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1-03 来源:捷点科技(瓯海) 浏览次数:
各乡镇纪委,市直各单位纪委(纪检组):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发现、总结基层反腐倡廉成功经验,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宣讲活动的实施意见》(乐纪发〔2008〕6号)等文件要求,现要求各单位上报反腐倡廉宣讲活动情况和特色廉政文化活动开展情况。
请各单位于2008年11月21日前将统计表格传真至市纪委宣教室,传真62552436、联系电话62524476;或根据文件制作表格发送电子邮件至yqjwxjs@126.com。
附件:1、反腐倡廉宣讲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2、特色廉政文化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中共乐清市纪委办公室
2008年10月27日
附件1
反腐倡廉宣讲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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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授课人 |
时 间 |
主要内容 |
听课对象及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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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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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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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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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乐纪发〔2008〕6号文件,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备课、讲课;
2、如填写不下可另设计表格,另请复印好讲课记录以备检查。
附件2
特色廉政文化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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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活动项目 |
主要内容及特色 |
成 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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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此表填写不下,可根据此表另设计表格填写;
2、如无特色廉政文化建设相关活动,可不填写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