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2-13 来源:乐清市 浏览次数: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
奋力开创新时代乐清全面从严治党新篇章
——在中国共产党乐清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13日
章明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乐清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温州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乐清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回顾总结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任务。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市委高度重视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以上率下,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政治生态不断优化。全市纪检监察组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深化改革,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紧盯“关键少数”,有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积极协助市委严格落实定期报告、同级抄告、签字背书和廉政约谈等规定,牵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牛鼻子”。召开专题汇报会,面对面听取25个乡镇(街道)和5个市直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发出评议意见31份,整改意见84份。市党政领导带队对全市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2017年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年终考核,对分管或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谈话提醒全覆盖,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创新研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信息化系统,实现“两个责任”落实“全程留痕、实时监控”,得到温州市纪委宋志恒书记的批示肯定和《浙江日报》《温州日报》等省市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
(二)强化政治监督,全力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保障政令畅通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行不力等问题。聚焦“大拆大整”、乐商回归、扶贫攻坚、“最多跑一次”改革、平安护航“十九大”、丧葬礼俗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题督查,全力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先后对柳市镇里隆村违法建筑处置不力、今日聚焦曝光经济开发区泥浆直排入海、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城东街道热镀锌“四无工场”违法建筑处置不到位等51起典型问题进行责任追究,190名党员干部受到问责处理,其中乡科级干部55名,党纪处分23人。
(三)做好“融合”文章,圆满完成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坚定、审慎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完成市监察委员会组建。推动人员、机构、业务、感情深度融合,保障工作不停顿、程序不混乱、队伍不涣散,相关做法得到省纪委、省监委领导批示肯定。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提升,完善监察业务运行协作配合机制,为履行监察职能夯实基础。将派驻纪检组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探索监察职能有效拓展延伸,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四)抓实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驰而不息推进正风肃纪,开展全市性检查135次,处理人员11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6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2批42起,有力震慑不正之风。牵头制定乐清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津补贴和劳务费正面清单,开展专项检查,清退违规发放资金120万余元,处理16名相关责任人。开展“强责任敢担当、治顽疾优环境”作风建设五大行动,设立32个企业发展和招商引资(乐商回归)效能监测点,加强对涉企部门、党员干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八条禁令”情况的社会监督,查处破坏营商环境案例12起,问责20人。深化“万人双评议”活动,进一步细化、调整评议规则,评选出2017年度“群众满意单位”18个、“群众不满意单位”15个。助推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清零扫尾专项行动,对93个重点项目“每月督导到点,每两月协调到面”,切实整治不担责、不作为、慢作为等作风问题,经验做法得到温州市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五)保持高压震慑,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共立案321件,党纪政务处分350人次,其中乡科级领导干部11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启动我市首例监察留置案件,严肃查处了市水利局原党组成员、市城市防洪中运河整治工程指挥部原常务副指挥张某某严重违纪涉嫌违法案件。加大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处理违纪农村党员干部187名,通报曝光4批12起典型案例。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全面推行涉纪信访“阳光反馈公开质询评议”机制,天成街道巉头村、湖雾镇金沙村等19起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得到有效化解,做法得到温州市纪委宋志恒书记高度肯定。制定《乐清市纪委、市监委信访问题线索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和改进审查调查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执纪审理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强化申诉复查工作,保障申诉人权利。强化追逃追赃工作,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建立密切协作配合机制,形成追逃防逃合力。
(六)注重抓早抓小,持续筑牢廉洁从政防线堤坝。建立健全谈话、函询、诫勉等机制,推动“红脸出汗”常态化。深化“拉袖子”谈心工程,对531名乡科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谈心提醒2340余人次,信访函询13人,为一些受到不实举报、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建立全市干部廉政档案,建档1162份。制作拍摄专题片《除疴治弊,激浊扬清—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编印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镜鉴》,组织全市13批次850余人到教育基地和农村干部犯罪预防基地参观,以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挖掘提炼乐清本土廉政文化特色,启动王十朋家规家训专题片拍摄、《乐清家训》书籍编撰、《乐清党风廉政》画册编印和市廉政文化主题公园建设,精心打造“清廉乐清”宣教品牌。
(七)用好巡察“利剑”,着力解决基层突出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和上级巡视巡察工作精神,推进巡察工作常态化,协助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完成机构设置。突出政治巡察,对15个市直单位、4个乡镇(街道)、46个基层站所、92个村和96个重点项目开展巡察工作,对7个已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累计1878个,党纪政务处分37人。护航保障全市村和社区组织换届工作,对33个换届选举情况复杂村开展专项巡察督导,快查快办反映拉票贿选的信访件24件,转立案9人,严肃查处了雁荡镇朴头村、仙溪镇小坑村党支部换届贿选等一批案件,为换届营造良好环境。
(八)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纪检监察队伍形象。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思行“八个一”系列活动,继续深化“树新形象、做好榜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新推出队伍管理“543”模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度、满意度和成熟度。坚持“周一夜学”,丰富教育培训的内容和载体,实现年度全员轮训。严格干部日常监管,对照温州市“六条禁令”和“十项负面清单”内容要求签订责任书。推行谈心交心分层分级制度,开展全员家访,全方位了解干部思想、家庭、生活状况。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信息管理库和廉政档案,推进干部监督管理动态化、精细化,坚决防止“灯下黑”。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工作中还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个别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不强,抓早抓小落实不到位;“四风”问题更趋隐蔽,反弹回潮的风险依然存在;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四种形态”的认识和运用还不到位,一些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依然多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涉纪“三访”问题比较突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也是乐清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经济社会发展率先步入现代化的历史交汇期。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要把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上级纪委和乐清市委的重要部署上来,为乐清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继续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提供坚强保障。
(一)必须强化“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领导,首要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关键是要自觉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纪委是政治机关,必须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始终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摆在第一位,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确保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必须强化理论武装,始终保持纪检监察工作的正确方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灵魂,是新时代治国理政的行动指南。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更加自觉地用最新理论成果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必须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抓好学习贯彻,认真思考具体的贯彻落实思路、路径、办法和举措,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到学思践悟、学以致用。
(三)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排除思想干扰,对照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提出的全面建成“清廉乐清”目标,聚焦政治监督、聚焦惩治腐败、聚焦正风肃纪、聚焦深化改革、聚焦队伍建设,久久为功、精准发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四)必须践行“四种形态”,自觉担当起政治生态的“护林员”职责。党的十九大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写入党章,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实践、理论和制度创新成果。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在早发现上深化、在分类处置上深化、在谈话函询上深化,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做到不偏不倚、精准恰当,使“四种形态”的运用过程与党组织的严管厚爱有机结合起来,有效肩负起政治生态的“护林员”职责。
三、2018年工作任务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温州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稳中求进,以新时代“清廉乐清”建设为总抓手,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推动“三个转换”、打好“五大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把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坚决消除对党不忠诚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加大整治“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防止“山头文化”和宗派主义危害党的团结,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认真落实党中央“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坚决查处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以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促进乐清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
推进新时代“清廉乐清”建设。按照省委关于“清廉浙江”建设的部署,对照《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清廉温州”建设的实施意见》目标任务要求,协助市委出台全面推进新时代“清廉乐清”建设实施意见。坚持党委主导、全社会参与,坚持标本兼治、统筹推进,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根本,以党政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为关键,用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推动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全面向好、深度向好,为乐清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全面深化体制改革,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委负主责、纪委负专责、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加强监察机关内部职责衔接,完善执纪监督、线索处置、案件调查协作配合机制。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审计等单位的协作配合,进一步规范违纪违法案件移交、查办、监督程序,着力构建高效协同办案机制。规范行使市监委监察权,按规定赋予乡镇(街道)纪检机构相应的监察职责,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拓展延伸。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发挥先行先试的优势,延伸拓展监察领域,努力打造乐清样板,提供乐清经验。
深化政治巡察。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按照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部署,建立健全巡察机构,协助市委制定实施巡察工作规划,确保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深化政治巡察,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着力查找在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特别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上的偏差,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形成震慑。紧盯民生热点难点,围绕扶贫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微腐败”“小官大贪”问题等开展巡察,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让基层群众切身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立足完善具有乐清特色的巡察模式,探索开展重点部门单位系统内部巡察,加强对乡镇(街道)巡察工作的领导,形成巡察工作开展、成果运用、队伍建设上下联动的一体化工作格局,构建纵横交错、全面覆盖的监督网络。
加强派驻监督。把派驻监督工作和队伍建设纳入全局工作通盘考虑、一体部署。重视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队伍建设,增强派驻机构的凝聚力和归属感。加强对问题线索分析研判、谈话、调查等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真正做到对派驻机构既“派”又“统”。派驻机构要聚焦职责定位,加强对驻在单位领导干部的监督。总结完善片区协作、双向考核、交叉检查等机制,促进派驻机构之间的力量整合以及与委机关的融合交流,全面发挥派驻监督作用。
(三)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深做实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作风建设,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来抓,继续紧盯重要节点,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变异。在防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弹回潮的同时,密切关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突出问题坚决问责,督促各级领导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
大力整治影响发展的突出作风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市开展“铁腕纠四风、重拳治怠政”作风建设活动,切实转变干部队伍作风,有效提升服务效能。继续深入推进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清零扫尾工作,不遗余力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全市效能监测点作用,不断延伸营商环境监督的触角和范围,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进行系统排查、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定期通报曝光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和问题。进一步突出“万人双评议”工作的针对性和导向性,优化评议的方法和规则,突出直接关系企业和群众利益重点单位关键岗位的行风评议工作,促进干部作风建设,最大限度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四)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更有效地遏制增量、更有力地消减存量。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互相交织的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产支出等方面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以及利用“一家两制”与民争利等腐败问题,持续释放重拳反腐信号。把安全文明作为铁的纪律,坚持依纪依规依法开展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进一步做好信访举报、案件审理、申诉复查等工作,形成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机制。
深化追逃防逃工作。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制度建设,整合组织、审计、执法和司法等部门力量,发挥各单位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外逃人员的追逃力度,做到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筑牢防逃堤坝,加强动态信息收集,严格执行出入境证件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打好政治战、法律战、舆论战和信息战,让已经潜逃的无处藏身,让企图外逃的丢掉幻想,形成不敢逃、不能逃、不想逃的局面。
(五)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升党内监督协同推进的整体合力
持续发声抓好纪律教育。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专题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修课。提高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充分运用案件资源,加强“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等工作,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警示、以案明纪、以案促改。把纪律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的宣传教育作用,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格局,讲好正风反腐的乐清故事。
不偏不倚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强化纪律执行,一把尺子量到底,没有例外,没有特殊。坚持抓早抓小,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发现苗头就及时纠正,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本人作出说明,所在党委(党组)书记签字。准确把握“四种形态”适用情形,严格转化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既要防止一谈了之、谈而不核、以谈代查,又要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现象。加强抽查核实,防止敷衍塞责、隐瞒事实、欺骗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
(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整治力度。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严肃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对履职不到位、不抓不管、消极应付的,严肃追究责任。
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监督,坚决纠正贯彻落实不坚决、工作不扎实等现象,为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全市纪检监察组织要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建立管理台账,对未办结或办理不到位的,重新进行处置。要深入一线,紧盯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现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严惩不贷;对扶贫开发工作中失职失责的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严肃问责。
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党(工)委对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按照“抓当年、想明年、谋五年”的要求,分批次、有步骤地实施“清廉村居”“清廉站所 ”“清廉企业”等试点培育计划,以点带面,示范引领,逐步形成规模效应,不断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七)加大压力传导力度,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以清单化管理突出履责重点。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信息化系统清单式管理,使责任落实更有针对性,更具导向性。认真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督促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巩固发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把管党治党的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到每个基层党组织。
以动态化管理深化履责过程。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深化责任落实全程动态化管理工作,实现全部覆盖、动态管理、常态提醒、倒查有据。完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日常随机抽查、半年专项检查、年底考核督查”制度,防止责任落实出现形式化、表面化和被动化及年终一次性算总账的局面。
以刚性化管理倒逼责任落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责任追究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紧盯“关键少数”,敢于动真碰硬,用好问责利器。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既追究主体责任,也追究监督责任。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责工作不力、该问责而不问责的,都要严肃追责。
四、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全力打造新时代乐清纪检监察铁军
站在新时代的起点上,我们不仅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按照“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标准要求,培育新素质,塑造新形象,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强化信念教育,确保忠诚坚定。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深化“树新形象、做好榜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市纪委常委会要发挥表率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新党章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抓好机关党支部和巡察组、审查组临时党支部建设,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让纪检监察干部在日常政治生活中经受锤炼、增强定力。
强化能力建设,确保担当尽责。要主动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强化自身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执纪监督业务水平,积极开展上挂下派锻炼活动,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成为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合理。要发扬认真精神,严格按照制度、程序和规矩办事,严细深实,精准发力,力求办结的每一项工作零失误、零差错,经得起历史、实践和法律的检验。领导干部要主动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坚持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并重。要自觉树立履职的责任意识,在履职工作中体现出纪检监察干部的强大战斗力和特有精气神。
强化严管厚爱,确保谦虚文明。要严格落实温州市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和“十项负面清单”,切实发挥严于律己的表率作用。准确把握上级要求,不折不扣,一抓到底;全面落实党委部署,行动迅速,执行到位;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加大对反腐倡廉新情况新问题的对策研究,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讲究工作方式方法,既要抓反面典型形成震慑,又要搞正面引导推动工作;既要敢于发声、态度鲜明,又不能口大气粗、居高临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外宣传,树立良好形象。
强化遵纪守法,确保清正廉洁。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选优配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打造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拒腐蚀的工作机关。及时更新廉政档案,用好谈心提醒等措施,不断校正干部的成长方向。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自我监督,健全内控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对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执纪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新的征程已经开启,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乐清篇章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