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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推行建设工程招投标资格后审制度

时间:2007-10-16    来源:捷点科技(瓯海)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在市纪委、监察局的牵头下,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近日市政府推出实施意见,全面推行工程建设招投标的资格后审制度(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标准进行审查),以有效遏制招投标过程中串漏标等现象。
  该制度规定,应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除技术特别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以外,一律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办法。招投标取消报名环节,不限制投标人的数量,满足各项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自行决定参加投标,以此来提高串漏标的成本,堵塞原来在资格预先审查过程中的漏洞。该制度还进一步规范了资格后审的开标、评标程序,并要求严把资格后审的审查关,采取做到审查材料的“七个一致”,并引入电子评标辅助系统,通过计算机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计算错误检查、价格合理性分析,达到最佳效果。
  同时,在实施意见中,还对完善少数招标采用的预审制度、邀请招标控制、招标文件备案审查、对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管理、合同履约、施工变更和竣工结算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和进一步深化。