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刚从学校毕业进入工作岗位的年轻人,父母往往再三叮嘱:“你到单位后要和同事处好关系啊”,而不是“你要好好工作啊”。似乎孩子的前途和未来,完全倚仗会不会处理各种关系。这样的话,成熟一点的中国人一听就懂,愣头青们碰过几次壁后自然而言也会懂。实际情况可能也是我们花在处理各种关系上的智慧和精力远远超出我们对工作的付出。
关系如此重要,所以自古以来也就不乏各种研究关系的学问。不仅老百姓希望做到“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达官贵人们甚至皇帝佬儿恐怕也会研究这个问题。我没有就这个问题进行专门的研究,但凭我的臆测,我国古代的掌权者中很多人都是深谙此道的高手,对于各种关系的理解和利用也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从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曹操的“宁可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明朝皇帝一怒之下创造了将方孝孺诛“十族”的吉尼斯世界纪录等来看,君王们主要还是站在利己的角度处理关系的,最富成效的手段恐怕还是“杀”,那种生杀予夺的自由与爽快显示了皇权的高高在上。君王身边的人也不傻,所以凭借裙带青云直上者不乏其人,宦官外戚们也在不断地上演弄权的好戏。对于如何处理好各种关系,我们共产党人也是很看重的。毛主席老人家宝书四卷首篇即开宗明义这么讲:“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弄不清关系,你就是盲人骑瞎马。所以,我们党对统战工作一直非常看重,并把它看作是革命制胜的三大法宝之一。
惭愧的是,我这个人在这方面比较愚笨,一直都没有开窍,好几次组织上考察我时,似乎都有人提出“该同志还不怎么成熟”的意见。所以,我在处理各种关系方面,绝不是什么成功人士,只是我在实际工作中碰了壁吃了苦头才算悟出一点体会。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大多时候是要得罪人的,特别是查案工作。我的观点是搞纪检监察工作千万不要怕得罪人,如果我们不得罪腐败分子,我们就会得罪人民群众。得罪一个人是得罪,但得罪所有的人也就无所谓得罪了,因为大家都信服你了,就会认同纪检监察工作的公信力。当然,我这样说不是要我们把自己孤立起来,以为其他工作都是我们工作的阻力。恰恰相反,我的意思是纪检监察工作很难,我们更要充分争取各方的关心和支持。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人越多,意味着我们开展工作的阻力越小。实际工作中尤其要处理好几个关系,这就是我的关系学:
其一要正确处理和同级党委的关系。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党委工作涉及到很多方面,纪检监察工作是其中的一个方面。所以,我们纪检监察机关要善于争取党委的支持,这是我们做好工作的重要方面。这方面工作做不好,即使我们做出了很大成绩,但如果各级党委对我们的关心支持不够,我们的工作仍然很难开展。我们要积极争取,充分借力,使统一领导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在这方面,我们的定位要准确,整个工作要自觉地置于党委领导之下,千方百计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特别是向党委主要领导多请示、多汇报,从而能使工作效果发挥到最佳。这是当前体制下的最高境界。
其二要正确处理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关系。自觉做到与党委、政府思想上同心,行动上同步,事业上同干,才能使纪检监察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大家知道在太阳系中,地球围绕太阳进行公转的同时还要进行自转,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开展工作我的理解就是公转与自转的关系。这个公转就是所谓服务,自转就是履行本身的职能,地球只公转不自转,或者只自转不公转,都难以存在,同样,纪检监察工作就失去生命力和战斗力。因此,我们不能一说服务就一股脑儿往一条道上跑,而是应该立足本职,以履行好自身职责来体现服务、推动发展。
其三要正确处理严肃执纪与保护干部的关系。说我们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人信,因为这些年我们在服务发展、关注民生等方面的工作有目共睹。 但说我们纪检监察机关保护干部信任的人还不是很多,大多数人都还以为我们就是查处人的。实际上,我们从来不以查处多少案件为考核标准,而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展经济有指标,GDP、财政收入、老百姓收入,数据指标就是政绩。纪检监察机关查案件,哪怕是查几千件,也不会因此就提拔你,所以我们执纪只有职责没有动力。但一些案件,群众反映那么强烈,你怎么能睁只眼、闭只眼?就好比看到老鼠在那里,猫儿不去捉,难道这个猫儿是养着杀肉吃的?所以,对纪检监察机关来说,严肃执纪特别是查处案件是我们的基本职责,这绝不是跟哪个人有什么过节;保护干部是我们的工作,这也绝不是虚话假话。我是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我们查办案件,查出了问题是成绩,为干部澄清是非也是成绩;惩治腐败是成绩,预防腐败也是成绩;扫清障碍是成绩,保驾护航也是成绩。比如最近我们查处了一起“黄牛”与公务人员相互勾结的案件,涉案人员达百十人,但我们充分给政策、给台阶、给时间,让他们自查自纠,真正处分的只有30多人,占涉案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一名同志自查自纠的比较彻底,我们还免除对他的处分。我们查处案件的经济效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其四要正确处理纪检监察机关与其他执纪执法机关的关系。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执纪执法机关一样,都是巩固我党执政基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修复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机器。纪检监察机关和公检法部门之间不存在谁大谁小的问题,只存在党章、宪法赋予了不同的职责、面对着不同的工作对象、承担着不同的工作使命的差别。当然,各个执纪执法机关领导的执政执纪能力、社会影响方面可能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别。根据党章规定,党中央要求各地建立反腐败协调小组,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牵头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这本是中央根据反腐败形势的需要提出的明确要求。但这个要求的贯彻落实在各地却大打折扣。纪委书记不再担任同级党委副书记,本来可以集中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但客观上讲规格下降了,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反腐败协调难度加大了。我的感觉是,现在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的好不好完全取决于纪委书记资历的深浅。特别是年轻的纪委书记,在与其他执纪执法机关打交道时,往往有点不好意思。总感觉大家的职级都一样,板凳桌子一样高,自己的资历又浅,不敢放开手脚来协调。但不管协调的难度有多大,工作我们还是要去做,这就要求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在协调时要有胆量、有智慧、有策略。黄克诚书记曾经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做到毛主席提出的“五不怕”精神:即不怕撤职、不怕开除党籍、不怕老婆离婚、不怕坐牢、不怕杀头。现在情况当然没有这么极端,但不去协调、怕协调或因为畏难情绪协调不好,都是不敢履职的表现,就会亵渎了纪检监察干部这个称谓。同时,要加大宣传的力度,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不是因为我们的地位高、权力大,而是党赋予我们的职责,不断营造有利于反腐败协调的舆论氛围。另外,对于公检法部门的难处我们也要主动关心。只要不涉及原则问题、不逾越工作的底线,我们能关心的要最大程度的给予关心、能支持的尽最大努力给予支持、能帮忙的给予最热心的帮忙,真正做到将心比心、互相理解、及时介入、绝不推诿。
说了这么一大通话,回过头来看看,称关系学不过是为了哗众取宠、吸人眼球,其实就是一些心得而已,望识者不要笑我。(作者:泰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