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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饭局,坚决不能赴——乐清经济开发区一工作人员违规吃喝受纪律处分

时间:2018-02-07    来源:市纪委    浏览次数:

逢年过节,饭局是所有人绕不开的话题。但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有些饭局坚决不能赴。

日前,乐清市纪委通报了一起违规接受宴请吃喝的调查处理结果:乐清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蒋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了廉洁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六条之规定,给予蒋博党内警告处分。

办案人员介绍,支某某等人承包乐清经济开发区乐海围垦(西片)道路网建设工程后,蒋博作为现场管理人员,负责该工程的现场检查、监管等工作。去年6月10日晚,支某某为了在项目建设中得到蒋博关照,宴请蒋博;餐后,支某某还邀请蒋博和其他陪同人员去有偿陪侍场所娱乐,两项费用全由支某某支付。

“蒋博作为乐清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娱乐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市纪委工作人员介绍,公职人员不能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相关制度规定得非常明确,这是一条不能触碰的纪律红线。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下,仍然有少数党员管不住嘴,置党规党纪于不顾,必然难逃纪律的处分。

此外,工作人员表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这些饭局,坚决不能参与,违纪违规必受严惩。

尤其春节将至,市纪委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贯彻落实到每一名党员,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各级党员干部要积极做好自查自纠,严守节日期间各项规定,坚持严格自律,守住清正廉洁底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从严从快查处违纪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