理对象提供借款,收取高额利息,做一本万利的生意。

2006年下半年,郑章贵得知杨某某正在打造运输液化石油气的槽船,资金需求达上亿。考虑到杨某某的经济实力强,又是自己的管理对象,于是决定向杨某某出借一些“闲钱”。2006年10月,郑章贵出借给杨某某280万元,并约定利息年利率20%。2009年利息降为年利率12%。2011年,郑章贵将资金陆续撤回,获得利息300万余元。

“我自己亏本了,也不会少算他的钱,后来打造槽船我亏本了,对于郑章贵的钱,连本带息都是全数还给他了。”杨某某说。

经查,郑章贵向管理对象杨某某等人违规借贷,违规经商办企、入股分红等,共获利600余万元;利用手中的职权谋取私利,共收受管理对象及他人财物达达200余万余,涉嫌受贿犯罪。等待郑章贵的,将是法律的惩处和无尽的悔意。

 

执纪者说:

随着职务升迁,郑章贵忘记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初心,丧失了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权力成为个人谋私的工具。在工程建设领域为他人提供关照,大肆收受巨额贿赂;利用手中职权违规经商办企,违规借贷获得巨额利益。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此案中吸取教训,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消除侥幸心理,算好为官从政“三笔账”,主动接受监督,永葆共产党员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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