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的通知》(浙纪发〔2010〕32号)和《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浙纪发〔2011〕1号)文件精神,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优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把推进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作为今年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指导力度,督促乡镇纪委正确履职。在市级层面,建立市纪委领导班子分片包干制度,每位领导负责一个片区深入开展指导、督查,做好上情下达、信息收集、组织协调等方面的工作,形成了纪委书记全面抓、委局班子成员分别抓、业务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在乡镇层面,要求各乡镇成立村级配套组织选举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宣传、业务、政审等若干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负责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督导检查。
二、周密部署,及时推进。把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列入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总体内容进行考量,同步部署,同期进行,做到“三个到位”。一是引导到位。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作了《乐清市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手册》,分发到各乡镇,并要求乡镇根据手册要求,指导各村做好选举准备工作,着重是讲清候选人推荐的原则性规定和资格审查的新标准,教育引导党员和群众依法依规参选。采取“人员分层次、内容有侧重”的培训方式,对乡镇、村两委干部进行分类指导和分层培训,确保口径统一、步骤一致。二是细化到位。结合虹桥、黄华两个试点乡镇的好经验好做法,对省纪委出台的《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细化。如大力推广村务监督委员会与农村经济合作社交叉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与农村经济合作社监委会成员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做法,合理整合资源,避免职能重复。三是程序到位。要求各乡镇设计程序流程图,人手一份,参照执行。通过实行村民代表会议及差额选举的办法,力争在第一次村民代表会议上完成选举。将村支部纪检委员或者党员确定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通过法定程序将村支部纪检委员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三、严肃纪律,净化环境。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一项关键举措,以铁的纪律保证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宣传教育工作,着重宣传《关于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的通知》中提出的“十大禁令”,旗帜鲜明地告诉党员群众什么样的竞争行为是合法合纪的、什么样的竞争行为是违法违纪的,提高党员干部群众知晓率。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全面推行竞职承诺制度,要求候选人(自荐人)对遵守换届选举纪律、依法公平参选、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选举现场回避等作出承诺;全面落实选前谈话制度,要求各乡镇在选举前对各个村所有候选人(自荐人)进行选前谈话,当面宣传纪律要求,督促他们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实施换届选举观察员制度,邀请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退休干部等有较高威望的人担任观察员,全程监督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三是强化信访处置。成立了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信访处置组,定期召开处置组部门联席会议,互相通报信息,统一对外口径,加强联合处置力度。截止3月11日,共受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信访件46件。严厉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例如,虹桥镇一农村党员周某某宴请部分村民代表、老协负责人被查处,取消其候选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