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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启用全省首个“农村干部犯罪预防基地”——筑牢“村官”拒腐防变防线

时间:2015-02-09    来源:清廉乐清    浏览次数:

“原来,村集体土地村委会也不能随便转卖的啊。”日前,在市纪委联同市检察院合办的“农村干部犯罪预防基地”,一大批农村干部参观有关“村官”卖地被判刑的真实案例后,发出了这样的感言。

乐清地处浙南沿海,“六山两水两分田”,土地资源极其珍贵,村干部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现象却很突出。近年来,针对这种现象,市纪委和市检察院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不断拓展预防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1月6日,乐清法院开庭审理汤某、林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汤某为乐清北白象镇赵家硐村书记、林某为村主任助理。2011年4月至2013年11月,赵家硐村委会未经国家土地部门批准,擅自将村里的190平方米集体土地以80万的价格转让给村民汤某某。经法院审理,汤某、林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两年执行,并处罚金4万元。

“村干部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是乐清市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件频发的一个关键原因。”近年来,类似赵家硐村委会这样未经国家土地部门批准,擅自将村集体土地私自转让的案件呈高发态势。据统计,从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乐清市检察院共审查起诉涉嫌犯罪村干部86人,其中审查起诉的村官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就达22件64人,占了嫌疑犯罪人数的76%。

针对农村干部较易涉嫌涉农、涉土等犯罪,去年10月底,历经四个月建设,浙江省首个“农村干部犯罪预防基地”正式启用。预防基地坐落在乐清检察院柳市检察室四楼,占地面积130平方米,分为展示厅、报告厅两大部分。展览厅内,35幅展板上,均是近年来乐清本地的案件实例,以案释法、以案析理,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展示厅内还循环播放庭审现场录像。

自基地启用以来,市纪委联合市检察院分批组织村双委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促进其认真、依法履职。截至目前,共组织8个批次350余名主要农村干部轮流开展警示教育,今年将面向更多农村干部展开警示教育。同时,还组织了村双委干部家属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提高家庭成员在反腐倡廉中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