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8-17 来源:乐清市 浏览次数:
对标任务启新程 扛起责任再出发
为清廉乐清建设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
——在中国共产党乐清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8月17日)
章 明
同志们:
这次全会是经市委同意召开的,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温州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乐清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总结回顾前阶段工作,研究部署下步任务,审议通过《中共乐清市纪委关于推进三大护航工程为建设清廉乐清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的实施意见》。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作出了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省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作出了开展“八大行动”、为建设清廉浙江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的决定,标志着新时代浙江全面从严治党开启了新征程、新篇章。温州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作出了推进三大护航工程为建设清廉温州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的实施意见。乐清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作出了“行动大担当 工作大落实 奋力在高质量发展上走前列、作示范”决策部署。全市纪检监察组织要自觉对标对齐,把推动上级纪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一贯到底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着力点,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为建设清廉乐清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认清形势明方位,切实增强保障清廉乐清建设的政治担当
今年以来,在上级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监督、严惩贪腐、严抓改革、严管队伍,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赢得了“开门红”,为建设清廉乐清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政治生态不断净化。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严明政治纪律,严格政治监督,督促全市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和中央、省委、温州市委、乐清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扶贫攻坚、生态保护、营商环境提升等中心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全市共查处问题61起,处理82人,通报典型案例20起,14名领导干部被“一案双查”受到问责。对照《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清廉温州建设的实施意见》目标任务要求,协助市委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清廉乐清”建设的意见》,明确“六大任务”,推动形成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的良好态势。
二是正风反腐不断强化。组织开展“铁腕纠四风、重拳治怠政”作风建设十大行动,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起,党纪政务处分15人,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持惩治腐败利剑高悬,开展“向微腐败开刀、让老百姓微笑”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整治力度,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50起,党纪政务处分47人,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监督体系不断优化。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整合纪律、监察、派驻、巡察监督资源,着力构建完善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以学习贯彻实施宪法和监察法为新起点,完善日常监督、线索处置、调查审理、案件移送等工作程序,健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机制,推进纪委监委全面融合和战略性重塑。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完成乡镇(街道)、功能区监察办公室设置工作。深化政治巡察,完善巡察制度机制,今年首轮巡察党组织和重点项目26个,发现问题235个,移交问题线索28个。积极探索派驻(出)机构作用发挥新路径,加强工作指导、统筹管理、协作配合,着力提升派驻监督实效。
四是自身建设不断深化。牢固树立“打铁必须自身硬”理念,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开展“树新形象、做好榜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开展全员集中轮训,着力提升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抓好机关党委和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建设,从上到下逐级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坚持刀刃向内,严明政治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坚决防止“灯下黑”。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对标任振鹤书记在省纪委全会上分析的“四清问题”和市委提出的清廉乐清建设“六大任务”,工作仍然艰巨而繁重。一是政治生态日趋清朗,但在风清气正上还需持续加力、久久为功。主要表现为“三个依然”:一些地方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现象依然存在,管党治党的压力向村居、站所等基层党组织传导不够。一些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规范现象依然存在,同志之间“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还没有形成常态。个别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不强的现象依然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行为仍有发生。二是权力运行逐渐规范,但在清廉务实上还需持续加力、久久为功。主要表现为“两个易发”:一些重点领域如审批监管、土地征收、工程建设等领域腐败案件仍然易发。一些关键岗位腐败问题仍然易发,个别党员干部顶风违纪违法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干部队伍总体清正,但在勤廉有为上还需持续加力、久久为功。主要表现为“四不现象”:一些干部不收敛、不知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的现象还有发生。一些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有的奉行“好人主义”,怕得罪人,组织原则性不强;有的当“太平官”,为了不出错,宁愿不干事;有的“庸懒散慢拖”,工作避重就轻、能推则推。四是社会风气向上向好,但在崇清尚廉上还需持续加力、久久为功。办事找关系、讲交情的现象仍然存在,影响了群众对公平公正的获得感。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仍然多发,今年以来查处的腐败案件农村党员干部占66.9%。
二、主动作为谋新篇,认真履行保障清廉乐清建设的职责使命
建设清廉乐清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贯彻省委建设清廉浙江和温州市委建设清廉温州部署的实际行动,是“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推动乐清在高质量发展上走前列、作示范的重要保障。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清廉乐清”建设的意见》《中共乐清市纪委关于推进三大护航工程为建设清廉乐清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的实施意见》,增强站岗护航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精准履职、主动作为,为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建成清廉乐清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概括起来,要做到“六个聚焦”:
(一)聚焦政治站位,以全局的高度护航清廉乐清建设。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要切实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位的要求来落实,从政治上、全局上来理解把握清廉乐清建设,切实强化政治监督。
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两个维护”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和灵魂,是纪检监察干部“四个意识”的集中体现。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在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做表率,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做表率,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做表率。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贯穿于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政治巡察、问责追责全过程和各环节,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
坚决维护政令畅通。加强对中央和省委、温州市委、乐清市委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特别是“三大攻坚战”、“最多跑一次”改革、扩大对外开放、优化营商环境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选择性落实、象征性执行,甚至“逆向行驶”、另行一套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着力优化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不严肃、不认真、不经常等问题。开展规范政商交往大调研、大讨论,探索制订政商交往负面清单,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把清廉乐清建设作为“必答题”,扛起主责、当好主角,定期听取清廉乐清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每年年底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落实清廉乐清建设工作任务情况。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当好“施工队长”,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不搞责任下放,不当甩手掌柜。用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信息化系统,拧紧管党治党的责任链条。督促全市纪检监察组织把协助职责摆进去、把监督责任摆进去,为党委(党组)主体作用的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
(二)聚焦战略定力,以稳进的节奏推进清廉乐清建设。建设清廉乐清是一场“持久战”,不是“运动战”,不能指望“一下子”“一阵子”解决所有问题。要把稳中求进基本方针贯彻到清廉乐清建设全过程,既要稳扎稳打、步步为营,又要锚定目标、持续递进,协助党委稳步推进、如期建成清廉乐清。
紧盯目标不动摇。对标省委2022年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实现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犯罪案件增量、领导干部腐败犯罪案件数量、行贿案件数量“三个明显下降”,2035年全面建成清廉浙江的“两步走”总战略,按照清廉乐清建设的总体部署,研究制定可量化、可检查、可考核的阶段性目标,厘清每个节点必须完成的任务,规划好每个阶段目标的实现路径,化压力为动力,倒排时间节点,狠抓工作落实。
持之以恒不懈怠。保持战略定力,一以贯之抓好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一以贯之抓好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时提出的管党治党重要思想的贯彻落实,一以贯之抓好清廉浙江、清廉温州、清廉乐清建设各项部署的贯彻落实。坚持积小胜为大胜,一锤接着一锤敲、一棒接着一棒跑,由“量变”引发“质变”,推动乐清政治生态全面向好、深度向好,在各个领域形成规则明、关系清、行为廉、风气正、结果可预期的发展态势。
聚焦主业不偏移。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好协助和监督的主力军作用,在协助党委推进清廉乐清建设中,要以党章和宪法为根本遵循,持续深化“三转”,牢牢把握“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不缺位、不越位,避免陷入“监督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怪圈。突出工作重点,做到使命再聚焦、职责再聚焦、任务再聚焦,坚决杜绝“胡子眉毛一把抓”的现象。
上下联动不脱节。建设清廉乐清贯通县乡村三级,要坚持三级一体推进、同向发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形成各行各业共建共创、齐抓共促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定期通报、追责问责等机制,督促各地各部门各负其责、统筹推进清廉乐清建设各项任务,实现清廉乐清建设全域化、全覆盖。
(三)聚焦标本兼治,以系统的思维深化清廉乐清建设。标本兼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宝贵经验,也是建设清廉乐清的重要路径。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系统思维,在清廉乐清建设过程中做到治标、治本同步推进、形成合力。
坚定不移正风反腐。坚持不懈“打虎”“拍蝇”“猎狐”,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立场不改,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决心不变,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力度不减。精准有力惩治腐败,紧盯审批监管、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聚焦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以及利用“一家两制”与民争利等腐败问题,严肃查办一批有影响力、说服力的案件,进一步减少存量、遏制增量。探索构建审查调查和安全工作一体推进新机制,层层压实、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深化“铁腕纠四风、重拳治怠政”作风建设活动,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抓典型、抓现行,对不收敛、不收手的要“当头棒喝”,对新动向新变种问题要“露头就打”,让心存侥幸者不敢越雷池半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使不敢的氛围更加浓厚、知止的观念更加牢固。
不断深化源头治理。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督促各地各部门规范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公共资产管理,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健全完善公职人员防止利益冲突等制度,让权力集中、资源富集的重点单位、领导干部习惯被监督、受约束。做深做细巡察和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深入研判案件暴露的行业性、系统性、领域性问题,督促问题易发、案件多发的地方、行业和单位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纸老虎”“橡皮筋”。
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着力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督促落实党委(党组)书记约谈提醒、签字背书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干部在错误轨道上越滑越远。坚持实事求是,在 “四种形态”使用上不主观片面,不随意放大或缩小,属于哪种形态就按哪种形态处置。严格转化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既防止一谈了之、以谈代查,又防止适用不当、尺度不准。
(四)聚焦改革导向,以完善的体制保障清廉乐清建设。继续弘扬先行先试的精气神,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动制度优势向建设清廉乐清的治理效能转化。
着力健全监督体系。突出监督这个首要职责,依托“四个全覆盖”权力监督格局,建立监督检查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联席会议和信息交流机制,形成任务统筹布置、力量统筹调配、工作统筹推进的“一盘棋”监督机制。以深化机构改革为契机推动派驻机构改革,明确职能定位,优化机构布局,强化监察职能,发挥好派驻监督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优势。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基层站所巡察,形成多样化、全覆盖的基层巡察新格局。积极发挥乡镇(街道)、功能区监察组织作用,做到依法运行、规范运行、有效运行、高调运行,强化对基层公权力运行的监督。
着力做好纪法贯通。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既审查违纪问题,又调查违法犯罪问题,要厘清执纪与执法的职责边界,避免相互混淆和彼此代替。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对涉刑案件做到先处后移,防止出现“带着党籍蹲监狱”现象。同时,着重实现纪法贯通,在线索处置上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所有问题线索按照“四种形态”统一把握;在审查调查上坚持一个标准用到底,对既涉嫌违纪又涉嫌职务违法犯罪案件,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与刑事审判要求和标准相一致;在案件审理上坚持一套程序审到底,对违纪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全面审理,同步作出党纪政务处分,避免党纪政务处分轻重程度不相匹配。
着力加强法法衔接。紧紧围绕运用监察法规定的“12+3”措施,细化各项调查措施的审批程序、工作流程,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进一步完善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机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机制和司法阶段沟通协商机制,让法法衔接制度化、常态化、可操作化。
(五)聚焦基层治理,以坚实的基础支撑清廉乐清建设。建设清廉乐清,最坚实的支撑在基层,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在基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打通清廉乐清建设“最后一公里”,着力增强基层群众的获得感。
抓好基层信访举报。按照“去存量、控增量、提质量”要求,厘清职责边界,聚焦主责主业,集中力量把检举控告受理好,办理好、反馈好。健全考核、通报、问责三大机制,落实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着力解决基层涉纪信访居高不下问题,促进基层稳定。对信访反馈多、经济体量大、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村居,要开展蹲点式实地调研督办;对因履职不力或执纪执法“宽松软”问题,造成群众重复越级信访的,要严肃问责追责。
抓实基层“微腐败”治理。深入开展“向微腐败开刀,让老百姓微笑”专项整治,紧盯基层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围绕8类重点整治“微腐败”问题,打击一批、查处一批、通报一批,坚决消除群众“心头痛”。加强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截留款物、贪污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加大涉黑涉恶腐败案件查处力度,深挖彻查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深化清廉基层建设。坚持把清廉基层建设作为清廉乐清建设的亮点来培育,发挥示范作用,形成规模效应,不断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推进“清廉村居”培育计划,按照“村务公开及时、三资管理规范、干部廉洁自律、群众反映良好”的要求,培育一批示范点。督促推进“清廉站所”培育计划,按照“执法公正、服务高效、干部廉洁、群众满意”的要求,打造一批新标杆。督促推进“清廉医院”“清廉学校”“清廉企业”培育计划,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示范单位。
(六)聚焦文化引领,以清正的风气助推清廉乐清建设。坚持以文促廉,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清廉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丰富群众性清廉文化宣教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导向。
抓好纪律教育。强化党性和法纪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的必修课,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守廉洁自律规定,增强法纪意识。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接受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工作,坚持常敲“警示钟”,让身边的真实案例成为“最好的教科书”。
管好“微单元”。运用优秀地域文化资源,深挖王十朋等历史名人家风家训内涵,培育提升一批独具特色的家规家训馆。举办“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等活动,倡导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督促党员干部管好家庭“微单元”。
持续发好声。加强协作、扩大声势,持续发出清廉乐清的“好声音”,不断传播清正廉洁的“正能量”,共同唱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旋律”。挖掘乐清本土清廉基因,丰富宣传载体,让群众在参与、欣赏中增强清廉文化的价值认同。加强廉政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培育一批清廉文化示范点和景观项目。健全宣传机制,用好清廉乐清全媒体平台,强化与新闻媒体的联动,充分宣传展示清廉乐清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营造崇清尚廉的浓厚氛围。
三、锻钢铸魂大练兵,坚决打造保障清廉乐清建设的铁军队伍
认真贯彻落实“锻钢铸魂大练兵”行动要求,持续深化“树新形象、做好榜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队伍建设“四查四严”专项行动,努力打造一支“打铁必须自身硬、全面过硬、始终过硬”的执纪执法铁军,在助推清廉乐清建设的生动实践中交出优异答卷。
(一)锤炼忠诚品格,做到政治过硬。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首要政治本色、首要政治品质,忠诚核心、拥护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强化理论武装,用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一夜学”、学习小组等载体,深读原著、深学原文、深悟原理,努力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八八战略”,使之成为政治上的“主心骨”、思想上的“定盘星”、行动上的“指南针”。强化政治历练,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不懈加强党性教育、政德修养、政治训练,始终在政治上站得稳、靠得住、信得过。强化政治自觉,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正确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八八战略”指导实践,不断提高理论思维、战略谋划、精准落实水平。
(二)锤炼担当精神,做到责任过硬。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原则、敢于亮剑,忠实履行党章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要做见微知著的好手,始终保持锱铢必较的劲头,随身携带望远镜、放大镜、显微镜这“三面镜子”,拉长耳朵,瞪大眼睛,遇到问题刨根究底,发现线索狠抓不放。要做无私无畏的强手,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每项工作都要做到“严紧硬”,在党纪国法、是非对错面前,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斗争,不怕得罪人、伤情面。要做争创一流的能手,坚持实干导向、强化精准思维,尽职尽责、精心工作,确保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把每一项工作都干成亮点、样板。
(三)锤炼专业能力,做到本领过硬。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政治过硬,还要本领高强。要精于执纪执法,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提高干部精准适用纪律和法律这“两把尺子”的能力。按照全覆盖的要求,推行挂职学习、跟班锻炼、参与专项行动等做法,大力培养一批“全科大夫”和岗位“多面手”。加快推进“智慧纪检监察”建设,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为纪检监察工作插上科技翅膀。要严格选人用人,加强沟通协调,规范提名考察,严格准入预审,坚持人岗相适,把合适的干部放到合适的岗位上。要注重关心关爱,完善委机关、派驻(出)机构和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分类管理机制,体现压力和激励导向;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统一,对纪检监察干部遇到重大困难等情况的,及时帮助解决,关心干部的身心健康,进一步增强干部的归属感和队伍的向心力。
(四)锤炼标杆意识,做到素质过硬。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落实“四查四严”要求,对自身建设进行一次大检验、大整改、大推进。要把责任履行到位,严格执行“五张清单一张网”制度,全覆盖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紧抓队伍、管干部的主体责任,促进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发挥好“头雁效应”。要把制度执行到位,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线索处置、案件调查、留置措施、涉案款物管理等方面重要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后按程序报批。严格执行“六条禁令”和“十项负面清单”,严格落实过问干预纪检监察工作记录报告制度,强化制度刚性约束。要把监督落实到位,分层分级开展谈心谈话、全员家访,加大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核查力度,健全干部廉政档案,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