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保护局出台《行政处罚罚款额度自由裁量权定量标准(试行)》,并于4月1日起施行。试行标准对7种基本违法类型、36种常见行业,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裁决,并进行了量化、细化,每种行为划分4个阶次分别制定具体的处罚标准,便于规范操作。对于经常出现的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求处罚数额幅度相对固定,对难以固定的,则将违法情节分类细化。同时,该局还将全面做好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公示、公开工作,通过办公场所明示、部门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公开环保系统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并积极推进环境行政处罚电子办案和监察网络建设,通过网络构建电子办案程序,实现立案、调查报告、处罚告知、处罚决定、执行、结案等签批网络操作,实现法律适用、处罚自由裁量权运用、办案时限的电子监察,提高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