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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环境监察大队

时间:2014-03-24    来源:捷点科技(瓯海)    浏览次数:

受市环保局委托,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对辖区内各排污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监督全市企业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费的征收工作,对各片区环境监察中队排污费征收进行稽查;归口管理全市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现场监督检查,负责本市跨市域、跨片区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和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环境污染专项检查工作,直接查处上级交办、稽查中发现(或通过在线监控系统)的环境违法案件;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各片区环境监察中队的监察工作,组织全市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对全市环境监察工作的考核;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负责建设项目建筑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除柳市辖区外);负责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监管工作;负责“12369”环保投诉热线日常工作,对紧急投诉件,及时汇报,按指令由应急值班小组处理或通知有关片区所即时处理;负责本局信访投诉案件的受理、转办、交办、催办、督办、移送、稽查、归档等工作;负责环境信访工作的业务培训和目标责任考核;负责全市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工作;承办环保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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