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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

时间:2008-04-16    来源:捷点科技(瓯海)    浏览次数:

      近日,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在全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文件要求各乡镇按照《通知》精神,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两级联创”工作(即创建乡镇级示范村和市级示范村)。到2008年底,各乡镇达到市级示范村标准的村不少于行政村总数的5%。整个创建活动将分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3月至4月)、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5月至10月)和考核总结阶段(2008年11月至12月)。
      在创建活动中,一要突出重点,分级创建。创建活动的重点是村。要以村为基础,分级负责,层层落实,乡镇重点抓村,市重点抓乡镇。市纪委班子成员在所联系的片区要选择若干个重点村,加强培育和指导。二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建活动要从实际出发,选择一些不同条件的村作为创建村,既要抓工作基础好的村,又要抓基础薄弱的村,既重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又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推动整体工作水平。三要严格标准,接受监督。创建活动要建立激励机制,表彰先进,鞭策后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对拟命名表彰的创建村,要严格考核验收,保证质量,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