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乡镇纪委换届中,始终按照“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突出纪检监察干部配备这一重点,提前谋划,严格把关,全程督导,切实加强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选好配强了镇(街道)纪(工)委班子。据统计,调整后全市9个镇和8个街道的17名纪(工)委书记,最大年龄48岁,最小年龄33岁,平均38岁,比上届下降了3岁;文化程度均在大专以上,本科学历达88.2%。各镇纪委班子基本都配有熟悉党务、经济、财会、政法等工作的干部,专业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一、提前谋划,积极沟通,提高确定纪(工)委书记人选的发言权。针对以往乡镇纪委书记提名人选往往由组织部门确定、纪检机关参与不多的情况,在此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乡镇纪委换届中,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温州市纪委一系列文件精神,精心组织,主动参与,着力选准用好镇(街道)纪(工)委这一领头人。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邹跃新同志亲自牵头,分别到柳市、虹桥、北白象等乡镇就纪委换届进行专题调研,认真听取乡镇党委和纪委的意见建议,全面掌握基层情况。市纪委分管领导和干部室同志也深入基层调研,并开展乡镇纪委书记谈心谈话活动,掌握乡镇纪委书记的思想动态、工作状况和个人要求,体现市纪委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关心和重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乡镇纪委换届具体方案,提出了乡镇(街道)纪委书记调整的“五条原则”,如区划调整后镇纪委书记应为专职、乡镇纪委书记任职时间不宜超过两届、对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不力或不适应的调整出纪委书记岗位等。确保了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的高标准、严要求配备。
二、明确职数,严格把关,强化镇(街道)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配备。坚持把加强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配备作为镇(街道)纪(工)委换届调整的重要任务来抓,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委组织部,专门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通知》,特别对镇(街道)纪(工)委人员配备方面进行了强化。明确规定:柳市、北白象等人口较多的4个镇,纪委由7名委员组成,柳市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数不少于7人,其余3个镇专职干部数不少于5人;淡溪、清江等5个镇,纪委由5名委员组成,专职干部数不少于4人;乐成、翁垟等8个街道,纪工委由5名委员组成,乐成、翁垟街道专职干部数不少于4人,其他街道专职干部数不少于3人。同时,明确镇(街道)纪(工)委委员的任职条件,如要具备一定的纪检监察工作业务知识或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等。目前,各镇已严格按照规定配齐配强纪委班子,换届后各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总数均不少于该镇所辖范围内区划调整前的总数。
三、及时报备,掌握动态,加强对换届后纪检监察干部的后续管理。一方面,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岗位变动报备制度。各市直部门纪委(纪检组)、各镇(街道)纪(工)委出现新进或离岗人员时,均需在岗位变动后一周之内将个人信息以报备表的形式报送至市纪委备案。报备内容包括干部基本情况、工作简历、历年考核结果、奖惩情况、重要培训记录、主要家庭关系、任职或离岗理由等,确保市纪委及时掌握干部信息。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信息库。按照“全员化、精确化、动态化”管理的要求,及时将各市直部门、各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报备的信息录入到电子信息库,为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建立专门档案,实现纪检监察干部信息的科学管理。目前,全市已有180名纪检监察干部(含镇、街道97人)的信息纳入信息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