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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加强乡镇纪委建设 

时间:2009-04-28    来源:捷点科技(瓯海)    浏览次数:

      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认真做好以加强乡镇纪委为重点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乡镇纪委在履行职责,服务经济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不适应”上。一是工作力量上不适应。乡镇纪委书记普遍兼职过多,几乎没有足够的精力从事本职工作,部分乡镇纪检班子职数的配备还存在空缺,有的即使配齐了,但一般也是非专职纪检干部,同样没有充足的时间从事纪检工作。二是工作机制上不适应。突出表现是对村干部和基层站所的监督管理缺乏有效途径和办法,导致工作覆盖面不高,工作效果不理想。三是工作能力上不适应。乡镇纪检干部业务能力普遍较低,工作质量与制度化、法制化要求距离较大,从而制约了惩防体系在农村基层的构建。因此,我们必须以加强乡镇纪委建设为目标,不断推进农村基础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乡镇纪委建设,必须坚持正确方向。坚持正确的方向是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首先要进一步完善乡(镇)村两级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体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化,并纳入乡(镇)村干部政绩评定的重要内容,形成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局面,进一步增强乡(镇)村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和政治责任感。其次要规范乡镇纪委书记的职责,确保其主要精力用于抓纪检工作;要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配备专职纪检干部,并充分保证其从事本职工作的精力。

  加强乡镇纪委建设,必须抓住薄弱环节。乡镇纪检工作的薄弱环节是工作不规范、履职不到位、制度化规范化程度不高。尤其是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这一薄弱环节更加显现和突出。主要原因是纪检工作较强的业务性和政策性与乡镇纪检干部业务素质较低的矛盾。解决这一矛盾,从根本上看,需要系统、长期地抓乡镇纪检干部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从现实途径看,要从乡镇实际出发,从程序入手,实施规范化建设,即以明确具体、简便易行的程序确保法规制度的严格执行,特别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等纪检业务工作程序进行规范和明确,以程序规范促进制度规范。同时,要努力改善乡镇纪委履职条件,做到纪检组织有牌子、有专门办公场所、有配套硬件设施、有必要的工作经费,为乡镇纪检工作的规范化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乡镇纪委建设,必须注重资源整合。乡镇纪检工作需要完善工作机制,才能适应工作领域不断拓宽、工作任务不断加重的新形势。完善机制,要充分挖掘纪检工作资源,整合各方面。政策是最大的资源,要落实党章规定的“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的要求,在行政村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协助村党支部、村委会抓党风廉政建设,并及时向乡镇反馈有关信息;并可以探索在村民小组聘请党性强、信誉好、有公信力的党员担任廉政监督员或信息员,加强对村级组织及其党员、干部的廉政监督,进一步延伸乡镇纪委工作触角。同时,要善于组织协调,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站所管理制度,规范执法和收费行为,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乡镇纪委建设,必须着力探索创新。乡镇纪委工作面临特殊的环境,往往带来特殊的困难。如,在案件查办时,因乡镇地域小,纪检干部更容易受“亲缘”、“人情”等困扰,工作较难开展。对此,要积极探索乡镇案件检查工作机制,可以实行办案协作片制度,几个乡镇组成一个片,在上级纪委的牵头组织下,实现协作片内办案工作的统一协调、力量的统一配置、案源信息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乡镇纪委办案工作水平。

  加强乡镇纪委建设,必须把握工作定位。乡镇纪委建设要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工作。要以构建农村基层惩防体系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要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积极探索对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有效载体和办法;要加强农村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下大力气解决基层干部作风不实、简单粗暴、办事不公等突出问题;要加强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和农村土地承包、土地征用、村级组织选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侵害农民物质利益、民主权利的突出问题。(作者:金醒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