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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科

时间:2016-04-21    来源:市纪委    浏览次数:

监督实施全市医疗行业管理的相关政策、标准、规范,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和献血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全市医疗服务及其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拟订全市医疗机构医疗业务的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承担医疗卫生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负责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和管理工作。承担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指导医疗纠纷的调处工作。承担医疗队(包括援助性医疗队)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承担征兵、招生等健康体检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来乐的中央、省领导及重要外宾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在乐召开的各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